劳动纠纷劳动争议的管辖范围具体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02:18:17 253 人看过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探究劳动争议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劳动争议的具体范围有: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引起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引起的争议;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引起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对于依法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及时、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有哪些1、具体包括以下几类:(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但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1)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因住房
    2023-07-04
    337人看过
  • 劳务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管辖范围?
    劳务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纠纷才适应劳动仲裁。以下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劳务纠纷案件存档多久1、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劳动争议的档案保存期限,以实际为准。但是公司考勤记录至少应当保存两年。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2023-07-06
    499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哪些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国务院1993年7月6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另全国总工会1995年8月17日发布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规定,工会参与处理下列劳动争议: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案件范围
    2023-08-17
    260人看过
  •  仲裁庭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的管辖范围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劳 动 仲 裁 如 何 确 定 管 辖 】劳动仲裁如何确定管辖是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重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仲裁机构管辖。而劳动仲裁机构的设立和管辖则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因此,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可以在
    2023-09-08
    90人看过
  •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与管辖
    (一)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工伤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二)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聘用协议发生的争议;(四)因经济性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五)因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六)因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七)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临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市直、中央、省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及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
    2023-06-06
    472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具体该如何解决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及时提出,由劳动仲裁委审查;如果异议成立的,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仲裁委;不成立的,驳回当事人的异议申请;之后当事人对依法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及时去人民法院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解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
    2023-08-13
    366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就是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在生产活动中所产生的关于劳动合同得履行所产生的纠纷,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一、拖欠工资算劳动争议吗?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仲裁请求可以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吗仲裁请求可以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因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
    2023-03-04
    273人看过
  • 如何通过劳动仲裁约定争议的管辖范围
    一、如何通过劳动仲裁约定争议的管辖范围通过劳动仲裁约定争议的管辖范围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管辖机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上述机构提出申请,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劳动争议仲裁材料有哪些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
    2023-11-24
    378人看过
  • 劳动争议包含什么范围
    法律综合知识
    一、劳动争议包含什么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是: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8.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二、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怎么办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何
    2023-12-23
    225人看过
  • 不动产纠纷管辖范围是什么
    专属管辖往往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目的而规定的,因而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管辖来改变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主要涉及的是专属管辖问题。所谓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的某类案件职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变更管辖。协议管辖主要适用于合同纠纷,它是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事先约定管辖法院,一旦发生纠纷即将纠纷提交唯一确定的管辖法院进行处理,因而排除了其他法院的管辖权。因此,专属管辖是相对于协议管辖而言的,它是依据管辖是否由法律强制规定,不允许当事人协商变更为标准而作的一种分类。确定不动产纠纷管辖法院的两种途径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两种不同观点,即对不动产纠纷的性质和类型不加区分和加以区分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来处理其管辖问题。二、设置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制度的立法意图民事诉讼法设立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制度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不动产自身的物理情状和法律属性的综合考虑。不动产是
    2023-06-13
    499人看过
  • 什么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的纠纷:1.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2.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3.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一、没有签合同的劳动纠纷应该怎样处理没有签合同的劳动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2、工作服、出入
    2023-04-10
    343人看过
  • 劳动争议纠纷有哪些类型,劳动争议纠纷分类
    1、劳动争议的四种类型:1。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员工和自动辞职引发的劳动争议。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离开本单位的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用人单位经常因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劳动者,依法解除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不符合辞退条件的劳动者,经教育或者行政处分仍然无效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分。辞职是劳动者辞去原职务,离开原用人单位的行为。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自行离职,自行离职的行为。上述情况导致劳动关系终止,也是劳动争议的重要因素。2、国家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引发的劳动争议。工资是劳动者支付劳动后应得的劳动报酬。保险主要是指工伤、生育、失业、养老、病假待遇、死亡、丧葬、养老等社会保险。福利是
    2023-08-07
    399人看过
  •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不同
    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实行分级别管辖。根据仲裁办法的规定,市和区、县都要成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市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区县级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区县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中央在京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由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据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处王友芝处长透露,5月1日之前的人事争议原则上不受理,由其上级机关或通过信访来解决。而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不实行分级别管辖,而实行属地管辖。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权利不同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法中规定了仲裁员选择制度,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发生人事争议时,首席仲裁员和其他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指定,其他两名仲裁员当事人双方可在仲裁委员会所有的仲裁员中自由选定一名仲裁员,这样可以增加仲裁的公开性和平等性,这种做法在全国尚属首例
    2023-03-17
    454人看过
  •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是如何的
    一、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是如何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申请撤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仲裁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2024-02-02
    1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纠纷中劳动争议是否有管辖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1、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约定管辖,如果与法律的规定相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约定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能按其约定来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 劳动合同争议管辖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30
      劳动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争议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
    • 劳动法中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 从争议主体上看包括: (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 (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或称工勤人员)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其他各类非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本组织的全体人员。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
    • 劳动纠纷案件的举证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3
      【起诉要件和起诉材料】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
    • 劳动监察大队管辖的范围有哪些具体范围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