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功能定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4:11:07 312 人看过

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作出过各自归有的约定,即婚后财产采取分别财产制度。如果双方对此期问的财产未作约定,适用法定的共同财产制,或虽然约定。但非约定各自所有的,不适用此项制度。2、请求离婚补偿的一方应是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所谓付出义务较多是指在家务劳动中付出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如在抚养、教育子女方面、照料老人方面以及协助另一方工作方面付出的义务。3、付出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对其付出的义务予以补偿。补偿的数额应当与一方所付出劳务的价值相当。4、请求离婚补偿权不考虑双方的过错情况。无论双方是否有过错,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均可以要求补偿,其请求补偿权不以对方的过错为要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过错的,也不因其过错剥夺其补偿请求权。

一、离婚女方求婚的狠招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因而在离婚时付出较多的义务的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物质补偿。想要请求补偿就必须满足要求离婚补偿的条件。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女方无过错时可以向男方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二、婚房是男方名字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婚房是男方名字,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若该房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则该房产不参与分割。双方可以就离婚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进行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也会支持无过错方的诉求,根据实际情况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过错方。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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