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能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9:32:43 94 人看过

一般有三种解决办法。一是结束执行。有以下情况之一,人民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市民死亡,没有遗产可以执行,没有义务承担人的被执行人的市民因生活困难无法偿还债务,没有收入来源,入来源,失去劳动力的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宣布破产,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被撤销,被撤销,被撤销营业执照和休业,结束后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没有义务承担人,也不能依法追加变更执行主体。二是结束这次的执行。在贫穷的财产调查措施中,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已经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手续,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执行法院成立的议庭审查验证,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决定结束这个执行手续。三是司法救助。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经济条件极其困难不足以维持日常生活,国家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给予一定经济救助以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法院不能执行的财产有哪些

1、绝对不能执行财产包括由立法规定的不可执行财产:

(1)被执行人、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及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基本生活财产。

(2)被执行人获得的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物品。

(3)有关抚养子女的债权、赡养父母的债权,被执行人的基本保险基金。

(4)被执行人从事职业、技艺或手艺所必需的工具、物品和书籍,被执行人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有义务为提供公共服务而保存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法律或者司法解释专项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2、相对不执行的财产是指一般不予执行,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满足特定条件情况下才能执行,通常是执行标的财产。

(1)处于承包经营期限以内的土地财产权,只有在缺乏其他动产的情况下,才能不动产单独予以执行。

(2)正在航空运输中服务中的航空器、航线上航行的船只,铁路运行中的列车,除非法律特别规定,或者法律特别授权不执行。

(3)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生活费用,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费用和物品。

(4)一些物品只能在特殊的时间执行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执行怎么这么难,其实你遇到的是执行不能
    一、执行怎么这么难,其实你遇到的是执行不能1、“执行不能”是指因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造成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简单来说,“执行不能”是被执行人“无钱可还”。2、遇到“执行不能”一是继续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以随时与法院、法官联系,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二是继续终本案件财产查控。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都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定期查询及现场调查等方式查询被执行人财产,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系统会反馈提醒执行法院。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的,法院会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
    2023-12-09
    402人看过
  • 拘留未执行能不能强制执行
    行政拘留作为一项治安治理手段,在必要情况下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倘若违法者拒绝服从判决,那么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强制执行。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拘留实际上是公安机关对于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自然人采取的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惩戒措施。对于已经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制裁的人,作出处分决定的公安机关必须将之送交监狱或拘留所进行实际执行。若被处罚者不同意该行政拘留处罚决策,或是通过施展行政复议权以及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就可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实行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024-05-03
    82人看过
  • 被执行人怎么能中止执行
    被执行人如何能中止执行一般就是和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提供执行担保、出现执行承担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修正)第二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
    2023-04-27
    353人看过
  • 确认之诉不能执行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确认之诉不用进入执行程序,就不存在不能执行的问题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确认之诉是请求法院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法律关系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确认,并不需要法院裁判一方为一定的给付行为,本身就无需执行。该判决生效后,无给付内容的确权判决,因其判决无执行性。当事人以确权判决申请执行,法院应不予受理,不能进入执行程序。
    2024-05-03
    289人看过
  • 怎样理解“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早在1979年刑法将拒不履行裁判罪以简单罪状的形式与妨害公务罪规定在一起适用为契机,陆续颁布或出台诸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与司法层面的规定,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的法律依据。正确地理解我国《刑法》第313条将规定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我们认为要从客观方面必须把握如下三个重要特征。一、拒不执行的对象《刑法》将本罪的犯罪对象规定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这是本罪客观方面的对象条件。本罪的犯罪对象应满足一定形式和实质要件的要求。(一)形式要件1、裁判文书是由法院依法作出的;2、裁判文书必须具备判决或者裁定的载体形式。本罪的犯罪对象不应该仅限于判决、裁定,应该扩大到法律明文规定具有执行力并由法院执行的所有法律文书,包括调解书、支付令、仲裁书、公证债权文书、行政决定
    2023-04-23
    175人看过
  • 行政处罚金不缴纳法院强制执行能怎么执行
    行政处罚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为人民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执行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费用。一、借款被强制执行怎么办?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以下情况: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
    2023-03-08
    174人看过
  • 何谓执行不能?如何处理执行不能案件
    一、何谓执行不能?如何处理执行不能案件?1、“执行不能”是指因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造成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简单来说,“执行不能”是被执行人“无钱可还”。2、遇到“执行不能”一是继续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以随时与法院、法官联系,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二是继续终本案件财产查控。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都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定期查询及现场调查等方式查询被执行人财产,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系统会反馈提醒执行法院。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的,法院会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
    2023-12-05
    31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长时间不执行能不能再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长时间不执行,如果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可以再执行。但是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一、中止执行满多少年就不再执行了中止执行满3年就不再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执行终结的特征如下:1、对象特定性。即终结裁定只能由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直接依职权向享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申请执行人发出。终结裁定的权利义务主体,是原执行依据
    2023-06-25
    116人看过
  • 只能由被执行人履行的行为,被执行人不履行怎么办
    一、只能由被执行人履行的行为,被执行人不履行怎么办1、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且该项行为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三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且该项行为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处理。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履行期间内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再次处理。二、申请执行期限的中断情形所谓申请执行期间中断,是指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申请执行期间因某种法定原因成就而重新开始计算。实践中,导致申请执行期间中断的原因很多,从大的方面可分为三类,即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履行义务、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具体地讲,主要有以下情形:1、债权人主张权利。法律文书
    2023-12-05
    58人看过
  • 被执行人什么情况不能执行工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如果被执行人的生活难以保证的时候,人民法院不能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
    2023-06-01
    400人看过
  • 离婚财产不能执行了怎么办
    离婚财产不执的处理方式: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去法院起诉对方,法院会尊重离婚协议的内容作出判决,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本身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财产分割时一方拒绝执行该怎么办?1、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如果是经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
    2023-07-30
    247人看过
  • 不能执行回转应该怎么赔偿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因据以执行的依据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由执行人员采取措施,强制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到的利益退还给原来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一种制度。可以看出原执行依据被撤销,财产已执行完结,是执行回转的前提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它法律文书确有错误的,被人民法院撤消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它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这就说明在民事诉讼中涉及申请国家赔偿的,适用刑事赔偿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关于刑事赔偿部分是这样规定的,“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
    2023-04-04
    358人看过
  • 怎么才能不服法院强制执行
    1.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决定是否拿到执行款及拿到执行款的时间。3.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如果有财产或者提供了财产线索,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在法院按照程序执行后,可以将执行财产支付。对方有财产是拿到执行款的前提条件。一、老赖没有财产执行该怎么办老赖没有财产执行要尽量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如果是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如果对方确实是没有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当老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会被,强制执行存款。强制执行收入。强制执
    2023-06-22
    254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不执行能怎么处理
    一、劳动仲裁不执行能怎么处理劳动仲裁不执行,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劳动仲裁处理的程序流程如下: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
    2024-01-19
    7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法院强制执行怎么才能不被执行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7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 能怎么执行监外执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1
      1、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2、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可由公安机关委托罪犯原居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妨碍在监内执行刑罚的情况消失后,对罪犯仍需收监执行。
    • 找不到被执行人怎么办?还能执行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 执行局找不到被执行人能怎么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0-01
      执行局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失踪是逃避不了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执行抚养权能不能强制执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1、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权。 2、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 3、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4、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