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异议成立何时解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1:51:36 278 人看过

一、案外人异议成立何时解封

1、案外人异议成立的,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在七日之内会解除相应的执行措施。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止执行。

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

二、案外人执行异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当事人、案外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包括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应当向本院立案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异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异议书应当记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2、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出具律师事务所函。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公证和认证材料。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外文的,须附有相关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文。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应当
    2023-03-19
    192人看过
  • 违法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异议如何法律适用
    分析执行异议应如何适用法律,首先要弄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与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内容。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条是关于对违法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规定,是修改民事诉讼法决定新增加的条文。赋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执行程序中对其正当权利保护的救济途径是保证执行公正、公平的重要内容。但是,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违法执行行为的救济途径,也未规定有关部门相应的处理程序。实践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只能通过申诉、信访等渠道向法院反映问题,法院对这些问题的处理也缺乏明确的
    2023-04-27
    247人看过
  • 查封时可否提执行异议?
    查封时不一定可以执行异议,具体是否可以提出异议,由执行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来确定。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提出异议请求的时候需要遵守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
    2023-06-19
    259人看过
  • 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的区别,执行异议的提出条件
    一、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的区别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有如下区别:1.异议的主体范围不同。执行异议的主体仅限于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金钱债务并被执行机关通知履行的本案以外的第三人。而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可以是执行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2.异议的期限不同。执行异议的期限为15日,从第三人收到履行通知的次日起计算。而案外人异议的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至结束前提出。3.处理异议的原则、方式不同。执行异议具有排除强制执行的绝对效力。而案外人执行异议不具有这样的效力。4.异议期间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不同。执行异议期间,执行机构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而案外人执行异议提出后,执行机构在审查期间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二、执行异议的提出条件执行异议的提出条件根据提出执行异议的当事人有所不同: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1)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2)有明确的排除对
    2023-06-06
    299人看过
  • 如何对债权人的股权分立议案提出异议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进行合并的,应该在合并决议作出之前10内通知债权人,如果对合并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一、公司吸收合并的工商登记手续1、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实施合并:移交资产、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等4、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新设的,办理设立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合并毕竟是属于重大变更事项,因此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行。同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若债权人对公司合并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二、公司合并解散要清算和登记吗公司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和登记。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023-06-28
    336人看过
  • 案外人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
    1、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1)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2)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3)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后者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4)程序不同:前者异议-裁定-复议;后者异议-裁定-诉讼。5)保护的利益不同:前者程序利益;后者实体利益。案外人执行异议需要立案吗案外人一般不能提出执行异议,只能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需要立案。法律规定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书面异议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审查之后理由成立的,则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如果理由不成立的,则应当裁定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当事人平等原则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
    2023-08-12
    219人看过
  • 执行异议中,如何处理成功提出的异议,避免影响到案外人的权益?
    案外人执行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收到书面异议之后,应当在十五日内进行审查,人民法院认为案外人的异议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人民法院不能继续进行执行,只能等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完结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审理后怎样处理1、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2)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外人同时提出确认其权利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中一并作出裁判。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
    2023-07-08
    190人看过
  • 和解协议达成,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达成和解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能不能撤案要依据检察院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就可以撤销案件。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必须结案刑事案件立案后一般要二个月以内结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2023-07-13
    268人看过
  • 异议之诉立案后如何撤销
    一、异议之诉立案后如何撤销人民法院受理异议之诉后,在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前,起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意义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意义,在于保障案外人的实体权利,完善司法救济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虽然确立执行异议程序,执行中有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时,案外人有权提起异议,但也存在很多不足。首先,案外人的实体权利,由执行员进行审查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案外人就其实体权利与相对人进行
    2023-05-06
    481人看过
  • 管辖异议上诉立案时间规定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驳回是用裁定的方式,则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期为十天;管辖权异议过期未提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76条:对于确有正当理由未能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的,允许当事人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答辩期内对法院管辖权提出了异议,但在法院就有无管辖权问题作出裁定前又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接受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异议。此后,当事人在诉讼中再行提出管辖异议的,法院不再审议。”因此,如果被告既没有在答辩期内就管辖权提出异议,又没有导致其未能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正当理由。则他按传票上所记明的时间参加诉讼,应当认为是以行为默示接受受诉法院管辖。相关知识:哪些可以做诉讼代理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
    2023-04-21
    343人看过
  • 案外人异议的房产多久再拍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完毕前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一、什么情况下执行中止下列情况下执行中止: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二、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冻结法人银行账户吗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冻结法人银行账户。如果法院冻结银行账户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
    2023-02-04
    442人看过
  • 执行异议的解除查封起诉书
    一、执行异议的解除查封起诉书民事起诉状原告:林xx,男,1955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系xxx县民政局xx,住xxx县绕河镇。电话:131XXXX。被告:黑龙江省xxxx。被告:林xx,男,1958年5月9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xx县xx镇,电话:139XXXXX。请求事项1、要求立即停止对位于xxx县饶房权证xx镇字第xxxx号60.38平方米、30.0平方米商服用房的强制执行,并解除查封扣押。2、要求被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09年5月8日原告与被告林xx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被告将其位于xx镇住宅楼地丘号xxxx私产,房产证号x房权证xx镇字第xxxxx号60.38平方米、30.0平方米两处商服用房以总价款38万元出卖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被告将诉争房产交付给原告占有至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60条及《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
    2023-06-11
    454人看过
  • 如何处理当事人、案外人在执行结案后提出的异议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一、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4
    2023-03-30
    339人看过
  • 解除查封后的执行异议流程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执行异议的规定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
    2023-07-11
    14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案外人执行异议立案庭是如何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案外人异议多个法院查封的房产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首位查封法院是第一次对执行的财产进行查封的法院。轮候查封是对其他人民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法院进行记载,排队等候,在先的查封依法解除后,次之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的制度。本案中,温州中院为首位查封法院,另外仍有两家轮候查封的法院,若温州中院因特定原因解除了首位查封,下一家轮候法院便成为正式查封的法院。但本案中温州中院已对查封财产执行拍卖
    • 法院查封房屋拍卖后案外人提出异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1,法院拍卖,买受人属于善意取得,如没有过户,案外人异议成立,暂停过户,执行回转;如已过户,应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利,不能执行回转,应该将拍卖款返还案外人2,如异议不成立,继续执行
    • 如何申请案外人执行案外人执行异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第4项规定,股权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判断案外人是否是权利人。基于该司法解释,案外人对于股权执行提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判断案外人是否是权利人仅仅是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我们未免疑问这样的处理是不是太简单、机械、不公平。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之所以这么规定也是有
    • 房子被法院查封,异议成立,中止执行,是否就是解封的意思?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8
      中止执行是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中止执行并不会一定导致强制措施的解除,终止执行可以解除强制措施,也就是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