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企业不适用公司法,适用《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方式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方式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还有就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因此只有出现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形时,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的。
二、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时要通知债权人吗
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时要通知债权人。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债权人对原企业资产管理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债务起诉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债权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追偿。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债权的,股份合作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权人起诉原企业资产管理人。
三、城市建筑商品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信访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
-
公司法关于股份制公司适用吗?
155人看过
-
公司股份回购是否适用于有限公司?
307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适用于公司回购股份?
470人看过
-
公司代持股份公司合法吗
276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公司注册
41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公司法人身份
351人看过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
股份制公司的作用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01、对国家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2、对股份制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 3、对股票投资者开拓投资渠道,扩大投资的选择范围,适应了投资者多样性的投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一般来说能为投资者提供获得较高收益的可能性。
-
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股份公司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1不存在“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组织形式。我国公司法并没有“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组织形式,所以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都无法设立这样的股份公司。在我国公司中,有两大公司类别: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2个以上),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出资人不同,有国有独资公司、一个公司全资的有限公司、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公司)。
-
什么是人合兼资合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是?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5人合兼资合公司指信用基础兼具股东个人信用及公司资本和资产信用的公司,公司既有人合性质又有资合性质。‘两合,其意即指“人合”与“资合”。两合的原因在于公司由有限责任股东和无限责任股东两种股东组成。前述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即为人合兼资合公司。 此种分类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理论上所作的一种分类,是一种学理分类,尽管不是一种法定分类,其意义仍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揭示了公司法的立法意旨,公司法具体规定中对有
-
赠送给公司的股份是否合法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0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管理经验,无法评估和作价,不能作出对公司的出资。至于赠与他人干股,法律上并不禁止,是允许的。
-
分公司合同是否适用于总公司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8《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