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如何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9:42:47 276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第6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该规定第65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由此可见,对于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应当先向第三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向申请人履行债务,只有在第三人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情况下,法院才可强制执行。

一、第三人对诉讼保全未提出异议,而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如何处理

诉讼保全裁定只是要求第三人对债务人在第三人处的到期债权不得清偿,如果第三人未向被告清偿即履行了保全裁定确定的义务。需要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并告知其享有异议权。因此,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来看,不论第三人是否在诉讼保全阶段提出异议,其均享有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的法定权利。

二、被执行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申请回避的权利。被执行人认为承办案件的法官、书记员有以下情形的,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执行至案件执行终结前提出,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申请执行到期债权的权利。被执行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到期的债权。人民法院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权通知,第三人可对该履行提出异议。

(三)进行执行和解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可与对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和解协议内容必须合法有效。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四)提出执行异议的权利。被执行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五)申请复议的权利。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关于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根据《意见》规定的精神,笔者认为,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才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这是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前提。但这里的不能清偿债务并不等同于破产还债程序中的不能清偿。而是指被执行人由于某种原因暂时缺乏偿还能力,或者暂时只能具有部分偿还能力,而不能理解为呈连续状态的缺乏清偿能力。否则与《意见》的本意相违背,使被执行人的到期债不能及时得以执行,不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这是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关键,即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是到期的,第三人对该项债务依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有向被执行人清偿的义务。不到期的债权,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债权有部分到期,部分不到期的,只能对到期部分予以执行。3、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有人认为,执行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发现被执行人
    2023-03-17
    309人看过
  •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方法及存在问题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具体操作方法根据《意见》第300条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践,笔者认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申请,并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证据材料或有关线索。人民法院须对提供的材料或线索加以审查,认为明显不符合执行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二,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即可以向有关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该第三人协助将被执行人对该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根据人民法院指定的数额转移给申请执行人;第三,如果第三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根据人民法院指定的数额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则人民法院应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告知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全部或一部已由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所欠相应数额债务不须再加以履行,并不可再对第三人主张该部分债权;第四,
    2023-06-04
    55人看过
  • 该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可否支持?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甲不能清偿债务,但却对乙享有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告知申请执行人丙可向法院申请代位执行,执行被执行人甲对乙之到期债权,甲没有申请代位执行。一年后,丙又申请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甲对乙之到期债权(该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执行法院可否支持?对此问题,颇多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申请执行人的代位执行申请已过了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法院不应支持;另一种观点认为,申请代位执行不应受民诉法第219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限制。根据民诉法第233条的规定,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因此,丙的申请,执行法院应当支持。笔者认为,回答上述问题,应必先究明代位执行的性质、效力根据及适用条件。一、关于代位执行的性质代位执行是指负有被执行人到期债务的案外第三人,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该案外第三人应直接向执行债权人履行其对执行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2023-06-04
    350人看过
  • 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债权能否被执行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才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3、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4、人民法院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应当首先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通知第三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5、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6、该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如果第三人只履行了部分,则可对未履行部分强制执行。一、保全债权如何才能获得执行1、首先,要有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报告。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这就是说,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要提交申请执行书。有人认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是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必经程序。2、其次,是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这就明确告诉我们,是指被执行人无方便可供执行的财
    2023-04-05
    144人看过
  • 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需要遵循哪些规定?
    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应按照下列程序执行:1、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证据材料或者有关线索。人民法院必须审查所提供的材料或者线索,认为明显不符合执行条件的,不予受理;2、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第三人协助将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按照人民法院规定的金额转移给申请人;3、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人民法院规定的金额向申请人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告知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全部或者一部已经由第三人向申请人履行,被执行人对申请人所欠的金额债务不再履行,不能再向第三人主张这部分债权;4、如果第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通知后,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强制执行完成后,应及时通知被执行人有关情况,并通知被执行人不需要向
    2023-07-22
    392人看过
  • 如何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直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3-06-13
    375人看过
  • 被执行人财产如何偿还债权人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生效的,被执行人就要履行。如果逾期不履行,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财产,如变卖、拍卖等,清偿债权人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七条拍卖和变卖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一、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怎么申请1、申请:(1)
    2023-03-02
    220人看过
  • 如何让被执行人成为被执行人?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拘留:(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第一次去法院申报财产时会被拘留吗被执行人第一次去法院申报财产时是不会被拘留的。如果多次通知去申报财产没去的话是可能会被拘留的。在司法拘留前会有相关文件通知的。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文书之一,
    2023-07-07
    205人看过
  •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与协议执行适用的法律是否一样
    一、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与协议执行适用的法律是否一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6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2)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3)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4)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62.第三人对履行通知的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执行人员应记入笔录,并由第三人签字或盖章。63.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
    2023-04-25
    472人看过
  •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具体流程有哪些,被执行人能全款买房吗?
    一、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具体流程有哪些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具体流程为:1.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交申请书。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2.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有无不能清偿债务或迟延履行债务的情节以及对第三人的债权是否到期要进行审查。3.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执行到期债权,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人应履行债务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期限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4.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处理。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第三人在履行通知制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5.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履行债务通知书就是法院强制执行
    2023-03-22
    356人看过
  • 如何对被执行人进行撤销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一、被执行人多久可以消除法院被执行人多久消除的时间并不固定,要当被执行人何时履行完义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二、失信被执行人多长时间撤销失信被执行人一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但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同时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以下七个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分别是: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
    2023-04-03
    466人看过
  • 被执行人个人在公司股权的执行权如何?
    被执行人个人在公司的股权可以执行。为顺利得到执行,可以受让被执行人的出资,也可以由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出资。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个人转让股权和股票的区别股权转让与股票转让的区别:股权不同于股票,股权转让不征收流转税,这里对于企业和个人是一样的。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因为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股票,因此,股份转让通常是以股票转让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
    2023-07-19
    154人看过
  • 被执行人对执行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
    一、被执行人对执行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被执行人对执行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三、失信被执行人撤销后可以贷款吗失信被
    2023-06-06
    139人看过
  • 不同债权人申请执行时如何处理同一被执行人
    (1)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人申请执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各债权的比例清偿:。被执行人是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未经清算或者清算而注销、注销或者停业的,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3。同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对同一人申请执行的,其确定给付内容的有效法律文书不同的,适用执行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执行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给予赔偿:1;2。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虽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在经营。(三)被执行人是未经清算或者清算被撤销、撤销、关闭业务的公民、其他组织或者企业法人。他的许多财产被不同的法院查封。法院查封的部分财产足以清偿执行中的债务,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全部财产之和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2023-05-31
    457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2022年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6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理论基础是债的代位权原理,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条件应以债权代位权成立条件为基础。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 2、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4、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交申请书。 5、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有无不能清偿债务或迟延履行债务的情节以及对第三人的债权是否到期要进行审查。 6、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执
    • 如何申请第三人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31
      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理由成立的,裁定暂停执行,第三人可以依法申请执行;理由不成立的,法院驳回第三人的异议。
    • 如何进行被执行人的债权执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9
      第一,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申请; 第二,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即可以向有关 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第三,如果 第三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根据人民法院指定的数额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则人民法院应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
    • 如何对第三方到期债权进行执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执行第三方到期债权的问题,是可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
    • 法院执行时发现被执行人未到期债权如何转移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通知》(法〔2017〕369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未到期的债权,在到期之前,只能冻结,不能责令次债务人履行。”依照上述规定,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未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冻结,但不能向第三人作出履行债务通知,也不得强制执行该未到期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