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购房补贴政策:
1、农民进城后,如果将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归还集体的,国家有一定的补偿,一般来说3-5万元,也就是这样标准了。
2、农民工进城买房,以前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是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免征契税。在2018年5月国家出台取消农业户口的政策后,地税局随之就取消了农民工购房免征契税这个规定,也就是说农民进城买房在税收方面没有政策优惠和补助了。
3、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劢农民工买方,与开发商合作推广活动,购房后由政府补贴一定费用,具体要咨询当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
一是加大合理购房消费支持力度。居民购买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按20%执行;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可执行最低首付比例30%。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适当下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各市、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扶持刚需购房的优惠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可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各地可通过“公转商”贴息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满足缴存职工回户籍地购房需求。
甘肃省农民进城购房补贴:
二是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各市、县(区)政府要制定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措施,落实户籍改革方案和居住证制度,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
对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凭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上按所在招生片区安排其子女就读。同时,各地要做好教育资源统筹,避免“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政府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给予农民购房一定比例或一定额度的现金直补。结合造福工程、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对搬迁户、危改户农民进城购房给予财政补助。
收购或租赁商品房作公租房
三是打通库存转换通道。各市、县(区)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通过收购库存商品房或长期租赁住房作为公租房。各市、县(区)政府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作公租房,可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计划。
棚改项目和房屋征收实行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土地被征迁或房屋被征收的农民领取货币化安置补偿款后,在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购买本市、县新建商品住房的,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购房款支付凭证和货币化安置协议,由市、县政府按照购房款(不超过货币化安置补偿款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鼓励开发企业将空置的商品住房改售为租,各市、县(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租金收入的应缴已缴营业税、房产税予以一定奖励。支持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对于自然人和各类机构设立房屋租赁企业,投资购买库存商品住房经营房屋出租业务的,对企业三年内所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所得税予以适当奖励。
部分商业办公用地可转商住用地
四是优化开发用地供应。各市、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商品房库存情况,合理调控土地供应结构和投放数量。
对非住宅库存特别是商业办公库存明显供过于求的市、县,要暂停商业办公用地供应。非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允许未开发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用地整体或部分转型,房地产企业可向原批准供地的市、县政府申请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变更,经批准后,用于其他产业项目或符合市场需求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其中,仅限2018年12月31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构成闲置土地,且已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商业办公用地,可转型为商品住宅用地。
五是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将库存商品房转为企业总部、软件产业、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和旅游、养老、文化地产,并享受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优惠。
其中,作为旅游设施的产权式(公寓式)酒店在不改变规划用途和统一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可以分割出售,对于房地产企业申请预售的,预售许可部门应当予以办理预售许可手续;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登记,并在权属证书注明:酒店产权为房地产企业与购买者共有,用途为酒店、不得改变用途。鼓励开发建设和购买绿色建筑住宅及精装修商品房项目,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市、县政府根据实际制定。
六是适时掌握库存动态。建立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和库存监测平台,推动全省范围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在内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
引导实力强房地产企业“接盘”
七是注意防控市场风险。各市、县(区)要建立政府、房企、银行、承建商共同参与的风险处置合作协调机制,明确风险项目评判标准,排查风险项目清单。对已排查出的风险项目要按照“分类处置”原则,一盘一策,引导品牌好、实力强的房地产企业“接盘”,采取兼并重组等手段,促进风险项目建成销售。在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银行机构可对房地产并购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各地要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方式,提高开发资金的流动性。
并要适时掌握库存动态,建立房地产库存情况月报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市、县(区)政府要承担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
八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市、县(区)政府要承担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省里建立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
甘肃省70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258人看过
-
甘肃关于车辆报废的补贴政策
282人看过
-
甘肃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
485人看过
-
甘肃省是否实行独生子女补贴政策于退休中人?
122人看过
-
甘肃省2022年遗属补助政策标准
354人看过
-
甘肃省新生儿医保政策
410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甘肃农村是否有供暖补贴政策?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07农村进城买房有补贴吗? 农村户口且是第一次买房的农民,在城里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可以申请购房补贴。每平方米可获得800元的补贴。该补贴对房屋的面积有要求,各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这意味着最高一次性可领8万元。 自愿将农村宅基地退回村集体的农民,在享受宅基地退出补贴的同时,还可以申请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一般在2万元左右。 分户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建房的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
-
甘肃独生子女补贴有哪些政策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3甘肃省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一)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二)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三)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
甘肃省安置房如何补贴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02关于安置房拆迁怎么补偿主要分两个部分来讲,首先如果是第一次房屋拆迁后自己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又面临拆迁,可按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 第二种情况,自己不是安置人员去购买的安置房,并已经居住,现在面临拆迁,根据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由原房主所得,购买人在向原房主索赔。实践当中,安置房买卖问题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房屋过户交易等纠纷,如果遇到安置房购买,需谨慎签订合同或合同内提前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避免后期不必
-
甘肃省户口政策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3甘肃省户口政策要求: (一)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引进人才及其随归、随迁的配偶和子女,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在吉林省内落户,具体手续由侨务部门和公安机关办理。 (二)愿意放弃外国国籍而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海外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和子女,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加入中国国籍和落户手续。 (三)国内引进人才及其随迁配偶和子女,愿意到吉林省内落户的,由公安机关按程序办
-
甘肃征地补偿政策2018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29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的0.4倍补偿,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