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不能脱离债权人的债权而存在,是依附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随债权的产生、移转和消灭而产生、移转和消灭。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不同。代位追偿权通常是指在连带之债中某一连带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后,即取代了债权人的位置,享有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偿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的权利。代位追偿权是主权利,债权产生的时候,代位追偿权并不同时产生,只有在债权因保证人、其他连带债务人等履行了债务而消灭的时候,保证人及已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才对原债务人或未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产生代位追偿权。
(二)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代位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害及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时所行使的权利,尽管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法律赋予债权人直接追索次债务人的权利,这不仅具有程序意义,而且具有实体意义,即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创设了新的有直接后果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提起代位权诉讼,则可越过债务人而将次债务人视为债权人的债务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目的仅在于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大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而非是以强制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直接使债权得到满足为目的(如申请诉讼保全、强制执行等)。因此,代位权是一项实体权利,而非诉讼上的权利。
(三)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这种权利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债权人以债务人的代理人身份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因而,债权人代位权不同于代理权。代理权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的权限是委托受权或者是在指定、法定的范围之内,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后产生的法律效果归于被代理人。
从法律意义上讲,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不对其他人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债务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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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01.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它具有为强制执行准备的性质。 2.是债权的一种效力,并非从属于债权人的特别权利。 3.是债权人固有的权利,而非代理权。 代位权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的约定,它是债权人享有的实体权利,它规定的是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它是由法律规定而产生并依附于债权的一种从权利,它随债权的产生而产生,随债权的转移而转移,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从另一个角度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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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人债权人什么是代位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2债权人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法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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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1债权人应当在债权到期后务人的债权也到期后行使代位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 债于债务人忽视行使其债权或与债权有关的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对对方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破产债权在诉讼时效期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的,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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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7《公司法》中债权人代位权的应用是:当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救济。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未支付资本利息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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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0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只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不但主体资格要合法,而且债的行为也要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