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罪犯和一般罪犯的比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1:42:45 185 人看过

特殊累犯和一般累犯的区别:

1、犯罪名称要求不同。一般而言,累犯前后罪只要是故意犯罪就可以认定,尤其是累犯要求前后罪都是上述三种罪名之一,再犯的时间要求不同。普通累犯要求刑罚执行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尤其累犯没有5年的要求,刑罚执行或赦免后再犯即构成犯罪;

2、前后罪的处罚要求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或赦免刑罚后,随时再犯上述任何一类罪的,均以累犯论处。

前科和累犯的区别?

前科,即有过违法犯罪经历。犯罪前科的范围比累犯大。只要犯过罪,就算有犯罪前科,无论犯罪时是否成年,故意还是过失,是否处刑罚何种刑罚。累犯,是指曾经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后或者赦免五年后后,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的。累犯后果很严重,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犯罪中止相较于犯罪未遂具有哪些特殊的特质
    一、犯罪中止相较于犯罪未遂具有哪些特殊的特质犯罪中止相较于犯罪未遂具有以下特殊的特质: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4.其它。二、犯罪中止
    2023-11-13
    222人看过
  • 个人犯罪和公司犯罪的比较分析
    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三点:(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应视为单位行为。单位犯罪所具有的特定程序性,即符合单位决策程序,是它与自然人盗用单位名义或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的犯罪相区别的重要特征。(2)是否是以单位的名义。行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是认定单位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并非所有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打着单位的幌子,利用单位名义,为个人谋取利益的不法行为,当然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3)行为是否在单位成员的职务活动范围内,或者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单位只对其在业务范围内或与业务相关的活动范围内的行为负责。如果行为与单位业务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应让单位承担刑事责任。非法集资和民间融资有什么不同点非法集资与民间融资界定民间融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2023-07-04
    149人看过
  • 与犯罪未遂相比犯罪中止有怎样的特殊的特征?
    一、与犯罪未遂相比犯罪中止有怎样的特殊的特征?与犯罪未遂相比犯罪中止的特殊的特征主要为犯罪中止是行为人主动放弃的,但是犯罪未遂却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的。两者的区别具体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
    2023-04-20
    496人看过
  • 一般累犯、特殊累犯、再犯、惯犯的区别
    一般累犯(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依法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后罪的再犯,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5年以内。特殊累犯(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2)必须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罪。与一般累犯相比,特殊累犯没有刑种(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和前后罪时间间隔(5年)的要求。再犯指犯罪人的再次犯罪,累犯是一种特殊的再犯。累犯与其他再犯的区别:(1)主观罪过要求不同:累犯要求前后罪均为故意犯罪,其他再犯无此要求。(2)前后罪处罚要求不同:累犯要求前后罪均须为有期徒刑以上,其他再犯无此要求。(3)前后罪时间间隔要求不同:累犯要求前后罪时间间隔须在5年之内,其他再犯无此要求。注:《刑法》第356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此条属于特别再犯规定,其条件不需要符合
    2023-06-02
    171人看过
  •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哪个比较重
    1、时空范围有重合之处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均可存在于着手实行行为之后犯罪既遂结果发生之前这一时空范围。2、犯行均未至既遂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客观上均是在故意犯罪的过程中停顿下来而未将犯罪进行到底,对于结果犯来说是均未造成法定的犯罪结果。3、均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均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虽然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均未达到既遂状态或者没有造成法定的犯罪结果,但行为人在其犯罪行为停止下来之前,主观上有明确的犯罪故意,客观上也已经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并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威胁或初步的损害,从而使其具备了承担刑事责任的主客观基础。一、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应该怎么判刑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有许多不同点: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
    2023-03-04
    217人看过
  • 一般和特殊累犯的划分及其区别
    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有以下区别:1、一般累犯是有时间限制的,是需要在5年内再犯的,特殊累犯是没有时间限制的;2、一般累犯要求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并且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特别累犯要求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对被判处的刑罚是没有要求的。什么是特殊累犯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刑法修正案(八)》扩大了特殊累犯的范围,将恐怖活动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纳入其中,以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本文拟对我国现行刑法关于特殊累犯的规定,修正案对其的修改原因和仍存在的缺陷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进行探讨。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7条的规定,《刑法》第66条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
    2023-07-01
    365人看过
  • 两罪的犯罪构成比较
    (一)根据《刑法》第271条第1款,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排除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之外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另外应注意到对于职务侵占罪主体身份的确定依据不是身份,而是相关人员的职责。2、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票证、房屋等有形财产,也包括知识产权类的无形财产。3、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即利用自己在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方便条件,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行为。4、犯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根据《刑法》272条第1款,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
    2023-03-22
    103人看过
  •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比较
    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抢到钱,但是行为实施时已经构成犯罪,只是没有得到财物而已。但如果为盗窃去购买钳子等作案工具,为抢劫去购买枪支、刀具或踩点等显然是在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属于犯罪预备。一、关于量刑的法律规定《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
    2023-03-07
    313人看过
  • 犯罪团伙与犯罪集团的比较
    犯罪团伙与犯罪集团区别为犯罪团伙是指两个以上成员之间,比较松散的非正式群体;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实施一次或多次犯罪,经事前通谋而建立的具有稳固组织性的犯罪组织。犯罪团伙没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团伙头目自发产生,团伙成员在犯罪活动中没有明确的分工或分工比较简单、不固定;犯罪集团具有一定的组织性。一、如何判定团伙作案团伙作案就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成员之间,有着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目标,以共同的需要、兴趣、价值观念等心理因素作为精神纽带,纠合在一起,多次共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较松散的非正式群体。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组织形式。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的首要分子是在纠集过程中形成的,有的首要分子在纠集开始时就是组织者和领导者。二、团伙犯罪一般多久判刑团伙犯罪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实际的犯罪事实严重程度来决定判刑的时间的。对犯罪团伙作案的处罚主要有: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
    2023-06-23
    203人看过
  • 犯罪集团主犯的特殊性
    犯罪集团主犯的特殊性是什么主犯是根据犯罪分子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划分的,是与从犯相对而言的。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等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如果刑法同时追究其他参加者的刑事责任,那么他们既是主犯又是首要分子?在没有首要分子的一般共同犯罪中,如果犯罪分子起主要作用仍然可以构成主犯,也就是说主犯不一定都是首要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是以犯罪集团存在为前提,在犯罪集团中既可以在幕前指挥,也可以在幕后指挥。有的只组织、指挥,并不亲自去干;有的既领导,又亲自动手去干。不论如何,首要分子都是犯罪集团的灵魂和核心,他们发起成立犯罪集团,策划发展集团成员,主持制定犯罪计划,指挥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在犯罪集团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要比其他主犯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是在共同犯罪中从重打击的对象。一个犯罪集团的
    2023-06-12
    222人看过
  •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共同犯罪的比较分析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共同犯罪当然是有区别的,简要介绍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1)犯罪动机不同。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当某些犯罪分子利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时,究竟是按照单位犯罪处理,还是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就必须考查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单位利益。(2)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单位犯罪中,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而必然是在犯意产生之后才去实施。共同犯罪中,犯意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然人控股和法人控股的区别?自然人控股和法人控股的区别:1、个体不同:自百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一般是个人独资的度,法人控股是一个组织。2、权利义务行使不同
    2023-07-06
    438人看过
  • 首次犯罪未成年是否累犯,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
    一、首次犯罪未成年是否累犯未成年人犯罪后,刑罚执行完毕后,成年后再次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二、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1、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中有一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就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2、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而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不受是否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限制。3、一般累犯的
    2023-04-18
    363人看过
  • 特殊累犯前后犯的罪需要一样吗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毒品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换句话说,构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一、特别累犯有年龄限制吗未成年人可以构成特别累犯,但仅限十六周岁以上的情形。因为特别累犯的先决条件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于这些犯罪不满十六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
    2023-02-19
    476人看过
  • 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的量刑比较是怎样的?
    1、单位故意犯罪行为在单位故意犯罪的,单位犯罪行为由单位集体决定或负责人决定实施。这里的单位集体决定是指单位决定机构决定的。一般来说,单位决策机构是指单位有权决定的机构。例如,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负责经营活动,有权决定公司的各项事务。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团体、决策机构一般由相关机构的行政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单位集体决定是职场故意犯罪的常见方法。通常,集体决定实施某种行为,这种行为可以视为单位行为。这里的负责人决定,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代表公司行为的个人决定,如公司的社长和社长、企业的厂长、社长、事业单位、机构、团体的行政负责人决定。负责人个人决定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出能够归属于职场犯罪行为是以职场名义实施的,为职场获得非法利益。如果单位负责人个人决定实施某项犯罪行为,但不是为单位牟取非法利益,而是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就不能认为是单位犯罪,应该认为是单位负责人的个
    2023-08-07
    4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如何划分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7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根据有无组织形式,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共同犯罪。 特殊共同犯罪,也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建立
    • 2022年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1
      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特殊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一般累犯的犯罪分子后一个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不论何时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都构成累犯,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
    • 一般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区别特别共同犯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7
      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是否有组织形式来划分的。普通共同犯罪,简称普通共犯,又称非集团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它的特点是:共同犯罪人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就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的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简称特殊共同犯罪,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二十六
    • 如何区分特殊共同犯罪与一般共同犯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8
      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组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 特殊共犯也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集团性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是指《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怎样划分就是通过是否有组织形式来划分的
    • 怎样区分一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3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根据有无组织形式,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