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满算刑罚执行完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9:53:27 333 人看过

一、缓刑考验期满的定义:

缓刑考验期满,是指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并且经过了考验期限。

二、缓刑考验期满的刑法规定:

根据刑法第76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如果没有上述三种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是指原判决的有罪宣告仍然有效,原判的刑罚也没有错误,但由于犯罪人在考验期内符合法定条件,原判决所宣告的刑罚不再执行。

三、缓刑考验期满后怎么处理:

缓刑期满一个月内,司法所会让你写个个人总结,然后对你社区矫正表现做鉴定(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管制的统称社区矫正),然后报司法局审批解除你的社区矫正,然后发证明给你,同时把你的解除情况报检察院和法院,你就没事了。你缓刑满后,派出所还会把你列为重点人口对象,但不影响你外出,重点这个以前是5年,现在有的地方改3年了,这个一点不影响你学习、工作和生活,这只是派出所建档管。如果你们那没有司法所或没有接收你,你可以去你的审判法院帮助你到司法局办理解除社区矫正,原判将不再执行。

四、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缓刑考验期间怎么执行判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缓刑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检查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三)遵守检查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的,应当报检查机关批准。拘留缓刑考验期限在原判刑期一年以上,但不得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在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一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缓刑考验期间犯新罪会怎样?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数罪并罚后都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罚。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
    2023-08-07
    136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在哪里执行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三种: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三、被判死刑的缓刑考验期:两年。《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2023-04-15
    434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怎么办,缓刑考验期有哪几种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怎么办《刑法》第五十条(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本条是关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1.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没有故意犯罪,也就是死缓犯只要在二年期限内没有再犯罪,二年期满以后,经过教育叮减为无期徒刑,但在执行徒刑期间再减刑时应从严控制,在减刑幅度上应当适当缩短,间隔期间也应适当延长。在改造罪犯的刑事司法实践活动中,有的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虽然没有故意犯罪,但也没有明显的悔改表现,应当如何处理有的人提出,对这样的罪犯可以延长其
    2023-06-02
    407人看过
  • 缓刑执行完毕还用坐牢吗
    缓期的时间成为考验期,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发现漏罪或者再犯新罪的话,不必再投监羁押。而且非常重要的是缓刑虽然属于前科,因未实际执行,如果下次再次犯罪,不作为累犯情节考量。一、缓刑执行时间如何计算缓刑的执行日期是根据执行通知书来确定的,刑事判决书上说的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意思是,开庭宣判以后,即便当庭宣布不上诉,也有法定十天上诉期,也就是说,在不上诉的情况下,一般是开庭宣判的十天后开始计算执行日期,但具体还是以执行通知书为准。另外,如该案由上诉的情况(不论是本人还是同案犯上诉),一律要等中院或者更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以后,也就是通常说的二审等判决以后才开始计算缓刑执行时间。一言蔽之,缓刑执行时间的具体日期以《执行通知书》为准。二、缓刑执行地怎么确定我国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实践中,公安机关对罪犯考察和罪犯改造情况因无
    2023-03-03
    312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满有案底吗?
    一、缓刑考验期满有案底吗?缓刑有案底,因为缓刑也是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种有罪判决,会有犯罪记录。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话,是需要遵守缓刑的相关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二、免于刑事处罚和缓刑有什么区别?缓刑虽也可以看作是有条件地免除犯罪分子的刑罚,但它与免予刑事处罚存在以下不同之处:1、免予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罚;而缓刑是对被告人既要定罪,又要判处刑罚,只是所判刑罚暂不执
    2023-04-28
    410人看过
  • 缓刑的执行机关是谁,缓刑考验期应如何计算?
    一、缓刑的执行机关是谁缓刑考察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协助、配合,决不是代替公安机关执行缓刑考察工作。缓刑考察在要求被宣告执行缓刑的犯罪分子应遵守前面规定的内容外,重点是考察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内是否有新的犯罪行为,是否还有漏罪及是否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这些工作只有公安机关有权执行,所在单位和组织是无权行使的。二、缓刑考察期内应遵守哪些规定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缓刑考察期内应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三、缓刑考验期应如何计算?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023-04-28
    227人看过
  • 刑罚执行完毕后能否参加高考?
    可以参加高考。国家规定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准许参加高考,已经服刑满出狱的人员可以参加高考。高考报名条件: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4.报考军队院校者须注意以下几点:必须是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男女比例有一定限制;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军队院校体检标准。5.报考公安部所属院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户口不在本地不参加高考可以吗?孩子不是本地的户口在异地高考看情况定,如下:1,要看当事人(孩子)的就读地,是否开通了异地高考政策;2,如果所就读的省份/城市已经开通异地高考政策的,要看当事人及家长是否符合异地高考政策的要求;3,如果以上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就可以异地参加高考;4,当事人及父母可以咨询就读地的教育部门,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
    2023-07-03
    284人看过
  • 累犯从缓刑考验期满之后进行计算吗?
    累犯不是从缓刑考验期满之后进行计算的;而是从原判刑执行完毕之后的五年之内犯罪才能构成累犯,缓刑期满是不会再执行原判刑,也不会按累犯来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2023-04-10
    74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是否算刑罚执行期间
    一、假释考验期是否算刑罚执行期间假释是指提前释放,假释的考验期不算在刑罚执行期内,如果假释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撤销假释的,重新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二、假释的条件(一)对象
    2023-06-17
    446人看过
  • 缓刑就是缓刑考验期吗
    缓刑,是对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相应的刑罚,而是在考验期内依法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如果在考验期内能做到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以及未经批准不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等,则在考验期过后不再执行原来判处的刑罚。一、醉驾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么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缓刑期间怎么申请出境缓刑,全称暂缓
    2023-04-11
    92人看过
  • 缓刑执行完毕怎么取消
    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条件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
    2023-03-31
    357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是否必须执行?
    缓刑,是对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相应的刑罚,而是在考验期内依法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如果在考验期内能做到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以及未经批准不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等,则在考验期过后不再执行原来判处的刑罚。缓刑考验期限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
    2023-07-05
    386人看过
  • 缓刑执行完毕能撤销案底吗
    缓刑到期后会有犯罪记录的。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措施,缓刑期满后,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但不不表示不构成犯罪、没有接受刑罚,所以仍然是有犯罪记录的。案底是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缓刑在一定期限内仍然有执行原判决的可能,因此案底不可以删除。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我国刑法中的缓执行制度,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即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简而言之,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所判决刑罚的一项制度。一、死缓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
    2023-04-07
    373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如何确定缓刑考验期标准
    一、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二、如何确定缓刑考验期标准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
    2023-06-20
    4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的缓刑考验期满是否就是执行完毕?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05
      不是。不再执行。缓刑考验期满,是指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前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没有情节严重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已经过了考验期限。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上述三种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处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原判处的刑罚不再执行是指原判处的有罪宣告仍然有效,原判处的刑罚没有错误。但由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符合法定条件,
    • 缓刑考验期满后,考验期满后,考验期满后,是否还需要继续执行刑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2
      最新修正(刑法修正案九)的《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你说的这种情况就是三年有期徒刑暂不执行,考验期五年,五年期满,原判三年有期徒刑不再执行,如果涉嫌新的犯罪或者遗漏罪行,则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或者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
    • 2022年缓刑执行完毕是代表刑罚执行完毕了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0
      1、是的,缓刑执行完毕就代表刑罚执行完毕了,因为缓刑执行完毕之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司法机关会公开予以宣告。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严重违法或者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禁止令
    • 缓刑期大于执行期怎么办考验期满还要执行原刑罚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5
      缓刑期满,如果没有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
    • 缓刑执行完毕了是否就刑罚处理完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缓刑执行完毕不是刑罚执行完毕。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不是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一过,犯罪人没有违反缓刑的相关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