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管理部门的职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5-01 23:19:37 180 人看过

拆迁管理部门的职能,主要有:

1、审批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建立拆迁档案。

(1)审批。拆迁房屋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申请,并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文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对申请事项进行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并对需要拆迁的房屋所属地段、数量、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一一作出明确无误的界定,并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2)建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还应对批准拆迁的范围,拆迁房屋所在地段、数量、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情况等拆迁资料一一登记在册,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并加强对档案的管理,以便于当事人、执法和司法机关随时查阅。

2、依法监督检查房屋拆迁活动。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权也有责任对房屋拆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这一职责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具备拆迁人资格。

(2)监督检查拆迁人的具体拆迁行为是否合法,既不允许在拆迁许可证载明的拆迁范围以外擅自进行拆迁,也不允许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拆迁期限之外提早或延迟进行。整个拆迁活动必须严格限定在许可证限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之内。

(3)监督检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间订立的拆迁协议,是否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

(4)对接受委托拆迁的专业拆迁单位进行资质审查,颁发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并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调解、裁决房屋拆迁纠纷。

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拆迁期限前,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书面协议。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往往很难就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安置面积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此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当事人申请,应依职权进行裁决。

4、宣传解释的职能。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积极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被拆迁人知晓拆迁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搬迁,以保证拆迁的顺利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0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为何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
    1、拆迁人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是行政相对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行使行政许可权,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行政主体,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拆迁人,则是自己给自己发证,集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于一身,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既对拆迁活动实施管理、监督和查处违法行为,自己又直接从事拆迁活动,显然是不合适的。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充当拆迁人或接受拆迁委托,既是拆迁行政管理方,又是实施拆迁当事人,就可能因经济利益的驱动滥用权力而影响行政管理的客观性、公正性,特别是拆迁当事人之间就拆迁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拆迁管理部门将予以裁决或实施强制搬迁,就可能出现执法不公的问题。3、转变政府职能的基本要求,是把政府管理与市场主体剥离开,政府要依法行政,从原来大量直接参与具体的拆迁事务中退出来,管好政府该管的事情,集中精力在加强立法、监督管理、搞好服务上;建设单位要依法从事建设活
    2023-06-21
    381人看过
  • 可以委托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拆迁吗
    一、可以委托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拆迁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以市、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导,由政府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来具体实施征收拆迁补偿工作。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其相关职责分工、配合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房屋拆迁归哪个部门管理归国家建设部管。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国家建设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工作,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房屋拆迁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地房屋拆迁工作。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
    2023-06-16
    244人看过
  • 农村拆迁的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可以强制拆迁
    (一)对于违法建筑,建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和乡镇,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二)对于决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允许组织强制拆除(三)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按照本章的规定强制执行。(四)对违法建筑、建筑物和设施,在违法占有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的房屋经司法诉讼,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制拆除。除以上机构外,其他机构和个人无权拆除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流程1、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
    2023-08-05
    138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拆迁局是哪个部门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人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如果是生活必需的房屋,只能查封不得拍卖变卖。一、法院可以查封拍卖的房子吗?一套房子法院可以查封拍卖。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二、抵押房能否被执行抵押房能被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如果抵押人无第二住所只能查封不能强制执行,但是现实中都会在抵押时提供第二住所证明的。别人设置抵押的目的就是在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执行房产,抵押人在抵押时对此应当是明知的,所以可以被强制执行。而且法律也并没有只有一套已经抵押的房产
    2023-03-02
    270人看过
  • 拆迁找什么部门拆迁不合理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一、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应该如何办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纠纷一般多于城市拆迁,因为被拆迁户已经习惯于其农村的生活,让其远离原本的生活环境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可政府的规划一般的人也无法阻拦,而为了规避拆迁补偿纠纷的发生,被拆迁户最好在拆迁之前先了解与征地
    2023-02-20
    238人看过
  • 被拆迁人对拆迁管理部门所做的裁决不服怎么办
    在介绍这一问题之前,先要弄明白两个问题,1、什么是裁决。裁决就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拆迁双方中的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应用行政手段对补偿安置中出现的争议依法做出决定的行政行为。2、房屋拆迁裁决书包括的内容。房屋拆迁裁决书应当包括本次拆迁的安置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或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搬迁期限、临时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复议和诉讼时效等内容。如果拆迁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在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对于拆迁案件的受理问题,有两条原则: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城市房屋拆迁主管机关依据职权所做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为行政案件受理;第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执,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
    2023-04-22
    234人看过
  • 拆迁协议由哪个部门保管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一、拆迁协议咋写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内容:(一)拆迁补偿协议的法律平等体现了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即当一方从另一方获得一定的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任何明显不公平的协议都可以撤销;(二)协议必须是双方的合法行为;(三)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四)双重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重补偿协议。协议各方根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二、拆迁产生纠纷应当怎样解决拆迁补偿纠纷可以按以下方式解决:(一)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
    2023-03-23
    485人看过
  • 寻找拆迁强制执行的主管部门
    (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于合法建筑,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强拆权限,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进行行政强拆。但对于城市或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行政强拆依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也即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违章建筑采取强拆措施行使强拆权。拆迁停水停电找哪个部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断水断电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您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
    2023-07-03
    244人看过
  • 二手房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拆迁房屋裁决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复印件和答辩通知书送达被申请人,并告知被申请人权利;审核相关材料和程序的合法性;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审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采纳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作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裁决。核实补偿安置标准。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未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鉴定后的评估结果作为裁决依据。评估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协议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裁决。如果部分事项达成一致,应在裁决中确认。书面裁决必须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房屋拆迁裁决有四个步骤在房屋拆迁过程
    2023-08-16
    296人看过
  • 《关于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管辖权的请示》的复函
    【发布日期】2003-7-26【实施日期】2003-7-26【发布单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文号】国法秘函〔2003〕148号对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管辖权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3〕148号建设部办公厅:你厅《关于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管辖权的请示》(建办法函[2002]549号)收悉。经研究,并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同意,现函复如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解决。附: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管辖权的请示2003年7月26日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
    2023-06-10
    53人看过
  •  征地及拆迁管理办公室是哪个部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地拆迁办负责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其属于房屋征收部门。这些部门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征地拆迁办负责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其属于房屋征收部门。这些部门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房 屋 征 收 实 施 单 位 由 谁 确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根据《房屋征收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牟取利益。因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确定和组织实施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来负责的。
    2023-09-04
    255人看过
  • 按照法规拆迁工作由哪个部门管理
    一、按照法规拆迁工作由哪个部门管理发生了房屋拆迁纠纷的话可以找当地的拆迁管理行政部门和人民政府进行投诉的,并且可以向拆迁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的。如果对于行政裁决的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的。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二、处理拆迁协议无效的方法拆迁补偿协议无效,需要重
    2023-07-24
    428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对土地拆迁进行管理
    一、哪个部门负责对土地拆迁进行管理1.涉及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2.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实施机关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二、一般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三、拆迁补偿钱要交税吗拆迁补偿钱是需要交税的。我国有各种各样的税目,其中拆迁补偿款不是免征税收的对象。契税免税对象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等;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等。《契税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1.国家机
    2023-09-10
    355人看过
  • 拆迁人有哪些行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拆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责令停止拆迁:(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一、国家拆迁房屋, 需要注意什么?凡需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须到计划、城市规划、土地、消防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取得相关许可证,并须具备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条件,方可向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单位需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条件,拆迁补偿一般依照房屋面积的一定比例进行置换,具体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规定。二、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的具体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与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拆迁事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实施拆迁。三、房屋拆迁有
    2023-02-19
    3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管理部门有权干涉拆迁人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6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能作为拆迁户,也不能接受拆迁委托。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必须以房屋拆迁许可证中明确记载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发表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在我国,城市居民的住宅受法律保护。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主的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一些地方拆迁法规和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应全面清理和修订。目前,建设部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城市房屋拆迁
    • 拆迁管理部门能作为拆迁人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25
      法律分析 拆迁管理部门不能作为拆迁人。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自行或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拆迁管理部门只是被委托实施、承担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实施单位。
    • 拆迁管理部门能否直接由拆迁人具体接收房屋?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31
      拆迁管理部门不能作为拆迁人。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自行或者接受拆迁人委托动员被拆迁人,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拆迁管理部门只是委托实施,承担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具体工作。
    • 拆迁管理部门如何办理房屋拆迁裁决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9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二)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三)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 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
    • 有拆迁管理部门法律规定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6
      拆迁管理部门不能作为拆迁人。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自行或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拆迁管理部门只是被委托实施、承担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