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受伤的职工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方式来向侵权责任人索赔,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人身损害待遇。
一、下班后死亡要如何赔偿
下班后的死亡赔偿维权要看死亡原因是怎么引起的,如果是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算是工伤,其他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如果是因他人原因导致死亡,那么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应的侵权责任人依法维权。对于认定为工亡的,那么职工的近亲属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需要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他人原因导致死亡的,则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二、老人被电动车撞骨折最高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导骨折,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具体根据伤残鉴定进行赔偿。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而受伤的,应根据事故责任来向对方主张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则来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车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内容与事故造成的损害直接相关。具体的赔偿项目有:1、人身损害: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财产损害: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对于以上各项损失,在取得相应证明资料后,可与肇事方协商赔偿事宜,如对方不予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索赔。索赔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费用支出发票等,所以,在支出与此交通事故有有关的费用时,须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书面资料。
-
不能认定工伤,员工应该怎么索赔
235人看过
-
因受伤向侵权人索赔,如何确定误工费
296人看过
-
工伤认定后公司不支付赔偿,如何申请工伤索赔?
380人看过
-
没有工伤认定,就不能按工伤索赔?
180人看过
-
工伤索赔如何进行
489人看过
-
运输索赔的范围如何确定
408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工伤索赔数额该怎样确定?工伤索赔时应该如何索赔?如何确定赔偿?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8工伤索赔数额该怎样确定?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
-
建设工程索赔中索赔的范围包括哪些?如何确定工期的顺延?如何索赔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的一般称为反索赔。索赔并非仅指经济补偿,工期索赔也叫索赔。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形,无论合同订立的是固定总价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均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
-
工伤索赔应提供哪些证据,工伤索赔向法院如何索赔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8工伤待遇索赔需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如果因为工伤索赔,已经起诉至法院,至少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工伤事故报告、伤残等级鉴定书以及医疗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发票、出院小结等等。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
-
工伤索赔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效是多久,工伤索赔的申请时效如何确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7工伤索赔申请劳动仲裁,关于仲裁时效,劳动法规定的是60日。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提出。时效起算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向仲裁委申请仲裁,须遵守这一时效规定。超过时效规定,当事人就丧失了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的权利,同时也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权利,所以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及时行使仲裁请求权。争议发生之日,是指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也
-
如何确定索赔内容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09您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对于损害赔偿并不是损害多少,赔偿多少,而是有各种的损害赔偿项目限制,您需要对各种的赔偿项目做到充分的了解人身损害和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是不同的您可以从书店获得相关的条文,依据您所遭受的损害结果来确定您的索赔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