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2:30:22 485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重大决策的情况;

(二)政府规章、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

(三)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四)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五)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

(七)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以及执行预算、决算的审计情况;

(八)政府基金、重要专项资金(经费)的筹集、分配、使用,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名单,政府采购情况;

(九)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十)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国民教育、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扶贫、优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1.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重大决策及其执行情况;

2.各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策措施;

3.政府重点工作及其完成情况;

(二)政府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和人事方面

1.政府机关的领导姓名、职务及分工;

2.政府机关的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办事指南、办事纪律、服务承诺;

3.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依据;

5.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拔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三)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方面

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和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国民教育、扶贫、优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3.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及执行情况;

4.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补偿政策和安置办法。

5.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进展和完成情况。

(四)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1.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和执行以及审计情况;

2.社保基金和住房基金等政府基金和重要专项资金(经费)的筹集、分配、使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乡镇筹资、筹劳情况;社会捐赠及其分配、使用情况;

3.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4.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展情况;

5.公用事业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海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与人口、自然资源、地理、经济发展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二)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和相关重大决策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三)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类城乡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执行情况等;

(四)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五)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

(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国民教育、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扶贫、优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许可结果等;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减免政策等;

(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结果等;

(十)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建设及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十二)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监督情况;

(十三)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国有资产处置和营运监管情况;

(十四)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

(十五)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执行情况;

(十六)重大项目的审计结果、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论办理以及违法违纪处理情况;

(十七)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分工、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等;

(十八)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公开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等;

(十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灵璧县渔沟镇信息公开有哪些意义
    一、灵璧县渔沟镇信息公开实施意义有效推动全国范围的反腐倡廉。一切欺诈行为的基础都来自信息不对称,无论是不法分子的欺诈,还是政府官员的贪污和滥用职权,都源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事实证明占据信息优势就会成为强势的一方。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将信息充分公开,减少了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会极大地改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条件,提升公众的监督能力,对政府的渎职、贪污、滥用职权行为产生极大的抑制效果,政府信息的充分公开是反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推动政府官员廉政、勤政的重要措施。推动全国自上而下依法执政。政府信息公开之前,虽然部分先进地区已经通过电子政务的建设来实现部分政府信息的公开,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很不平衡,很多地区尚未行动起来,一些地方的官员藉没有相应法规为由而减慢政府信息公开的进度,拖延政府改革。政府信息公开有力规范了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行为,保障了政府改革的进度,并使各项政策都因为有了更为有效的公开而提升了执
    2023-06-03
    139人看过
  • 信息公开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一、信息公开申请需要哪些条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属无效;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应当认定违法,理由如下:1、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方式而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没有对申请主体设定更多的义务,只是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注明申请人名称和联系方式,以及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内容和答复方式即可,没有提出更多的要求。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都是以生产、生活或者科研的特殊要求才申请公开,提出申请即视为对该信息有特殊需求,没有特殊需求就无需申请公开,有特殊需求政府就应当公开(当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而无需提交相关特殊需要的材料,政府信息公开制式的申请表也只是要求单位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而公民申请的则无需提交材料。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证实有特殊需要实属多此一举,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在15
    2023-06-03
    325人看过
  • 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第十五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行政机关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
    2023-04-17
    69人看过
  • 山东省信息公开条例有哪些信息不可以公开?
    山东省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来说是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并让公民通过公开信息监督政府行为,使政府行政公开透明,避免腐败及不作为现象而颁布的。但是并不是所有信息都可以公开的,那么山东省信息公开条例有哪些信息不可以公开呢?根据公开办法,涉及国家、商业机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都不可以公开。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应当按照规定报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行政机关拟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措施、标准,或者编制相关规划、计划、方案、预案,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在拟定、编制过程中,应当将草案主动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除前款所列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征求
    2023-06-03
    283人看过
  • 《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有哪些内容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的政府有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信息公开透明,政府制定了《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条例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政府监督的作用。我们来看看《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第一条有哪些内容,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开,加强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率,扩大社会监督,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第三条企业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及时。企业信息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保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自治区、直辖市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
    2023-05-07
    15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有什么用
    行政诉讼法是处理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而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的管辖,对依法维护公民知情权具有重要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
    2023-03-30
    153人看过
  • 日本行政机关拥有信息公开法
    第一条(目的)本法的目的在于以国民主权理念为基础,通过规定请求公开行政文件的权利等事项,使行政机关拥有的信息进一步公开化,以此使政府就其从事的各种活动对国民承担说明责任,同时有助于推进置于国民有效的理解和批评之下的公正的民主行政。第二条(定义)本法中的行政机关是指下列各项中规定的机关。(一)依据法律规定在内阁中设置的机关以及属内阁管辖的机关。(二)国家行政组织法(昭和二十三年法律第一百二十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设置的国家行政机关(后项中由政令规定的机关所设置的机关中,不包含由该政令规定的机关)。(三)国家行政组织法第八条之二规定的设施等机关以及该法第八条之三规定的特别机关中,由政令规定的机关。(四)会计检查院。本法中的行政文件是指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活动中制作或获得的,供组织性使用的,且由该行政机关拥有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性记录(指以电子、磁气以及其他依人的知觉难以认识的方式制作的记录,以
    2023-06-06
    441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补偿安置条件
    一、政府信息公开补偿安置条件《征收补偿条例》的补偿时间和标准如下:(一)补偿时间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标准是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一点。以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使得被征收人的基本利益得到保障,这不仅包括对房屋的补偿,也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这就大体上可以确保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下降。(二)《征收补偿条例》则明确了“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并进一步明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对于之前由建设单位执行补偿,容易出现推委、拖欠等不负责任的情况,《征收补偿条例》明确现在由政府替代建设单位,政府也需满足这个要求,以保证在搬迁前补偿到位。由政府发放补偿款可以增加公信力,使被征收人安心、放心,也便于依法征收的顺利进行。二、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
    2023-03-08
    202人看过
  • 行政机关应当公开哪些重要信息
    一、行政机关应当公开哪些重要信息行政机关应当重点公开的信息有: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
    2023-12-26
    138人看过
  •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有哪些?
    第一个层次,便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范围。一是国家秘密与工作秘密的关系。二是商业秘密的界定问题。三是个人隐私的界定问题。(“与个人相关的信息”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可包括个人的思想、信念、身份、地位、健康状况以及其他一切与该个人有关的信息。美国《信息自由法》中豁免公开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医疗信息与类似的信息”)第二个层次,有两种情形是国际上普遍列入不公开的范围,而我国却没有排除的:一是正在形成、研究中的过程性政府信息;二是公开可能影响执法和司法公正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第三个层次,属于我国特有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两种情形,即“三安全一稳定”和“三需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政策全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
    2024-01-21
    353人看过
  • 乡镇政府有行政执法权吗
    乡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县级政府有执法权。执法权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乡镇政府有行政执法权吗的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条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2-07-10
    363人看过
  • 石阡政府信息公开有哪些特征
    政府信息公开有什么特征?1、行政性政府信息公开具有行政性。政府信息具有行政性,政府信息公开同样具有行政性。一方面,政府信息是与行政行为有关的信息,或者是政府机关以职权获取的信息,这些信息都是与政府公共行政权力的运行有关,是行政权力运行过程或其结果的表现形式,没有行政权力,就没有我们所说的公共信息,也就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也需要行政权力的运行,信息的产生离不开行政权力,信息的公开同样离不开行政权力,有时信息公开的过程也就是信息产生的过程,行政性贯穿始终。2、权利性政府信息公开具有权利性。信息公开是以公民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为基础的,而不是以行政权力为基础。现代宪政观念告诉我们,政府是否应当公开信息,是否向民众提供信息,这并不是政府的权力决定的,而是由民众的权利决定的,这种权利是民众所享有的宪法权利。所以说,民众需要什么信息,政府就要提供什么信息,只有这样,相应的宪法上的权利
    2023-06-03
    129人看过
  •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公开信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区别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区别:1、概念含义不同:(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2023-07-11
    83人看过
  • 北京首起信息公开案终审镇政府被判公开拆迁信息
    摘录:拆迁信息公开首案市民告赢政府家住昌平的李某向昌平区北七家镇政府提出申请,要求镇政府公开拆迁信息遭拒。李某为此告上法院。日前,一中院首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定政府与租户的拆迁补偿协议及有关法律依据不属于个人隐私,终审判令镇政府对李某公开信息。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北京市民首次通过诉讼获得知情权。据了解,李某要求公开的拆迁信息涉及镇政府跟租户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法律依据和补偿标准,镇政府与第三人拆迁协议的全部内容,以及相关单位征用土地面积。镇政府受理申请后征询了第三人的意见,在第三人表示不同意公开的情况下,作出了“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告知书”。镇政府认为,李某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3条规定,“权利人不同意公开,本机关不予公开”。李某将镇政府诉至法院。今年4月2日,一审法院判令镇政府对李某提出的“镇政府跟租户们的拆迁补偿协议;
    2023-06-05
    31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有哪些行政处罚信息可以公开?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8
      行政处罚法规定,办案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这个公开就是执法人员的身份要公开,亮证件执法,使用法律条文要公开,让当事人知道,明白违反了那一条那一款,再就是法律文书《决定书,,,,等等》要公开,允许当事人看阅,认可后签字,这个公正就是说要正确对待当事人,不能说执法人员和谁关系好就照顾,或是亲戚就免除,必须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公平就是说办案人员不能因为当事人=的不配合,或顶嘴,就加重处罚,严厉对
    • 有哪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7
      1、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条例》中明确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 2、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行政复议信息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1
      根据第一部分有关数据统计分析,2004年-2007年政府主动信息公开量每年增长情况是,2005年是47.1%,2006年是31.1%,2007年是25.5%。在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数方面,2004年-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的件数与总件数比例,2004年是99.1%,2005年是93.9%,2006年是91.0%,2007年是90.9%;同意公开部分和部分同意公开的件数占总申请件数比
    •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条件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08
      记载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4、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5、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
    • 法院信息查询系统行政执行案件是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1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案件状态显示:“已结”是表示本次执行程序已经终结。“执行中”是指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启动了执行程序,执行工作处于执行程序的运行中,尚未执行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