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和共同受贿罪两种刑期是否会相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09:22:51 190 人看过

依据刑法的规定,实施滥用职权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的,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数罪并请,所以两罪的刑期是会相加的。

一、严重渎职犯罪加受贿罪怎么判定

行为人同时犯有受贿罪和渎职罪的,应当两罪并罚。渎职罪是一个统称罪名,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等,行为人同时犯两罪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二、受贿和滥用职权处罚

普遍受贿与滥用职权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逻辑先后,两个行为各自独立,应数罪并罚。存在独立的两个犯罪事实。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需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实际上强调达成权钱交易的合意。

三、对一般滥用职权罪会判免刑吗

对一般滥用职权罪不会判免刑。对于滥用职权罪构成之后,一般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达到了特别严重的地步会构成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来说,这个情节主观方面是恶劣的,不会免于处罚。

滥用职权罪有追诉期。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追诉时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说的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其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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