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怎么样追责债权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16:37:18 410 人看过

一、担保人怎么样追责债权人

担保人追责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担保人在实现了担保责任后可以在担保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要求其偿还债务,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债权人怎么样转让权利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转让权利:

一、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二、债务重组转让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

三、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四、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怎么样实现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方可达到债权保全之目的。

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

2、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此处所说的权利,首先是指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其次,债务人的权利主要是债权,但又不完全限于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优先权等。第三,此种权利必须是可以依法请求的。

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当而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所谓应当行使,是指若不及时行使权利,权利即有可能消灭或减少其财产价值。所谓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行使权利的障碍。怠于行使权利的表现主要是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如果债务人虽怠于行使权利,但并不影响满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则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应当指出,在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中,如果债务未到履行期,则不发生债权人的代位权。在这一点上,代位权不同于撤销权。撤销权可以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由债权人行使。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n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借款人有权向担保人追债吗?
    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债。担保人在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是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依法到法院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债务。担保人追偿债务的,以其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数额为限。如保证人自行承担的数额超过主债权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不能行使追偿权。一、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时效是多久?三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因此,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担保人将无法行使其追偿权。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应从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担保人对于债务人行使的追偿权也只能在主债权的范围内行使。二、担保人还款后多久可以起诉债务人担保人还款后,可在诉讼时效有效期内,即三年内起诉债务人。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进行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担保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行使追偿权。否则担保人丧失胜
    2023-03-19
    125人看过
  • 担保人不被追债怎么办
    担保人不被追债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3、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5、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6、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责任。一、保证人如何免除责任下列情况可以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1、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
    2023-03-14
    54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人之间可否追偿债权
    一、连带责任担保人之间可否追偿债权连带责任担保人之间可以追偿债权。两个以上连带担保人为债务担保的,其中一个连带担保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另一连带担保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二、担保人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
    2023-10-02
    241人看过
  • 同一债权的多个担保人怎么承担担保责任
    一、同一债权的多个担保人怎么承担担保责任同一债权的多个担保人的,各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分别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保证合同中对于保证份额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多个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保证责任,不过要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有什么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如下:1、因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第三人主张权利可以是第三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主张出租人对租赁物无处分权,该租赁合同无效;也可以是作为租赁物的抵押权人,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要求实现其抵押权。在这种情况下,势必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2、第三人主张权利妨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如第三人主张抵押
    2024-01-29
    244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转让后担保人怎样免责
    一、民法典债权转让后担保人怎样免责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权转让后,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所以债权转让后,担保人不能免除担保人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二、民法典担保人追偿权可否转给债权人可以。担保人追偿权属于债权的一种,并不是属于专属于债权人的,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依法将追偿权转让给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
    2024-01-03
    173人看过
  • 怎样保证保证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一、怎样保证保证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如下保证保证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为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偿还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偿还的债务,如果协商不成,保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请求权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保证人追偿权与代位权的区别1.产生的法律基础不同。前者基于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产生;后者则不是基于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基于民法关于第三人清偿的规定。2.法律性质不同。前者是一项新的权利;后者从严格意义上说,不是一项权利,而是债权的法定移转;3.功能不同。前者作为一项新的权利,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对于原债权的担保,不论是人的担保还是物的担保,保证人均不得主张;后者则基于债权的法定移转,原债权以及担保的一切权利,代
    2023-08-01
    337人看过
  • 债权人起诉担保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会被拘留吗
    债务人到期不偿还贷款,债权人起诉担保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承担的是民事担保责任,不会因被债权人起诉而被法院拘留。但是,如果担保人在诉讼中存在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则可由法院予以拘留的民事制裁措施;如果在法院执行中,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形,情节严重的,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是后还要被判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
    2023-02-04
    97人看过
  • 债权人能否向担保人追讨超过担保金额的债务?
    债权人让担保人找债务人是合理的。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会议能不能不去债权人会议可以不去。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由债权人确定是否参加的,但债权人不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可能会对自己的债权实现造成影响。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
    2023-07-04
    190人看过
  • 诉讼中债权人放弃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应如何处理?
    我院审理的一起债务纠纷案件,原告金某(债权人)要求被告程某(债务人)偿还到期的借款。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主动放弃追究担保人俞某的担保责任,而被告程某又无偿还能力。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原告金某放弃追究俞某担保责任的行为有效,应责令被告程某分期偿还借款;另一种是担保人在担保的债务没有消灭,且被告程某又无偿还能力时,依照法律规定理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原告主动放弃追究担保人的连带清偿责任,即视为原告放弃行使追偿债务的权利,此案应按撤诉处理。请问哪种意见正确?我们认为第一种意见是正确的。本案是一起债务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即债权人自动放弃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合法有效的。因为担保的设立目的就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在债权人与担保人的担保合同关系中,债权人只享有权利,而不负义务,债权人放弃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债权人放弃权利的一种表现。因此,本案只能由主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债
    2023-04-22
    207人看过
  • 什么是担保人的追偿权,担保人是否有追偿权
    一、什么是担保人的追偿权担保人的追偿权内容如下:1.担保合同有效时,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时,担保人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2.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因无效的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3.连带共同担保中,已经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就超过自己应承担的份额向其他保证人追偿。4.存在反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在自己承担的范围内向反担保人追偿。二、担保人是否有追偿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担保人是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因此担保人享有追偿权。《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
    2023-05-03
    127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人有权不追究担保人吗
    一、民法典债权人有权不追究担保人吗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不债的,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主张债权,所以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也可以不追究担保人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023-06-19
    149人看过
  • 担保权人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如何理解
    担保权人和担保人:法律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债权人即是担保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民法典》第683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024-04-14
    299人看过
  • 担保人清偿债务后,怎样向借款人追偿
    保证人在法院判决书中明确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垫付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已在判决主文中明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故无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依法请求行使追偿权。享有追偿权的保证人履责后可直接申请执行。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未被债权人主张过权利的保证人追偿。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即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而言,形式上上属于清偿自己的债务,但对于主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关系而言,实质上属于代为清偿他人的债务,由于诚信的缺失等诸多因素,担保追偿权纠纷显著增多
    2023-06-28
    223人看过
  • 债权人保障:担保人的责任条件
    财产保全担保人的具体条件如下:1、申请人具有合法的起诉资格;2、为法院管辖范围内,申请财产保全担保的案件应该属于该法院管辖范围内;3、诉讼请求合法并且具有法律依据;4、双方诉讼事实基本清楚;5、在申请担保的时候,所提交的担保物必须是申请人所有或者是享有收益;6、其它所要求和规定的条件。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财产保全的条件是: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4.必须在诉讼前申请。5.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6.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
    2023-07-12
    4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权人追讨债务,担保人应该负什么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6-22
      首先要看担保人担保的性质属于什么。如果是一般担保,债权人必须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在追索不到的情况下,才可以向担保人主张。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有钱不还的话,债权人没有办法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一般担保的期限为债权期满后的六个月,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话,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随意主张。主张的期限为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如果两年内,债权人一直没有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担保人也可以不承担责任的。
    • 债务担保人是怎样追偿连带责任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26
      一般来说,连带责任人所承担的不论是连带清偿责任,还是连带赔偿责任,或是补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人均可行使追偿权。连带责任的追偿权可分完全追偿权和部分追偿权。完全追偿权是指连带人履行义务后可向其他债务人要求偿还其所付出的全部费用。比如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可拥有完全追偿权,还有承包合同中的发包人、租赁合同中的租赁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等均有可能拥有完全追偿权。部分追偿权是指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后只可向其他人
    • 债权人放弃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后,债务人还需要偿还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
      债权人放弃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后,担保人就没有担保责任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即债权人自动放弃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合法有效的。因为担保的设立目的就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在债权人与担保人的担保合同关系中,债权人只享有权利,而不负义务,债权人放弃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债权人放弃权利的一种表现。因此,本案只能由主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可以判决其分期偿还。
    • 保证人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怎样追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7
      担保人可以在下列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1.未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未履行保证债务所受损失。
    • 债务担保人被起诉怎样自保追债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21
      债务担保人由于欠债人不履行债务偿还责任而被起诉的,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积极履行债务偿还责任,事后依据债务偿还证据证明,依法向债务人提出追偿,债务人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履行债务偿还责任的,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并强制执行偿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