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含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下同)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供养条件
符合上述供养范围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三、待遇标准
因工死亡职工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照计发基数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计发基数。
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发基数,因工死亡职工,为本人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死亡的,为本人死亡时的伤残津贴;办理退休手续后死亡的,为本人死亡时的养老金与工伤保险基金补足部分之和。计发基数低于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从2011年7月1日起,上述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适用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四、报送材料
1.《苏州市参保人员工伤(职业病)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享受抚恤金审批表;
2.《苏州市区企业供养直系亲属基本信息采集表;
3.职工工亡证明;
4.职工因工死亡前列为供养亲属的有关证明(劳保卡或报销医药费凭证等);
5.供养亲属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无收入来源证明;
6.供养亲属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须提交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须提交民政部门的收养证明;
7.处于劳动年龄的供养亲属须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等。
五、办理程序
1.因工死亡人员生前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携上述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供养亲属待遇审批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计发比例和金额。
3.经批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从批准次月起列支。其中:企业参保单位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结付至单位,由单位发放给供养亲属。
六、注意事项
1.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6)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的。
2.社保经办机构于每年4-6月期间对享受抚恤金的供养亲属进行资格认证。
3.单位须于每年6月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供养亲属仍具备供养条件的证明,包括经其居住地街道(乡镇)以上派出所盖章确认的健在证明、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所在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方可继续享受抚恤金。
4.未通过资格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从7月份起暂停支付其抚恤金。
-
苏州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申请审核
379人看过
-
烟台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
423人看过
-
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是什么
269人看过
-
上海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119人看过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申请领取抚恤金的条件
383人看过
-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391人看过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更多>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什么情形下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2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③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④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⑤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⑥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⑦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
职工因公死亡其供养亲属能否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职工因公死亡的,其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养亲属能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上述亲属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满足什么条件下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8(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形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9工亡的抚恤金领取是有条件的。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6工亡职工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的规定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