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期间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4:33:29 440 人看过

一、企业清算期间如何确定

主要可从以下4点进行确立: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在人民法院依法即可以宣告破产或解散之日。

清算财产主要为以下三方面,即是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应当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若是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发现公司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需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二、清算方案主要有

1、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企业债务。

2、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清算方案需通过股东会确认;

4、清算财产清偿之后剩下的财产,根据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5、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三、期间产生的清算费用主要是指

1、聘请工作人员与清算组成员的报酬;

2、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3、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

4、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确认后,则确定已解除清算组的责任。但清算组有违法行为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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