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串通投标罪与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情节是否严重,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情节严重的,最高法院应当作出司法解释。在确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结果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做出综合判断。二、本罪与贿赂涉及行为的认定,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涉及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比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以特定的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受贿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可见,基于本罪的特点,往往会出现涉及犯罪的情况。对于这种涉及犯罪的行为,由于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依法适用于一重罪。
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1)所谓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统称,具体地说,就是指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其一,投标者相互的串通投标,指参加投标的经营者彼此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约定,就投标报价互相通气,以避免相互竞争,或协议轮流在类似项目中中标,共同损害招标者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的行为。
其二,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指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是指招标者与特定投标者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从事私下交易,使公开招标投标流于形式,共同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包括其他投标者)的利益的行为。
(2)本罪属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实施了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采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标的;多次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的;给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造成恶劣的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的;等等。
3、主体要件
(1)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3)本罪属于共同犯罪,构成本罪的投标人或招标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行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胁从犯。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需要注意,实践中,不仅自然人可以构成此罪,单位也是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的。招标、投标的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倘若当事人串通投标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我国《刑法》的严厉制裁。
-
串通投标与串标的区别是什么
460人看过
-
串通投标罪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怎么处罚
474人看过
-
投标单位串通投标违法吗
58人看过
-
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串通投标罪如何认定
244人看过
-
串通投标罪和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是怎么样的?
442人看过
-
串通投标罪宜改为“破坏招投标罪”
212人看过
限制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实施的妨碍或者消除市场竞争,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限制竞争行为,既包括具有经济优势力量的经营者滥用其经济实力限制他人竞争的行为,又包括政府及其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所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 更多>
-
串通投标罪如何量刑,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16串通投标罪的既遂处罚标准是: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串通投标罪侵犯的对象是其他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秩序。
-
敲诈勒索与串通投标罪的区别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05敲诈勒索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借款,符合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或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的特征的,对其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
怎么区分并行投标和串通投标?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串通投标与串标的区别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25一、串标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就是串标,串标是一种投机行为,其根源是工程建设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由于政府、企业、公众的诚信问题,工程建设上的种种不良、不法行为屡见不鲜,串标只是其一 1.投标者之间串标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某一投标人给予
-
串通投标罪如何认定, 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5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可能会触犯串通投标罪,串通投标罪如何认定呢?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