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与抵押权人有什么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22:00:37 199 人看过

1、借款人与抵押权人有借贷法律关系,因为抵押权人是债权人,也就是向借款人出借款项的人。如果借款人是亲自向贷款人提供抵押物的,则双方还有抵押关系;如果是第三人向贷款人提供抵押物的,则二者仅具有借贷关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一、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1、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2、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

3、债务人和抵押人可以不是同一人。债务人是直接负担合同义务的人,抵押人是担保人的一种,是以自己的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按期履行合同的,所以,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外的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出借人和借款人是什么关系
    一、出借人和借款人是什么关系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借人是指借出钱款的那个人。借款人的限制信息:(一)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二)告知义务。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三)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的投资,除了国家另有规定的少数情况之外,我国公司法和有关企业法和企业登记制度都明确规定,当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业(包括作为公司企业的股东),必须要有法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在登记时,这些资金须附上有关银行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四)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方面进行投机性的经营活动;二、出借人和借款人的
    2023-04-26
    455人看过
  • 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责任关系
    公司借款由公司的资产承担偿还责任,公司法人并不承担偿还责任。但是你作为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一般汽车贷款协议中,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会规定担保为连带担保。你可以看看你签的那份合同有没有明确写明是连带担保。如果没有明确,法律规定默认为连带担保。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债务。相反,如果是一
    2023-07-11
    159人看过
  • 抵押人处置抵押物需要借款人同意吗
    抵押权转让需要抵押人同意。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3.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一、债务人转借抵押物是否构成犯罪债务人变卖抵押物不构成犯罪。除非双方有约定,抵押人可以变卖转让自己的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船舶抵
    2023-03-08
    98人看过
  • 抵押合同与抵押权设立之间的关系
    一、抵押合同与抵押权设立之间的关系抵押合同与抵押权的关系要分以不动产或动产作抵押物来对待。在以不动产作抵押时,抵押合同的是否生效不依附于抵押权,即使没有抵押权而抵押合同仍然可能是有效的。在以动产作抵押时,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并根据抵押物的不同有是否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区别。(一)对于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合同在抵押权效力何时产生问题上,采取了登记要件主义模式,即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必需要件,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在抵押合同的债权性效力与抵押权设立的关系问题上,采取了区分对待的方式,也就是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债权性效果自抵押合同成立时即行产生(此时即可适用《民法典》有关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规定),抵押权是否有效设立对此没有影响。换言之,即使抵押权最终未能设立,抵押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由此而导致的当事人之间的债权性法律关系也不因之而被视为不存在—事实上,根据《民法典》,抵押合同之外
    2023-04-25
    428人看过
  • 留置权与抵押权和质权是什么关系
    一、留置权与抵押权和质权是什么关系(一)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二)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留置权的实行还得经过一定的程序。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把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标的,作为债权覆行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处分该财产,并因处分所得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
    2023-05-03
    413人看过
  • 借条不是借款人写有关系吗
    一、借条不是借款人写有关系吗借钱的借条通常由借款人书写,但是实际上写并不重要,只要是双方签名,手印即可。自愿的协议只要不是胁迫,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执行规定即有效。在书写借条时,要注意借条的内容应该包含:(一)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借贷双方的名字最好写全称,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二)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以及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五)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六)必要时
    2023-05-06
    395人看过
  •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期限约定有效吗?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债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的协议,如果抵押期限不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如果早于或者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则视为没有约定,抵押期限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总之,这个协议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和抵押人之间的权益而存在的,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债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的协议,如果抵押期限不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如果早于或者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则视为没有约定,抵押期限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抵 押 期 限 是 否 影 响 主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15条规定,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可以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抵押期间。因此,抵押期限会影响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具体而言,抵押期限是指抵押权人从抵押物变卖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
    2023-09-02
    435人看过
  • 借款人和担保人 抵押
    抵押人是指通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物作为抵押从而担保债务能够履行的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是指对抵押人抵押的抵押物享有一定权利的人,抵押权人是有抵押作为担保的债权这一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抵押人抵押人即抵押的设定人,是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或他人作担保的人。抵押设定人一般为债务人自己,但也可以由第三人为债务人设定抵押。第三人为债务人设定抵押的,该第三人称为物上保证人。因为设定抵押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设定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其设定抵押的,当然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可独立实施与其认识能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但因设定抵押涉及对财产的处分,且并不是为其生活所必须的行为,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定抵押的,也应当认定为无效。一、债权房什么意思?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
    2023-03-09
    169人看过
  • 借款抵押纠纷债权人应如何行使抵押权
    借款抵押纠纷债权人这样行驶抵押权:在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债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一、土地抵押期限届满是否影响抵押权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车抵押不还钱会怎样当事人若已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担
    2023-03-28
    206人看过
  • 借款人货款抵押房产证吗?
    借款人货款抵押和不抵押房产证的情况都是有的。房屋抵押贷款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证明文件。至于是不是需要把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各个城市和不同银行的具体做法有所不同。一、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所抵押房产的条件: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
    2023-06-21
    497人看过
  • 债权人权利与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关系
    债权人权利的法律特征有是相对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其法律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等。一、代位权的构成特征代位权的特征是:一、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二、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三、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四、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二、什么是合同订立主体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应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的行为。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履行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
    2023-04-07
    462人看过
  • 抵押担保范围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为准吗
    抵押财产担保债务的,抵押担保的范围,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方式确定抵押担保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一、实现抵押权需具备什么条件(一)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
    2023-03-29
    310人看过
  • 私人借款可以用什么做抵押
    可以用房产、汽车等财产做抵押。因为借贷双方一般都是没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如何来约定抵押权就变得相当重要。一定要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首先,双方当事人要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写清双方的借贷情况、借款的金额、偿还期限等实质要件,同时还要签订一份《民间借款抵押合同》,这两份合同最好是由律师来完成,好使条款内容更加完整和严谨。一、到律师所签借条需要担保人吗进行借贷活动时,到律师事务所签订借条,要不要担保人,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出借人要提供担保的,就需要担保人担保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
    2023-03-09
    54人看过
  • 借款抵押物与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一)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还有就是注意是否超出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
    2023-06-26
    22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与个人信用有关系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有关系,但是涉及到贷款方面的,都跟你个人信用有很大的关系
    • 抵押权与抵押权留置权的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
      抵押质押留置的顺序为,先是留置权,然后是登记的抵押权,之后是质押权最后才是未经登记的抵押权,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
    • 借款人在房子抵押无力偿还有关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但是查封不影响居住借款人无力偿还,无力到什么程度,借款人是否有房产或其他财产是否有收入借款人是否有正常劳动能力,就应该继续这些借款人。担保人和他妻子共同居住的房屋被查封是由可能的如果以上有一条成立。法院也无法把担保人和他妻子共同居住的房子拍卖还款,这点请放心。担保人只能用他自己的财产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的担保行为与其妻子是无关的
    • 抵押权和抵押登记有什么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5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 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什么关系,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5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