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0:41:08 402 人看过

凡在本市房产税开征范围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国内单位和个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义务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义务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纳税人自建房屋应自建成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房产原值(评估值)、房产租金收入和税务机关估值。

1、企、事业(自收自支)单位的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以征收月份前一个月的月末帐面房产原值(评估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房产税。

2、其他单位(免税单位或房产管理部门)和个人出租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3、纳税人无房产原值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税的应纳税额是如何计算?

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从2001年1月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税率减为4%)以税务机关估值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年应纳税额=税务机关估值×1.2%

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每年都要交吗?

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房产税需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完毕,逾期缴纳需要另缴滞纳金。

房产税的减免税是如何规定的?

按房产税政策规定,房产税的减免范围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6、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各类学校、图书馆、幼儿园、托儿所、哺乳室、医院、医务室、诊所等占用的房产。

7、火葬场、殡仪馆、公墓的房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增值税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一、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如何规定的1、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2条第(1)项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的纳税地点《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2条第(1)项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其分支机构应纳的增值税是否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决定。3、连锁经营企业的纳税地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97号)规定,对跨地区经营直营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的连锁企业,凡按照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
    2023-03-13
    318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2、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
    2023-04-20
    488人看过
  • 营业税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营业税有关规定,纳税人申报缴纳营业税税款的地点。一般是纳税人应税劳务的发生地、土地和不动产的所在地。具体规定为:(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向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税;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的,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2)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中央铁路运营业收人的纳税地点在铁道部机构所在地。(3)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向该土地或不动产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5)纳税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6)代扣代缴营业税的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机构所在地。但国家开发银行委托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业务,由国家开发银行集中在其机构所在地缴纳;
    2023-05-04
    115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一、宅基地交纳多少契税1、营业税。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3、土地增值税。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土地增值税。其计税依据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增值额。4、所得税。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
    2023-04-11
    370人看过
  • 一般纳税人纳税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25%),应纳税所得额=报表利润总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纳税调整-以前年度亏损。一、企业所得税收取规定在我国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包括:居民企业和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应当纳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等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的情形;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其他。二、什么是应纳税所得额通常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依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各项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可以扣除的各项费用后的剩余余额。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通常是指,企业在每一个纳税年度,扣除掉非税所得、免税所得、各项扣除额和以前年度允许弥补的亏损额后的所得的总额。三、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计算公式:
    2023-03-29
    284人看过
  • 一般纳税人税率如何规定
    一般纳税人税率的规定(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法定的,不是计算出来的。一般纳税人实行凭票抵扣,即可以用购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抵扣销售货物的销项税款,按照进项与销项的差额征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收入*增值税适用税率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增值税适用税率)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
    2023-05-03
    181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房产税由谁缴纳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4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 房产税缴纳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6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
    • 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期限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5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
    • 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的人规定的是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7
      房子是个人的或者企业的,就个人或者企业为纳税人, 房子是国家的,军队的,学校的(等免房产税税单位的),但是使用房子的人不是国家的,军队的,学校的(等免房产税税单位的),就得交税
    •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9
      1、纳税人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经验收使用的,从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对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