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中信用卡的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9:22:21 119 人看过

2004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该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可见,立法机关的意图很明确,就是通过立法解释进一步扩大并统一刑法意义上“信用卡”的范围认定,即针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电子支付卡,只要其具备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都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据此,我国《刑法》中的信用卡应当既包括国际通行意义上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也包括了不具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借记卡。

有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并不一定就构成犯罪,此时自然就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除非是符合入罪标准,认定构成了犯罪,那么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这里的信用卡应当做扩大解释,像那种借记卡,虽然不具有透支功能,但是也属于这里的信用卡。

一、恶意透支信用卡如何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15: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用卡相关文章
  •  探讨诈骗信用卡罪的界限认定
    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为故意;3)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 骗 信 用 卡 罪 如 何 界 定 ?诈骗信用卡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等方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诈骗信用卡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等方法,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
    2023-09-05
    266人看过
  • 确认信用卡诈骗罪的步骤
    依照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符合下列条件即可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不包括单位;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3、侵害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及公司财产所有权;4、客观方面存在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
    2023-07-06
    89人看过
  • 诈骗罪怎么认定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
    一、诈骗罪怎么认定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构成诈骗罪。两者的区别是信用卡诈骗罪要求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诈骗罪则不要求利用信用卡诈骗,可以是口头言语诈骗也可以是利用社交工具诈骗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一定的职权,而这种职权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2
    2024-04-03
    249人看过
  • 不还信用卡如何认定诈骗罪
    一、不还信用卡如何认定诈骗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后欠款不还的,如果透支的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
    2023-06-03
    205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金额,关于信用卡诈骗罪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金额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信用卡诈骗罪;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二、关于信用卡诈骗罪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伪造信用卡主要有两种行为表现,一是完全模仿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非法制造信用卡;二是在真实信用卡基础上进行伪造,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输入其他用
    2024-01-29
    326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有哪些构成要件,可以怎么认定信用卡诈骗罪
    一、信用卡诈骗有哪些构成要件,可以怎么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有哪些构成要件,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可以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可以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
    2024-01-18
    325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认定“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的情形有哪些?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综合上面所说的,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法条,一般只要被认定为犯罪就会被刑事拘留,但拘留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最长的时间为三十七天,只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办理才能确保案件处理的合理、合法性。一、朋友借信用卡不还是否可以报警立案朋友借信用卡不还可以报警立案。如果朋友在信用卡持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盗刷信用卡,属于信用卡诈骗罪。可以收集证据去报警,但是需要及时先还上信用卡的钱。因为朋友不还银行的钱,信用卡持有人将在银行系统成了失信人员。其后可以去法院起诉朋友向其追偿。信用卡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的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大量财产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如下:
    2023-03-04
    197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的信用卡包括储蓄卡吗?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信用卡与储蓄卡是不同的,信用卡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信用卡管理制度和持卡人的财产权利,所以是不包括储蓄卡的。信用卡诈骗罪能缓刑吗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5、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都可能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
    2023-08-04
    267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认定的探讨与实践
    信用卡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而盗窃了他人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但并不使用的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可能成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在涉及信用卡的犯罪中,首先要确定被害人与结果内容,再判断是什么行为造成了结果,然后判断该行为符合何种犯罪的成立条件。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信用卡诈骗的处罚规定是:1、犯信用卡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
    2023-07-17
    80人看过
  • 如何区分信用卡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一、信用卡欠款5万会如何判信用卡欠款5万会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刑。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二、推销信用卡是不是违法?倒卖信用
    2023-03-14
    412人看过
  • 确定信用卡诈骗罪中的透支金额
    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金额在1万元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的,从事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的数额如何确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1)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
    2023-07-07
    449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涉及信用卡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所有权。行为人利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的犯罪故意各有特定内容,具体取决于行为内容。信用卡诈骗罪需要司法机关调查,逾期不还款会加重病情并影响征信。在本罪的犯罪对象方面,主要涉及信用卡的管理秩序以及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方面。根据刑法规定,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4、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我们所提供的这些资料是建立在持卡者确实已经构成了信用卡
    2023-11-16
    182人看过
  • 诈骗信用卡如何定罪?
    法律综合知识
    诈骗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二、符合以下构成要件的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指一下行为:1、以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了他人信用卡的;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三、构成信用卡诈
    2024-04-17
    160人看过
  • 诈骗存折是不是能认定信用卡诈骗罪
    一、诈骗存折是不是能认定信用卡诈骗罪诈骗存折是不是能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
    2024-02-07
    3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用卡
    相关咨询
    • 认定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进行,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7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信用卡诈骗罪是什么,怎样认定信用卡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3-12
      2004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该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可见,立法机关的意图很明确,就是通过立法解释进一步扩大并统一刑法意义上“信用卡”的范围认定,即针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电子支付卡,只要其具备消费支付、
    •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28
      根据刑法第177条的规定,对于“伪造信用卡”的行为,应当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则应当依本罪定罪处罚。对于行为人伪造信用卡后又自己使用的,其伪造行为和使用行为同时触犯了伪造金融票证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两个罪名。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一种牵连犯的情形,这里伪造行为是手段行为,而使用行为则是目的行为。因此,根据对牵连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应当按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数额
    • 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怎么认定信用卡诈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19
      我国刑法将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和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犯罪(下称使用型犯罪)与恶意透支的信用卡犯罪(下称透支型犯罪)规定在同一条文之中,统称为信用卡诈骗罪,但实际上使用型犯罪与透支型犯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透支型犯罪在刑法的构成要件上与使用型犯罪相比,有其特殊的地方:(1)恶意透支的主体是“持卡人”,而使用型犯罪则并不限于“持卡人”。所谓“持卡人”,是指直接向银行申办并核准领取信用卡的人,也就是享有该信
    • 如何认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中的诈骗数额?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在信用卡诈骗罪中,诈骗数额的认定直接影响到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轻重。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