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6:35:46 447 人看过

所谓精神损害是指对民事主体精神活动的损害,也即侵权行为侵害自然人、法人的民事权利,造成精神活动或精神利益的破坏,直接导致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丧失或减损。根据此定义,凡侵权行为导致精神方面的减损即将产生精神损害,造成了精神损害就应予以赔偿,这不仅仅发生在民事侵权中,同样也发生在刑事犯罪造成的民事侵权中。

依据我国法律现行规定,民事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予赔偿,对此不再赘述,本人拟就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作以探讨。

纵观我国刑事方面的立法,当前还没有关于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而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批复则十分明确地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此规定,已在理论界及实务中都引起了诸多质疑或批评。

首先,从法理上分析,《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任何其他法律都不能与其规定和原则相冲突或违背。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在刑事犯罪中,在对他人生命或身体造成损害的同时,常常一并侵犯到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因此依据《宪法》之规定这是绝不容许的,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在对该犯罪行为予以国家的刑事制裁的同时,对于私法上的公民的人格尊严的损害也应给予救济。遗憾的是最高院的批复并不予以保护,因此这是与宪法的精神原则背道而驰的。

其次,从逻辑上说,这一批复犯有明显的错误,根据一般法理,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就要赔偿,这一点在民事方面体现的就很充分,然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就成为一项空白。刑事犯罪造成物质损害可以提起赔偿,但对于造成精神损害就不赔偿,尤其是在一个犯罪行为仅造成精神损害的情况下,这一规定便遇到了尴尬,即精神损害不算损害,在同样都造成精神损害的时候,民事诉讼就赔,附带民事诉讼就不赔,单独提民事诉讼也不赔,即否定了附带民事诉讼不具有民事诉讼的性质,从法理上讲,显然是错误的。

再次,这一批复导致法律价值取向的扭曲或错位。在民事诉讼领域,造成精神损害的应予赔偿,但一旦民事侵权转变为刑事犯罪,犯罪分子就无须赔偿精神损害。这一批复无疑是在暗示人们:只要将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上升为严重的犯罪行为,赔偿的损害在项目上和数额上都少了,因此这一批复就不再符合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批复的宗旨似乎是认为一个犯罪行为被刑事制裁后,即是对被害人的精神安慰,无须再进行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这是不正确的。对犯罪分子处以刑罚,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体现的是公法上的价值追求,而对犯罪分子追究民事上的精神损害,这是保护人身权的需要,体现的是私法上的价值追求,这两者并不矛盾,两种责任更不可相互替代。有的犯罪行为客观上给被害人造成了一生中永不磨灭的痛苦和创伤,甚至造成精神失常,在社会上长期受到非议,人格尊严被严重侵犯,比如说一个幼女被强奸,对该幼女一生的负面影响是不堪想象的。难道说将犯罪分子送进监狱后,被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可填补了吗?因此,笔者认为不能因犯罪分子被处以刑罚,就能免除或减轻其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也不能因为其多赔偿金钱就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一、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是自然人因下列人身权利遭受非法侵害,主要有: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3.自然人死亡后,侵害死者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有三年时间。三、在交通事故中,应怎样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呢?在交通事故中,提出精神
    2023-06-26
    98人看过
  • 刑事赔偿中法律精神损害该怎么赔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的后果;(4)侵权人的利润;(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被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和死亡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刑事赔偿的法律责任对工作人员来说,刑事追偿是一种惩戒性的法律责任。刑事追偿是对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否定和谴责,其目的之一是抑制工作人员的随意性,督促其尽职尽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慎重行使国家赋予的法定职权。就此而言,刑事追偿是国家对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2023-08-06
    152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应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诉求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2月19日颁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是不予支持的。而现行的200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该《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如此,刑事受害人既不能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终结后,也不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也就是说,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禁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要求
    2023-06-13
    44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被害人不可以主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一、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问题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
    2023-02-04
    421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的标准与实践探讨
    根据给出的素材,精神损失费的法律赔偿标准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当事人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对方人格权受到损害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可以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不会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二种情况是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导致严重精神损害,且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有关精神损失费的法律赔偿标准如下:1.如果当事人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对方人格权受到损害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可以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不会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如果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导致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 神 损 失 费 的 诉 讼 时 效 是 多 久 ?根据最高人
    2023-10-07
    233人看过
  •  防治性暴力:探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性暴力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是值得探讨的。我们需要明确贞操权是否属于具体人格权,探讨判决性暴力行为人是否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现行法律规定是否允许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精神损害赔偿。关于性暴力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探讨,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展开: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贞操权是否属于具体人格权。贞操权在法律上被定义为自然人因维护自己的名誉、尊严和自由而享有的权利,但它是否具有人格权特征,目前仍存在争议。其次,我们需要探讨判决性暴力行为人是否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执行难度较大,判决性暴力行为人是否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仍未得到完全解决。最后,我们需要探讨现行法律规定是否允许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并不允许附带精神损害赔偿。【探讨标题:关于互联网广告的法律法规分析
    2023-11-24
    79人看过
  •  怎样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精神损害赔偿起诉当事人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供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若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信息。精神损害赔偿起诉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同时需要提交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起诉要求是指在个人或群体受到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受害者或
    2023-10-31
    429人看过
  • 综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张要伟
    综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河南省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张要伟zhangyaowei197@soh.com)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一直是法学界颇有争议的问题,特别是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在司法实践界和学界仍然存在争论。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学界逐渐形成扩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使之与单纯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一致的观点。但是就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律根据上是否已经可以列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的问题,笔者认为仍有必要予以廓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两个条文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字面意思,很明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于“经济损失和物质损失”,但何为“经济损失和物
    2023-06-08
    286人看过
  • 出轨行为的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探讨
    1、满足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提出离婚损害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如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2)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3)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一方出轨引起的离婚损害赔偿主要表现为精神上的损害,赔偿的是精神损失。(4)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2、提供对方出轨的证据材料(1)相关证据:能证明对方出轨的,一般是指对方与他人生有小孩,或有录音录像相片等证据,证明对方与第三者同居或发生性关系。(2)取证方式:只要是不侵犯隐私的取证方式,证据都可使用,但若使用偷拍、窃听手段取得证据,法院将不采信。调查取证涉及繁杂,必要时可实名举报求助警方或其他合法机构,法庭上可申请调取该记录。为稳妥,还建议委托律师办理。3、如何索要离婚精神损害赔偿?(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023-07-07
    25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方式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方式有哪些?(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精神痛苦理应成为衡量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量刑上应考虑的重要因素。如果被告人承担了精神损害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被害人的损失,应当视为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同时,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可以降低诉讼成本,节约诉讼资源,减少法院审判工作的难度,便于被害人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不局限于物质损失,还应包括精神损害。(二)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由于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相比,对时间的限制会更加严格,如果精神损害赔偿的存在与否以及损害的大小和赔偿的数额在较短的时间内难以确定,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势必会造成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不利于及时有效打击犯罪,也限制了被害人的举证时限,实则危害其实体权益。因此,被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的判决生效以后,直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之诉。二、刑事案件精神损害
    2023-04-19
    18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否接纳精神损害赔偿(下)
    二、评价与选择应当说,“肯定说”与“反对说”提出的一些观点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肯定说”似乎更受大-众舆论的推动与支持,而“反对说”则一直为立法与司法所坚守。但仔细观察分析却不难发现:“肯定说”明显过于牵强附会,而“反对说”也有说理不足之嫌。从争论情况看,由于论证较充分,“肯定说”明显处于上风。“反对说”则因过分依附现行立法规定支持、说理肤浅苍白而居于弱势。尽管如此,在全面考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及其司法现状的基础上,笔者倾向于支持“反对说”并试图在论证方面完善之。从发展的眼光看,现行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将精神损害赔偿排斥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外,是理性而明智的。它既体现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民事立法的精神实质,也符合当代刑事审判制度发展变革趋势。(一)不允许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国家立法权衡利弊的结果。这也决定了这一选择无法带来理想的、皆大喜欢的结果
    2023-04-29
    211人看过
  •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精神损害
    一、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精神损害1、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医疗机构证明)等原始单据。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
    2023-04-22
    242人看过
  • 立法评析: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规定
    (一)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现行规定及其理由我国《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从规范性质上看,该两款规定属于授权性规范,不是禁止性规范。法律只规定了被害人有权主张经济损失或物质损失,并未禁止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则直接否定了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2002年12月4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002年7月11日通过
    2023-07-07
    499人看过
  • 强奸罪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技巧
    一、强奸罪如何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于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与意义,也没有抗拒能力,因此,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愿意,只要与幼女发生性交,就构成强奸罪。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强奸罪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技巧对国家造成的精神损害的金钱和其他物质性赔偿必须有一定的标准才能使赔偿具有可操作性、现实性和合理性。赔偿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是为了补偿与惩罚,那么赔偿的数额与标准就应该与此相适应。在确定标准时,法官应充分考虑案件中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
    2023-03-28
    19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精神损害赔偿存在于民事诉讼中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9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47号《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依据《解释》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诉讼家庭有精神损害赔偿,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9
      如果他的行为已对您的家庭造成了相当程度的损害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同时依该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致其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侵权人应赔偿受害人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后果严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在诉讼中受到的精神损害能否受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我国目前可以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 刑事被害人有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能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1
      没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7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对受害者因犯罪行为受到精神损害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受害者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准(法释[2002]17日)进一步规定刑事案件受害者因犯罪行为受害者的行为受害者提起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查结束后,受害者对受害者受害者
    • 合同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02
      合同当事人可以违约为由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其适用条件是: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而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