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倾销的申请和立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1:03:16 108 人看过

反倾销的申请和立案即由申请人向主管机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书面反倾销申请。这里的申请人反倾销调查压力是指进口产品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者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产量不低于全国总产量的25%,条件是没有反对者,如有反对者,另外必须有其产量大于反对者产量的生产者表示支持。这是我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和WTO关于申请人的规定。

我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还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反倾销的主管机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如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后,可以自行立案调查。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很少出现。

申请人经过收集资料,能基本得出国外产品在中国境内可能以低于其在出口国本国正常价值时,就可委托律师做出反倾销的书面申请书,提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请求立案。委托律师来完成这项工作,是因为申请书的制作需要较高的法律技术和经济技术要求。大致来说,申请书主要包括证明倾销和损害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不是截然分开的,他们在逻辑上相互关联,在行文上紧密衔接。

1、确定相似产品。申请人需要列明进口产品的名称、种类、在关税税则中的序号以及国内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名称和种类,并且对产品性能、特征、工艺过程、用途进行描述,初步证明国内提出申请产业的产品与被控产品为相同或相似产品。

2、定倾销和计算倾销幅度。申请人统计出倾销产品的出口价格、出口数量,并获取和推算其在出口国国内的销价及正常价值,计算倾销幅度。倾销幅度一般不低于2%,才构成立案的标准。若连倾销都不构成,即便损害再大,申诉也无法成立。即,法律上规定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为倾销。申请人了解到的出口价格及原产地、出口国国内的销价还需做一些费用的扣除,以使这两个价格可在出厂价环节上相比较,其差额变为倾销额。

3、证明损害。损害情况的阐述,重点应放在提起反倾销申诉的前一年时间段中,并用前三年的数据作参照。关于如何才能体现申请人因倾销所受到的损害,目前的实践中通常使用以下几个经济指标:

(1)、生产能力。列举这项指标在于指出在国内需求日渐增长的情况下,国内申请厂家生产能力的客观水平,有的甚至有增产扩建的计划或正在进行,且国内装置同国外的生产装置水平差别不大。这些说明都为后面关于产量、销量、开工率等指标的情况打下铺垫,意在证明在产能一定的情况下,产量、销量却萎缩不前,开工不足,生产装置大量闲置,国内申请人处境艰难。目前国内许多产业都存在这种情况。

(2)、产量。

(3)、销量。这两项指标意在证明在生产能力一定或增长的情况下它们却在下降或增长不大,倾销对国内产业的产销具有压制作用。

(4)、进口产品及国内相似产品所占市场份额及变化情况。市场份额是指企业的销量除以表观消费量所得的比例。表观消费量等于国内企业内销量加进口总量(其中转口贸易数量很小,可忽略不计)。国外产品市场份额逐渐增大,国内相似产品市场份额日益缩小,说明倾销产品正日益侵占国内产业市场。

(5)、利润额。该项数值应为纯利润,即毛利扣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后的净值。这是表征企业盈亏与否的最有利的证据。

(6)、利润率。该指标表明企业盈利能力。有时在国内产品因成本提高而价格有所上涨时,利润率却在下降,说明此种情况下企业盈利能力在下降。

(7)、价格。价格是很表观地体现一个企业销售情况的尺度,常为加权值,以便更全面、贴切地反映一段时间内产品的销售水平。国内产品价格受倾销产品压制不能达到合理水平,证明倾销对国内产品价格具有压制作用。

(8)、此外,还有开工率、库存、职工人数、工资水平等指标,列举这些指标以求全面反映申请人的损害情况。

(9)、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申请人如此境况的原因。比如:管理不善、出口增加等等,用排除法来论证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我国的两反条例与WTO及许多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基本相同,并不要求申请人一定要证明倾销是损害的惟一原因,只要存在因果关系即可。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收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对申请书及所附具的证据进行审查,经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后,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

外经贸部主要依据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审查倾销部分是否构成,以及倾销幅度是否足以构成立案,即我们所说的不低于2%。而经贸委则负责审查损害部分的成立与否。最后是否立案,由外经贸部与经贸委达成共识,外经贸部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已知的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等利害关系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关税相关文章
  • 中国关于反倾销税的有关规定
    中国关于反倾销税的规定第一,反倾销税的确定反倾销税是在作出最终决定时,根据进口产品的倾销、损害和因果关系征收的。税率不高于确定的倾销幅度。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最终调查结论,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纳税建议。由国务院税务委员会决定。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作出后,调查主管机关应当予以公告,海关予以实施。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应当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并向商务部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实施反倾销税,关于反倾销税的实施和税率的确定,反倾销税适用于终裁决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被调查产品。中国进口商或者用户在终裁决定公告之日后继续进口被调查产品的,应当向中国海关缴纳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税率根据不同被申请人公司确定的不同倾销幅度确定。实行单独税率,但在特殊市场条件下也可以采用统一税率。对于非响应公司或非合作公司,可对进口来源地实
    2023-05-07
    404人看过
  • 中国关于反倾销税的相关规定
    中国关于反倾销税的规定第一,关于反倾销税的确定反倾销税是在终裁时在确定进口产品存在倾销,损害和因果关系的基础上征收的,其征税的幅度不高于确定的倾销幅度,调查主管机关根据最后调查的结论,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税建议,由国务院税则委做出决定。调查主管机关在征收反倾税的决定做出后,对外予以公告,由海关具体执行。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向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反倾销税第二,关于反倾销税的实施及税率的确定反倾销税适用于终裁公告之日后的进口被调查产品,中国进口商或用户在终裁公布之日后继续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须向中国海关交纳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的税率是根据对不同的应诉公司所确定的不同倾销幅度而定的,实行分别税率,但特殊的市场情况下也可以采取统一税率。对于未应诉公司或不合作公司,可以
    2023-04-17
    68人看过
  • 中国关于反倾销税的相关规定
    中国关于反倾销税的规定第一,关于反倾销税的确定反倾销税是在终裁时在确定进口产品存在倾销,损害和因果关系的基础上征收的,其征税的幅度不高于确定的倾销幅度,调查主管机关根据最后调查的结论,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税建议,由国务院税则委做出决定。调查主管机关在征收反倾税的决定做出后,对外予以公告,由海关具体执行。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向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反倾销税第二,关于反倾销税的实施及税率的确定反倾销税适用于终裁公告之日后的进口被调查产品,中国进口商或用户在终裁公布之日后继续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须向中国海关交纳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的税率是根据对不同的应诉公司所确定的不同倾销幅度而定的,实行分别税率,但特殊的市场情况下也可以采取统一税率。对于未应诉公司或不合作公司,可以
    2023-04-29
    448人看过
  • 关于国际反倾销法改革
    一、引言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的规则谈判中,反倾销议题形成了出口方集团(反倾销制度受害者)和进口方集团(反倾销制度使用者)针锋相对的局面。前者是日本、韩国等贸易出超国家和依赖出口发展经济的发展中成员组成的“联谊小组”,他们提出,反倾销措施日益扩散,已蜕变成为过度保护国内产业,而不是制止不公平贸易的机制,因此,谈判的首要目标就是要避免反倾销制度的过激与滥用。作为反倾销主要受害国的日本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一起对反倾销法提出的改革建议大多反映了WTO反倾销法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在强调发展中国家的需要这一点上。本文从日本的视角考察国际反倾销法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指出值得我国借鉴之处,并提出相应对策。二、日本对国际反倾销法改革的目标期待日本认为,尽管乌拉圭期间为改进实施反倾销措施的规则所进行的努力,反倾销措施已经增生扩散为不是抵消有害的倾销,而是向国内产业提供免于国际竞争的不适当保护机制。反倾销措施,当其被
    2023-04-13
    81人看过
  • 反倾销立案是什么意思
    一、反倾销立案是什么意思当反倾销调查机关对申请书的内容及申请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初步审查后,如果认为申请方提出的申请基本合理,提供的表面证据初步成立,就可以作出立案决定。立案决定作出后,调查机关及时通知被调查产品的当事方以及已知的与该调查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利害关系方,并应发布公告。公告应包括或通过单独形式的报告提供如下信息:(1)一个或多个出口国的名称和所涉及的产品名称;(2)发起调查的日期;(3)申请中有关被指控倾销的依据;(4)关于损害的指控所依据因素的摘要;(5)利害关系方送交答辩书等交涉性资料的地址;(6)允许利害关系方发表其意见的时限。二、反倾销的理解如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认为商品倾销,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相关产业造
    2023-06-05
    217人看过
  • 倾销和反倾销什么意思
    低价倾销行为
    一、倾销和反倾销什么意思倾销和反倾销是如下意思: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营者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正常水平或者低于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而向另一国销售产品的行为。反倾销是指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倾销的特点:1.一种低价销售产品的措施倾销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特征、现状、供求形态及竞争目的而自行压低其产品在另一国市场上销售价格的措施。倾销的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没有遵循市场正常供求关系和基本价格规律,2.倾销产品的价格也不能客观地反映其经济价值。倾销是指国际贸易中的低价销售,从倾销的定义和性质可以看出,倾销仅指发生在一国(出口国)与另一国(进口国)贸易中的价格歧视,因而,一国国内贸易中的低价销售不属于这里所说的“倾销”,也就不是反倾销法律规范的对象。3.多样性倾销是一种可以造成某一国或地区产业损害的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其目的或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或是为了维持生产规模,
    2023-05-22
    108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关税
    词条

    关税是引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引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 通常的关税纳税方式是由接受按进(出)口货物正式进(出)口的通关手续申报的海关逐票计算应征关税并填发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凭以向海关或指定的银行办理税款交付或转帐... 更多>

    #关税
    相关咨询
    • 那个关于反倾销税的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0
      反倾销税是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也就是说,中国出口运动鞋成本仅有20元,中国市场卖210元,反倾销税在美国卖200元(都是人民币),这时征收10元的反倾销税 1、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 2、对完税价格的理解,而完税价格海关是有规定的,即:进口货物完税价格=CIF价格 反倾销税这是进口国家对在本国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目的是
    • 什么事倾销和反倾销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4
      什么是倾销和反倾销。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负责。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 什么是倾销和反倾销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31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 反倾销,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
    • 什么是倾销和反倾销?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7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反倾销,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
    • 反倾销与倾销什么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8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反倾销,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