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5 15:08:32
159 人看过
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
2、未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
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4、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5、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
6、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或转包;
7、其他可以确定无效的情形。
二、合同无效工程款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建筑工程合同的效力确认基本标准是什么?
435人看过
-
确认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的基本原则是怎样的
412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确认
12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辖权怎么确定
457人看过
-
工程建筑合同纠纷中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433人看过
-
确认建筑施工合同效力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47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审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发包方的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财产,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发包方,包括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联营体等。承包方的主体资格:一是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二是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即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依据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
-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承包合同具有什么法律效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1建筑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从合同签订的程序和承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来判断。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第 二、第三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
-
怎么样与建筑工程企业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2建筑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无效。 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显然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商。 承包人未取得或者超过施工合同约定的资质等级的、企业法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单位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称。施工项目必须无招标投标或中标无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损失。
-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无效以及合同效力的影响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2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
确认建筑施工合同效力的一般原则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6确认建筑施工合同效力的一般原则是:平等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以及协商一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