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工伤康复申请确认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5:33:25 176 人看过

一、张掖工伤康复申请确认在哪办理

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3号窗口

二、张掖工伤康复申请确认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提供完整申请资料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其申请,并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颁布的《工伤康复服务规范》确认是否具有康复价值。可列入工伤康复对象范围:

1.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伤情相对稳定,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需要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

2.旧伤复发,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三)其他需要康复的情形。

三、张掖工伤康复申请确认法定依据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七条:工伤职工需要进行身体机能、心理康复或职业训练的,应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包括康复治疗项目、时间、预期效果和治疗费用等内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提出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

2.《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节选)

《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既是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业务指南和工作规程,也是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各地确定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的工伤人员。工伤职工康复期间必需使用的中医治疗、康复类项目按本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张掖伤残等级评定在哪办理
    一、张掖伤残等级评定在哪办理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楼3号窗口。二、张掖伤残等级评定法定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和评定。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第二十五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
    2023-05-18
    370人看过
  • 张掖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在哪办理
    一、张掖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在哪办理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楼3号窗口。二、张掖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确认法定依据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2、《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3号)。4、《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二条: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
    2023-05-14
    345人看过
  • 张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申请在哪办理
    一、张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申请在哪办理张掖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2层4号窗口二、张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申请受理条件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三、张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申请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
    2023-05-14
    143人看过
  • 张掖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请在哪办理
    一、张掖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请在哪办理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人社局前楼养老失业保险科(419办公室)二、张掖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请设定依据1.《企业年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节选)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十一条:……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在企业年金方案变更或者终止后10日内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2.《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
    2023-05-14
    74人看过
  • 张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在哪办理
    一、张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在哪办理办理地点: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楼3号窗口。二、张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法定依据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
    2023-05-18
    482人看过
  • 张掖社会保障卡申领在哪办理
    一、张掖社会保障卡申领在哪办理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楼10号窗口二、张掖社会保障卡申领法定依据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2023-05-18
    360人看过
  • 张掖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在哪办理
    一、张掖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在哪办理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楼3号窗口二、张掖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法定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七条: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其他确认工伤的文件;(二)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
    2023-05-14
    425人看过
  • 张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在哪办理
    一、张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在哪办理张掖市甘州区杏林南路财智世家二楼张掖市政府政务大厅张掖市市场监管局办事窗口二、张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受理条件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4.工艺设备布局图;5.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6.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三、张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三十九条: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四、张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申报材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五、张掖
    2023-05-18
    189人看过
  • 工伤复发在哪申请认定的
    工伤复发的认定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并结合复发之前的病历,通过判断关联性来进行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时间1、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时间都是60日内。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一、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2023-03-16
    175人看过
  • 张掖工伤事故备案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张掖工伤事故备案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向人社部门报送事故快报。二、张掖工伤事故备案申请需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第五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填写《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认定工伤决定书;(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第五十五条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
    2023-05-18
    114人看过
  • 张掖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收费吗
    一、张掖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收费吗不收费二、张掖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受理条件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三、张掖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理材料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四、张掖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法定依据《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二条: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五、张掖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306室(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保险基金处)六、张掖异地居
    2023-05-18
    396人看过
  • 张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哪办理
    一、张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哪办理高台县城关镇解放北路409号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14号社保窗口二、张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
    2023-05-14
    219人看过
  • 工伤复发如何申请确认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复发如何申请确认职工的工伤复发,可以依法去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确定劳动能力、伤残程度的变化情况;如果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依法获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二、工伤复发可以报工伤吗工伤复发可以报工伤,工伤员工工伤
    2023-11-07
    443人看过
  • 如何申请工伤复发确认?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鉴定结论书》;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2023-04-22
    13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如何申请工伤康复?确认程序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8
      1.已经工伤伤残等级评定的工伤职工原则上不再享受工伤康复治疗。确需康复的工伤职工应凭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评估量表申请工伤康复。2.康复结束后,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该在办理出院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提交工伤等级复次鉴定申请;职工个人不主动申请的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可申请复次鉴定。工伤职工不主动配合鉴定的市工伤生育管理中心停发相关待遇。
    • 工伤康复治疗期满后申请康复治疗的,如何办理工伤认定和申请手续?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1
      一、工伤康复申请条件: 1、已参加工伤保险且被认定为工伤,伤病情相对稳定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2、已参加工伤保险且工伤医疗期满后,经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3、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老工伤人员,所在单位仍参加工伤保险,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4、关闭、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人员,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 该怎么申请工伤复发确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2
      如何申请工伤复发确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二)《书》;(三)《鉴定结论书》;(四)《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五)诊疗工伤的医
    •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后康复治疗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6
      1.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但劳动能力鉴定并非越早越好,鉴定时间的早晚不会对伤残等级产生任何影响。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
    • 在如何申请康复?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近亲属可以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XX力鉴定委员会(简称劳鉴委)提出住院工伤康复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填写完整的《住院工伤康复申请表》; (2)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