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概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9:00:19 403 人看过

第一节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概述

一、普通法系国家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了解)

二、大陆法系国家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了解)

三、我国《货代管理规定》中明确:货运代理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额名义行事。即货运代理人从事的业务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事,则为代理人,若以自己的名义行事,则为当事人。

第二节国际货运代理两种法律地位的区别

一、国际货运代理两种法律地位的区分与认定

对于货运代理不同的法律地位,要根据具体业务来区分,根据所属国法律在认定

(一)收入取得的方式

区分货运代理身份的一个重要标志,即从托运人那里取得是佣金,还是运费差价。

如果货物代理从托运人那里取得的是佣金,那么则被视为代理人;如果获得的是运费差价,则被视为当事人。

(二)提单签发的方式

1、通常货运代理签发自己的提单,会被视为承运人。

2、但货运代理签发提单,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是承运人,如果货运代理和托运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运代理仅仅是代理人,那么货运代理即使签发了提单,也是属于代理人。

3、签发多式联运提单和无船承运人提单的货运代理则被视为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无船承运人,即当事人。

(三)经营运作的方式

1、货运代理从委托人那里收取了运费,但是把这批货物交给承运人的时候,付较低的运费,货运代理从两笔运费当中赚取利润,对于委托人而言,货运代理就是当事人,不属于代理人。

2、货运代理从事拼箱、混装服务换取更多的利润。对于委托人而言,货运代理的身份为当事人,承担的是承运人的责任。

(四)习惯做法与司法认定

在实际业务中,货运代理为了尽快替委托人订妥仓位,常以自己的名义与承运人订立合同,那么货运代理对于承运人来说,他的身份为当事人。

货运代理只要以自己的名义行事,即使本身没有过失,也会因其当事人的身份而承担责任,同时享有向过失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确定货运代理究竟是作为代理人还是作为缔约当事人,不存在任何硬性规定,货运代理的身份将取决于具体情况、具体事实和所属国的法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概述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为履行单一方式运输合同而进行的该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接交业务,不应视为国际多式联运。联运经营人以一张联运单据,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一个国家的某一地点运送到另一国家的某一地点的运输组织形式。它是随着班轮运输的发展而开展起来的。20世纪60年代以后,国际海上集装箱运输迅速发展,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也随之迅速发展。作用国际货物运输通常要经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才能将货物从起运地运到目的地。传统的组织形式是分段运输,即由托运人(出口商)分别与有关运输方式的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由各运输方式的承运人负责完成各该区段的运输,或由起运地的承运人代理托运人与下一程的承运人签订下一程的运输合同,分段完成全程运输。这样,托运人或他的代理人不仅要照料两种
    2023-06-06
    446人看过
  • 代位求偿权概述
    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有权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一种权利。代位求偿权是一种债权的转让,其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保险人支付了赔偿金;(3)保险人在代位求偿中享有的利益,不能超过其赔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如果从第三方那里追偿到的金额大于其赔偿给被保险人的金额,其超出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它的采用避免了被保险人因一笔财产损失而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那里得到双份的补偿,从而有力地捍卫了损害补偿原则。
    2023-04-23
    249人看过
  • 国际货物贸易法法律概述
    一、国际货物贸易法概念及其特点1、国际货物贸易法是指用以调整货物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国际货物贸易法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国际货物贸易法是指调整国际货物贸易关系以及附属于国际货物贸易关系的其他法律关系,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国际货物运输关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关系、国际支付与结算等法律关系;而狭义的国际货物贸易法,也称国际货物买卖法,是指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贸易是人类最主要的经济活动之一,自从有了商品生产就有了商品交换。主权国家产生后,跨越国境的贸易,即国际贸易也就出现了。世界各国为了有效地发展对外贸易,开拓国际市场,通常都制定调整本国个人、企业(有时也包括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与其他国家个人、企业(有时也包括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进行贸易交往的相应法律规范,并且为了统一各国对调整货物贸易关系的法律规定的不同,推动国际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国际社会还制定了一些国
    2023-06-05
    321人看过
  • 货物运输保险知识概述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当发货人或其他相关利益方有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的需要时,应按以下步骤办理保险:第一、请与经营货运保险的保险公司联系投保或咨询;第二、请选择所需使用的条款(一)进出口货运险:1.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战争险条款、罢工险条款2.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战争险条款、罢工险条款3.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战争险条款、罢工险条款4.邮包险条款、战争险条款5.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6.活牲畜、家禽的海上、陆上、航空运输保险条款7.ICC(A)、(B)、(C)及战争险、罢工险条款(英国伦敦协会条款)(二)中国国内货运险:1.中国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中国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3.中国国内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4.中国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5.中国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三、请在业务员的指导下填写投保单,如为进出口业务,须提供信用证、提单、发票
    2023-04-24
    374人看过
  •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对外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外贸货物的运送有海运、陆运、空运以及通过邮政送递等多种途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以其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种类相应分为四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保险。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程序有时一批货物的运输全过程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工具,这时,往往以货运全过程中主要的运输工具来确定投保何种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种类。中国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使用的都是中国保险条款(CIC)。在国际保险市场上比较通用的保险条款是伦敦保险协会条款(ICC)。这一条款在1981年1月1日生效的新条款中作了比较重大的改革,将原来的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传统险别,分别改为(A)、(B)、(C)3种险别。(A)险负责一切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B)险负责条款列举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水损、抛弃、冲击落海以及装卸事故造成的损失,(C)险
    2023-06-06
    371人看过
  •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海上货物运输
    一、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海上保险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和环节。其中业务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海上保险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fromPariclarAverage-F.P.A)、水渍险(WithAverageorWithParticlarAverage-W.AorW.P.A)和一切险(AllRisk-A.R.)三种。(1)平安险的责任范围:①被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被保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货物可视为一整批。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性意外事故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落海造成的全部分损失。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⑤被保人对遭受承保范围内的货物采取抢
    2023-02-27
    20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怎么样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7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是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或者作为独立经营人”,进行相应的法律活动的。 由此,根据其所处的法律地位,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如仅作为代理人时,则其接受货主的授权委托而依法代理事项所对应的法律责任应当由货主承担,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只限于发生无权代理或者其他违反代理法律规定时需要由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而当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如作为独立经营人时,则其所需承担的法
    • 代理法律概述及其存在原因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代理离婚法律概述那么离婚有真正的“代理”直通车吗代理离婚能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吗律师提醒离婚手续必须当事人亲自办理,非特殊情况诉讼不能“全代理”,代办离婚存在隐患。代理离婚存在原因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的婚姻观也从传统单纯趋向现代复杂。离婚不再是有损道德、丢颜面、败坏社会风气的丑事。当爱情变成仇恨,当婚姻变成桎梏时,解除婚姻是必然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含结婚自
    • 货运代理人是货运代理人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7
      你讲得问题太抽象了。我只能就事论事回答你,遇到你所说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就是确认接收进口方或者出口方的委托与承运人(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签订合同的人,就是货运代理人。如果是海洋运输的,以是否出具海洋分提单确定是货运代理人还是契约承运人,如果没有出具提单的是货运代理人,出具了,则属于契约承运人;如果是空运的,全部都是货运代理人。这是一个概况,但是货运代理行业相当复杂,你的问题缺乏针对性,所以我的
    • 借货借条概述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2
      完整的借条应该包括欠款,借款的原因。因为什么借的,标明原因。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名称,数量,金额宜大写。写清楚,以后才不会有歧义,或者让人胡乱删改。 借款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写清楚违约责任,在对方违约时,你可以为你争取最大的利益,减少损失。 必要的话,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还有很重要的就是借款时借条应写清楚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写
    •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9
      1990年7月13日对外经济贸易部颁布的《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是介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是接受货主或承运人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1995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二条则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