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不当得利,具体特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1 15:50:37 449 人看过

一、什么是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njstified

enrichment)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二、不当得利的特征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叫本票,本票有哪些特征
    一、本票是什么本票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个人作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我国《票据法》对本票的定义,指的是银行本票,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国外票据法,允许企业和个人签发本票,称为一般本票。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本票,均为银行本票。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一般本票可以是即期的或远期的。而狭义的外汇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不包括商业本票,个人本票。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票据法》第七十三条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二、本票的特征有哪些(1)本票是票据的一种,具有一切票据所共有的性质,是无因证券、设权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金
    2024-01-23
    342人看过
  • 仲裁当事人具有哪些特征
    一、仲裁当事人具有哪些特征《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在理解这个问题时,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参与。2、和解作为当事人自行解决争议案件的活动,需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和解的时间需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做出仲裁裁决之前。仲裁当事人具有的特征: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进行仲裁的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关系是建立在他们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基础上的,根据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特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必须是平等的。我国仲裁法第2条明确规定仲裁只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特定纠纷。如果某一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地位不是平等的,那么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必然存在着上下级关系或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就是说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民
    2023-04-27
    407人看过
  • 什么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一、什么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一)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二)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任何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可成为无因管理的民事主体,即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均可成为无因管理的主体。2、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为一种法律事实,是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上的原因,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此债的关系的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约定的。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人的行为事实,无因管理事实的构成以事务管理的承担为准。无因管
    2023-06-08
    74人看过
  • 民法典的不当得利有哪些规定,不当得利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不当得利有哪些规定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不当得利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利益。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利益已经不存在的,无需返还。如果得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利益并赔偿损失。如果得利人将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
    2023-04-19
    239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有哪些具体的特征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呢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的具体申请行为进行合法审查、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复议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侵害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在行政复议中受到审查。2、行政复议审查的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在提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同时,可以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定,提出进行审查的请求。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二、行政复议有哪些特征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
    2023-06-06
    318人看过
  • 产品责任险具体指什么?有哪些特征?
    产品责任险为保护消费者,美国强制要求在当地销售产品的厂商全部投保产品责任险。美国对产品责任管理已相当完善,在整个商业循环中任何一方--生产商、分销商、出口商、进口商以至零售商均可能牵涉到产品责任的索赔之中。正确评估出口产品的责任风险,制定相关的出口对策,将成为企业在这些地区站稳脚跟、打开局面的重要条件。所谓产品责任就是指,企业因所生产、出售或分配的产品有缺陷(设计或生产上出现的错误、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没有提供恰当的警告标签及说明书等),导致使用或操作该产品的第三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所负的法律责任。在美国经常发生高额索赔的产品责任案件,这一方面是因为,美国人在200多年移民历史中积累了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是因为,美国政府重视并建立了十分健全的法律法规,对产品责任及其连带责任的赔偿都有很具体的规定。此外历史上类似案例也对此类案件的判决起到了推动作用。在美国,产品的生产商如果没有投
    2023-05-01
    267人看过
  • 票据行为有哪些具体特征
    我们认为,要式性与文-义性是票据行为的外在特征,独立性与无因性是票据行为的内在特征,兹分析如下:1.外在特征之一:要式性——票据行为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有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之分,一般民事法律行为实行形式自由原则,即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当事人可以任意选择法律行为的形式。而票据行为作为商事法律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的、严格的形式,不允许当事人自主决定或变更,否则不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这首先是由票据的要式性决定的,在根本上是由票据的高度流通性所决定的。只有将票据行为规定成具体、明确的要式行为,才能保证票据形式、内容统一,使交易方在票据流通中清楚地确认票据上的权利义务,从而方便授受,提高流通的速度与效率。票据行为的要式性具体表现在:(1)票据行为形式的要式性。每一种票据行为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口头形式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且每一种票据行为在票据上记载的位置也都是特定的,不允许变更
    2023-05-31
    64人看过
  • 劳动争议具体有哪些特征
    一、劳动争议具体有哪些特征1.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身份者之间所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纠纷。如果争议不是发生在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即使争议内容涉及劳动问题,也不构成劳动争议。如,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力流动发生的争议,劳动者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行政管理中发生的争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行政管理中发生的争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服务主体在劳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等,都不属劳动纠纷。2.劳动纠纷的内容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为实现劳动
    2023-03-21
    463人看过
  • 不当得利具体诉讼流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一、不当得利具体诉讼流程不当得利具体诉讼流程如下: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2.一方受有损失。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三、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主要是指会产生相应的不当得利
    2023-07-01
    137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又叫什么,适用特征有哪些?
    一、不安抗辩权又叫什么?不安抗辩权,亦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发现对方的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债务履行能力明显降低等情况,以致可能危及债权的实现时,可主张要求对方提供充分的担保,在对方未提供担保也未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履行。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特征有哪些?1、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异时履行的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同一合同中互负债务,存在先后履行债务的问题。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适用于单务合同,不适用于同时履行的合同。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行使的权利,着重于保护履行义务在前一方的利益。2、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未届履行期限。不能对待给付仅仅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一种现实,不必到对方已经支付不能时才允许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一方的不能对待给付,并非履行期届满时的现实违约,它所直接侵害的权利是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期待。如果这种侵害期待债权的行为不加
    2024-01-06
    211人看过
  • 人格权具有什么特征,包括哪些权利
    一、人格权具有什么特征人格权具有如下特征:1.概括性。一般人格权在构成上表现出集合性,是各种具体人格权的抽象与总括,反映具体人格权的本质特征与共同目的。2.普遍性。一般人格权作为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利益的一般抽象,不会因为权利主体或权利构成的不同而出现差别。自然人无论其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个体因素的差异如何,社会组织不论其组织形式、财产多寡、规模大小有何不同,均普遍享有一般人格权。3.专属性。一般人格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只能由权利人自己行使,不可转让或抛弃。4.法定性。一般人格权虽然具有概括性与普遍性,但其主体范围、存在形式等仍要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前提。二、人格权包括哪些权利人格权包括的权利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并未将个人信息上升到具体人格权的高度加以保护,而是将其作为一种受保护的人
    2023-06-30
    229人看过
  • 专利特征具体情况
    法律综合知识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即不属于任何在国内外的公共领域中已公开的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也就是说,对发明专利的申请必须在该技术在出版物或任何公开的地方发表之前,且必须在他人为该项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记载在随后公开的文件前。实用新型的申请必须在该技术被发表或在任何地方被使用之前,且必须在他人为该项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记载于随后公开的文件前。旧《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对专利的新颖性采取混合的标准:在衡量发明的新颖性时会考虑到各国的出版物,但却会忽视中国以外的地方的其它公开使用。这就导致了“专利劫持”现象的出现。具体而言,就是将他人在国外的公开活动(例如贸易展览)中公开的技术拿到中国来申请专利。新《专利法》的规定将混合制的标准
    2024-01-27
    120人看过
  • 专利权特点具体都有哪些
    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
    2023-02-20
    145人看过
  • 不当得利具体返还的内容
    1、返还财物的范围方面。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返还财物对象仅限于原物及原物所产生的孳息,返还的目的是使所有人恢复其对原物的占有。2、是否考虑过错方面。所有物返还如果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则请求权人无须证明对方是否具有过错便可以行使其权利;受益人不管是否具有过错,只要原物还存在,都应当具有返还的义务;如果原物已经不存在,则应付赔偿责任。3、在构成要件方面。返还原物必须以原物依然存在为前提,如果原物已经灭失,返还原物在客观上已经不可能,所有权人只能要求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返还原物。但适用不当得利责任,则根据受益人所获得的利益为标准,不管原物是否存在,只要受益人获得利益,就应付返还责任。一、行为人善意取得可以要求返还原物吗善意取得财物的当事人没有返还的义务。所有人无权向善意当事人请求返还原物。如其为无偿取得,依通说所有权人可以向当事人请求返还原物。原物由非法占有人非法转让给当事人,而当事人在取得该项财
    2023-03-10
    46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纠纷有哪些特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4
      1、不当得利纠纷的概念是:没有正当理由获得的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善意受益人将应返还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而主张所受利益己不存在的,利益受损人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张返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
    • 什么叫做权利抵押权利抵押具有哪些特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权利抵押是指什么权利抵押,指以不动产他物权为标的而设立的抵押担保。二、权利抵押具有哪些特征我国权利抵押具有以下特征: 1、权利抵押的标的物为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义务人对该权利有处分权; 2、权利人直接对抵押物的交换价值享有权利,以交换价值的实现即其变价金作为债权优先受偿权的担保; 3、抵押权的设定不影响标的之使用和处分,不以取得该权利为目的。经过登记公示后土地使用的所属关系和
    • 不构成不当得利具体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不构成不当得利的有以下方面: 1.为了履行道德上的义务,而给予给付。 2.明知没有给付义务,而仍然给付的,如:强买强卖。 3.给付存在不法原因,如:赌博。 (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例如在收养的情况下,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但是养子女对生父母尽了三年的赡养义务,后来父子反目成仇,则养子女对生父母的赡养不构成不当得利。再如,甲有朋自远方来,甲不在家,邻居乙对甲的朋友予以招待,乙对甲的
    • 不当得利又叫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4
      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对于后一种情形,受损人无须证明该项事实如未发生即确实可以增加财产,只须证明若无该项事实,依通常情形,财产当可增加,即为受有损失。也就是说,“应增加”的
    • 哪些叫不当得利报警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不当得利报警,一般不会受理的。 尽快起诉,如果能顺利查封对方账号与对方谈判,基本就解决了。如果查封不到,需要调查对方的财产,进行查封,准备胜诉后有效得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