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定义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6:52:25 149 人看过

交通事故,指的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一、小区车祸逃逸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小区内发生碰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在实际生活中,应当区分封闭住宅小区和非封闭管理的小区。若居住的是封闭管理的小区,这种小区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或按照严格登记制度通行的场所,小区里面的道路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规定的道路范畴内,因此发生的事故不属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

二、交通事故同责是怎么赔偿

同等责任也分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三、坐别人车出交通事故了由谁负责

坐别人车出交通事故了谁负责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1、一般情况下坐别人的车时出现了车祸是不用负责人的;

2、乘坐人因为车祸还造成人身或者是财产伤害的,驾驶人还应该要对同乘人负起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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