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案件不在受理的范围内。
这样的户口迁移问题,法院是不受理的,除非涉及到利益问题,这个就很复杂了,具体请咨询律师。
十一、双方约定以办理房屋担保贷款作为付款方式的,履约期间,卖家借此反价,拒绝配合办理担保贷款,买家如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只要买家有钱,已经依约付清购房款,到期有钱给业主或银行愿意承诺放款给业主就没问题。
具体如下:
1、已经依约付清购房款,或者同意在合理期限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有履行能力的;
2、同意代为清偿债务以消灭房屋上的抵押权,并且同意在合理期限内一次付清购房款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有履行能力的;
3、已经取得银行贷款承诺函,且贷款银行在诉讼中明确表示同意按照承诺函发放贷款的。
除上述情形外,合同事实上若不能继续履行,就只能变更诉求了。
十二、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是否可以拒绝支付中介费?
委托人不能因合同解除等而拒绝支付中介费。
但是,因为中介房子没买成,期间中介服务不到位或者有过错,买家有权减少报酬和要求其赔偿损失,但是很难操作。
务必核实开发商的资质。政府调控限购政策一直在变化,买房前应该多了解广东地区购房政策,购买宅基地同理。政府限购时容易出现借名额买房,虽然此行为合法,但其中风险很大。确认收房前应该仔细检查各项,包括业主户口等。
一、二手房买卖有哪些纠纷
(一)房价上涨,卖家毁约引起纠纷
卖家嫌自己的房子卖的价格低了,就想毁约。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价格、付款方式、付款周期、交房时间等等,买家已支付房款或者首付款,买家有权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二)卖家隐瞒房子的真实情况,房源有问题引起纠纷
卖家房子存在共有人,共有人不同意出售;卖家房子有抵押查封等情况,未提前告知买家;其他包括凶宅或者房屋有其他缺陷未提前告知买家等原因,造成纠纷。买家需提前了解房屋状况,签约前让卖家配合查档,以减少风险。
(三)买家贷款出现问题,造成付款困难引起纠纷
1、由于个人资信等问题,银行不予批贷,买家需用自有资金支付房款,如果买家手里没钱,则可能构成违约,需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信贷政策等原因,致使买家贷款金额不足,需要买家补足不足部分金额。如果买家手里没钱,则可能构成违约,需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税费计算错误,产生纠纷
二手房交易税费需按照国家税务机关政策和征收标准计算,主要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等。税费计算复杂,税费政策性强,缴纳标准也会发生变化,所以一定要及时了解缴纳标准。由于经纪公司工作人员算错税费,导致买家需要承担更多税费;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税费计算错误,导致买家需要承担更多成本,则有可能产生纠纷。
(五)由于物业交验、户口迁出未按约定,引起纠纷
1、二手房交易完成,需要做物业交验,房屋交割,卖家将房子交付给买家,交易流程结束。如果未按约定状态交付房屋,比如物业、供暖、水电等费用未结清;约定房子里的家具家电留给买家,但未遵守约定等等,则有可能引起纠纷。
2、由于卖家户口不能迁出,或者卖家房子里还有其他人的户口不能迁出,或者房子里的户口不能按时迁出等原因,有可能引起纠纷。买家需和卖家达成约定,签订户口迁出的协议,必要时买家可以让卖家支付一定金额的户口迁出保证金,来规避风险。
(六)房款不能按时交接或不能支付引起的纠纷
由于买家首付或者房款未凑齐,不能按时交接房款;由于买家其他各种原因,不能支付房款,解除买卖合同;或者由于买家恶意、欺骗卖家,造成过户后卖家拿不到房款等等原因造成纠纷。卖家需要规避自己的风险,必须收到全部房款或者全部房款已经在银行托管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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