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举证书是什么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举证材料包括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及劳动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表统一样式由劳动保障部制定。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对象资格的凭证。规范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劳动合同,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个体工商户未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了保护这些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据此,职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明等。三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对于医疗诊断证明需要把握两点:
(1)出具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应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非协议医疗机构(例如对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实施急救的医疗机构)。
(2)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的,应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的,应是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或者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一般为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出情况,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适当延长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意:这里劳动者没有延长申请时限权利,也没有没有中断、中止的法律情形),过了1年申请期限,劳动行政部门将不予以受理工伤申请。除非所在单位愿意协商此事,否则很难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工伤不是自己确定的,如果是工伤那么所有的费用都是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如果不是所有的费用都是个人进行承担。工伤不但需要赔偿医疗费,情节比较严重还需要赔偿伤残费,伤残费是根据伤残鉴定报告进行决定的,伤残鉴定报告需要到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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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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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5天,能直接认定工伤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8公司或员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会向公司或员工发出《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通知公司或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15天)向社保部门提交能支持认定工伤的证据,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据,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对该通知书的回复分2种情况,第一种认可工伤,提供证明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盖公章)等,提交能证明工伤发生具体经过的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第二种情况,不认可工伤,提交工资清单,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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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工伤认定举证书有哪些要求?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3工伤认定举证书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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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证据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证据有哪些, 如何正确举证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9一、工伤认定的证据是什么(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3)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及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4)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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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举证时间不够可以提交工伤认定延期举证申请书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9法律规定在一年里申请工伤认定,当举证时间不够时可以申请延期,需要提交延期举证申请书,具体细节可以咨询当地劳动局或者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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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举证答辩书内容应该是怎样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3标题写明“行政案件答辩状”。答辩人的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案由写明进行答辩的原委。答辩理由要紧扣起诉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确定答辩的主题,以便下一步提出答辩主张。答辩意见一般写明: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名称)第×条第×项之规定。结尾要写明答辩状致送的法宝单位、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应诉机关。并注明年月日,加盖手章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