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会自动停止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21:42:37 268 人看过

失业保险金会自动停止,具体如下:

1、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2、员工入职缴纳新的社保后,失业金自动停止,如果社保未进行缴纳则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减员后持规定材料向失业人员管理窗口提出申请;

2、符合条件的。将其相关信息录入,同时签发《就业创业证》、《失业人员培训通知书》;

3、失业人员持《就业创业证》、《失业人员培训通知书》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培训;

4、失业人员应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首月10日内,凭《就业创业证》和身份证办理灵活就业档案托管手续;

5、经核准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向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一旦被动失业,比如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要尽快去社区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及时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将错过申领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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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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