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强制措施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7:51:51 92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一、售假一般判多少年?

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对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含已销售和未销售的产品,下同)处以货值金额三倍以上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质量监督相关文章
  •  强制措施实施的监督包括哪些方面?
    刑事司法程序包含了五种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取保候审是其中一种,指保释,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在实行资本主义的国家或地区,保释须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请并缴纳相当数额的保证金。目前,我国刑事司法程序包含了五种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其中,取保候审一般指保释。保释是具保释放、取保释放的简称。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在实行资本主义的国家或地区,保释须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请并缴纳相当数额的保证金。 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含义标题:['1. 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含义']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全案件、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或
    2023-08-22
    470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时有哪些职权?
    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2、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3、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
    2023-06-07
    358人看过
  • 批捕阶段变更强制措施和监督措施有哪些
    批捕期间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有:1、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3、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4、其他不适合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一、聚众斗殴积极分子 可以取保候审吗能否取保候审需要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
    2023-03-19
    58人看过
  •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的制度主要有哪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的产品质量问题,主要依靠市场竞争来解决。通过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机制,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但是,政府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组织者和管理者,也必须对产品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宏观管理,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产品质量法规定了国家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的基本制度。基本制度主要包括:1.对涉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实行严格的强制监督管理的制度;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告的制度;3.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的制度;4.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在产品生产、销售活动中从事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检查和采取必要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制度;5.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的制度等。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这些基本制度,既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
    2023-06-06
    372人看过
  • 2024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解除停电措施有什么条件
    一、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解除停电措施有什么条件1、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停止供电后,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可以解除停止供电的措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
    2023-12-02
    66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以向社会推荐产品吗
    一、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以向社会推荐产品吗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二、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费率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费率跟产品、行业、企业和产品销售地是有关系的。国内市场上做产品责任险的不多,所以费率都比较高,都在1‰以上。并且核保比较严格,还有些行业和产品是拒保的。三、产品质量行政责任有哪些产品质量责任是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给用户造成损失后,由产品的生产者和经销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里的损失既包括不合格产品对用户的经济效益的影响,也包括不合格产品给用户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因此,这种民事
    2023-06-06
    410人看过
  • 在我国,什么部门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产品质量法》的组织实施部门,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其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组织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统一规划、审批、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协调有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和专业检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质量纠纷的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工作等等。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指县级以上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部门,是实际执法部门。此外,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本行业内进行产品质量方面的行业监督和生产经营性管理工作。
    2023-06-07
    381人看过
  • 商品房哪些部门监管质量
    向当地地质检验机构进行投诉。如若所购房产质量保证期限尚未届满,您有权要求施工方负起修复责任;倘若卖方拒不履行修复义务或在合理期限内故意延迟修复工作,买方则可自主选择自行修复或是委托他人代为完成修复任务。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因此而导致的其他经济损失应由卖方全权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024-05-04
    170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以参与产品经营活动吗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收入一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质量检验资格。一、什么是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
    2023-03-03
    209人看过
  • 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内容有哪些?
    (一)产品质量标准制度分类一:按照制定的主体和适用范围,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制定主体: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适用范围:有关经济、技术发展,特别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产品标准和与广大人民生活有关的重要产品的标准。如:电子产品、石油产品、有机产品、水产品、纺织品、园林业等。特殊规定:凡有国家标准的不再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主体:由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适用范围:限于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制定主体: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适用范围:在全国某一行业内适用特殊规定:效力低于国家标准,高于地方标准。制定主体:由企业制定,并报当地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适用范围:企业内部适用特殊规定:可以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类二:产品标准分为强
    2023-06-06
    271人看过
  • 对工程质量有什么监督措施
    工程质量监督措施是什么?(1)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这一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收集资料和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分析和比较,确定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先进集成和最佳方案。(2)施工前质量管理施工前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复核,包括对各分包商的资质进行复核。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招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详细审查所有合同、技术文件和报告。如图纸是否齐全,有无错漏,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过程质量控制包括施工作业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过程;(2)积极控制过程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过程质量的因素;(3)及时检查过程质量,提出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4)设置工艺质量控制点。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工序或环节设置质量控制点,设置技术和监理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对质
    2023-05-07
    407人看过
  •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一)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二)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
    2023-06-06
    91人看过
  • 可以向质监部门提出的产品质量申诉有哪些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的出台,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社会、联系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其重要意义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确及时处理产品质量申诉提供了法律依据。《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对处理产品质量申诉的基本原则、调整范围和处理方式、处理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明确了各自在处理产品质量申诉中的职责任务。其二是为用户、消费者进行产品质量申诉提供了有效的途径。用户、消费者一旦与生产者、销售者发生产品质量纠纷,即可以采取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尽管仲裁、诉讼是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有效途径,但却存在着耗时长、程序复杂和费用大等问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为产品质量的主管部门,对产品质量的评判最具权威性,并且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作为后盾,以检验、鉴定结论作为评判依据,并且具有速度快、程序简单和费用少等仲裁、
    2023-02-06
    201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的范围、类型、检查制度有哪些?
    产品质量监督的概述产品质量监督,是指由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有关组织和消费者,按照技术标准,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评价、考核和鉴定,以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执行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维护用户和消费者利益。产品质量监督是指企业定期从供应商的产品中抽样进行型式试验或化验分析的活动。例如供应提供一种国内较先进的纳米材料,这种材料只有少数国家或高校检测中心能够检测,显然,检测费相当昂贵。这时,就要考虑质量成本问题。企业对此种材料用量较少,如果每批都要求其提供检测告,对供应商将是一个极大的考验。为减轻供应商检测费用的压力,又使企业确信产品质量,这时业可以要求供应商定期或每供应一定数量的产品时提供一次权威检测报告、或对供应商的生产工艺过程进行认可。另外,关于监督抽样(抽样时间、地点)、检测机构选择、检测费用承担的问题双可在契约中加以明确规定。产品质量监督的范围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这类产品
    2023-06-07
    173人看过
换一批
#产品质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质量监督是指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持续监测、评估和控制的系统性过程。其目的在于确保产品符合特定的标准、规范和客户期望,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满足市场需求。 质量监督包括对原材料、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的全面检查,通过采取各种质量控制手段,例... 更多>

    #产品质量监督
    相关咨询
    • 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行政部门的调解措施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负责产品质量争议调解的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当征得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同意,调查核实申诉情况,认定有关事实。负责产品质量争议调解的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经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产品质量争议调解书,由申诉人和被申诉人自觉履行。
    • 国家技术局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监验检验机构实施的监督整治措施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1
      简单来说:1原因分析:技术部设计和开发人员未能按照设计和开的输入要求,明确输出的内容。原因是技术部有关人员对标识要求了解不清楚。整改措施:对技术部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培训,加深对标准的理解。按照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将设计和开发输入进行总结,汇总,制作设计和开发输出清单。见附件(附上设计和开发输出清单)。2原因分析: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未规定设计和开发每阶段的评审要求和评审人员。整改措施:1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1
      《》第18条赋予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必要的行政执法手段,即:(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这些执法手段对于有效制止、查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有效禁止产、销售伪劣产品和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产品生产经营中,如何采取措施推行产品质量认证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
    • 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3
      农牧、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商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时,依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二)进入种植、养殖基地,加工、销售和使用场所进行抽查、检验;(三)对经检测不合格的生鲜食品,有权查封、扣押并监督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四)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