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命名禁止使用“消炎祛疤”等医疗用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8:23:13 190 人看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8日公布了《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规定指出,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被禁止用于化妆品名称。

根据《化妆品命名指南》,处方、药方、药用、药物、医疗、医治、治疗、妊娠纹、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都属于医疗术语。抗菌、抑菌、除菌、消炎、抗敏、祛疤、减肥、吸脂、瘦脸等,则属于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

规定还指出,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医学名人的姓名,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及地方方言,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已经批准的药品名等都不得用于化妆品命名。

在《化妆品命名指南》中,特效、全效、速效、全方位、极致、换肤、去除皱纹、数码、智能等都被明确为在化妆品名称中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使用过期化妆产品罚款多少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另外消费者还可以根据新消法的规定请求经营者进行赔偿。没收违法所得程序(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法院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示。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
    2023-02-19
    415人看过
  • 高档化妆品消费税
    一、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的税率为15%。一、定义: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二、化妆品的征税范围: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妆品等等。(一)香水、香水精是指以酒精和香精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的液体芳香类化妆品。(二)香粉是指用于粉饰面颊的化妆品。按其形态有粉状、块状和液状。高级香粉盒内附有的彩色丝绒粉扑,花色香粉粉盒内附有的小盒胭脂和胭脂
    2023-03-13
    158人看过
  •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
    一、化妆品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妆品等等。(一)香水、香水精是指以酒精和香精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的液体芳香类化妆品。(二)香粉是指用于粉饰面颊的化妆品。按其形态有粉状、块状和液状。高级香粉盒内附有的彩色丝绒粉扑,花色香粉粉盒内附有的小盒胭脂和胭脂扑,均应按“香粉”征税。(三)口红又称唇膏,是涂饰于嘴唇的化妆品。口红的颜色一般以红色为主,也有白色的(俗称口白),还有一种变色口红,是用曙红酸等染料调制而成的。(四)指甲油又名“美指油”,是用于修饰保护指甲的一种有色或无色的油性液态化妆品。(五)胭
    2023-03-19
    488人看过
  • 消费税化妆品税目
    税法规定征收消费税化妆品产品的具体品目。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妆品等等。(1)香水、香水精,是指以酒精和香精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的液体芳香类化妆品。(2)香粉,是指用于粉饰面颊的化妆品。按其形态有粉状、块状和液状。高级香粉盒内附有的彩色丝绒粉扑,花色香粉粉盒内附有的小盒胭脂和胭脂扑,均应按“香粉”征税。(3)口红,又称唇膏,是指涂饰于嘴唇的化妆品。口红的颜色一般以红色为主,也有白色的(俗称口白),还有一种变色口红,是指用曙红酸等染料调制而成的。(4)指甲油,又名“美指油”,是指用于修饰保护指甲的一种有色或无色的油
    2023-06-07
    108人看过
  • 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化妆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首先要检查产品的外装,看化妆品上是否有明确具体的厂名、厂址、净含量、使用说明、生产日期、产品批准号、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标识。正规产品的外包装上应标有:(1)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号由代表省份的数字、代表许可证的字母以及代表批号的数字组成。如某品牌营养水润面膜的卫生许可证号为:(1990)卫妆准字29(代表省份)-XK(代表许可)-0020(代表批号)。(2)生产许可证。如某品牌营水润面膜的生产许可证号为:XK16-1081147(3)产品标准。如某品牌营养水润面膜的产品标准为:Q(QB)F15-10。(4)如果是特殊类化妆品,应有特殊类化妆品批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蝗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经过卫生部的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才可以生产销售。1995年5月以前的特殊类化妆品批号为:QC(92)卫妆准字25(代
    2023-06-07
    219人看过
  • “无效退款”等承诺用语将禁用
    为帮助公众有效识别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提防虚假宣传忽悠人。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5月20日起施行。九类情形不科学公众看到须防备据悉,按照《标准》,医疗器械广告中有关适用范围和功效等内容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有效率和治愈率,与其他医疗器械产品、药品或其他治疗方法的功效和安全性对比,向个人推荐使用的医疗器械广告中,利用消费者缺乏医疗器械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弱点,使用超出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以外的专业化术语或不科学的用语描述该产品的特征或作用机理。此外,含有无法证实其科学性的所谓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无依赖保险公司承保等承诺性用语,含有唯一精确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
    2023-06-07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如何处罚?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非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价值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价值1万元以上的,并处价值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10年内不予办理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法单
    • 高铁禁止带化妆品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1
      高铁可以带化妆品,但不允许定型发胶(喷桶)。一般自用化妆品和沐浴露没问题,指甲油之类的需要注意。同时,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射性、剧毒物品污染公共环境的物品不得携带。
    • 化妆品禁止含有的标签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5
      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 风险提示:化妆品的标签是化妆品的一个重要标志,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化
    • 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处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9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禁止使用名牌商标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9
      在与著名商标所指商品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