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具体包括什么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4:02:15 463 人看过

(1)共同过失犯罪,即两个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过失犯罪情况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二人以上的危害行为,即一种是故意犯罪,另一种是过失犯罪,两种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过失造成或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二是故意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过失犯罪。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每个人的犯罪形式和行为形式,分别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该不同的罪过内容能够决定行为性质不同,如甲乙共同用木棍打击丙,甲为杀人的故意,乙为伤害的故意,结果由于甲打击丙的要害部位而导致丙死亡,此时二人虽然有共同的行为,但由于没有共同犯罪故意而不构成共犯关系,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当然,如果犯罪内容的差异不足以影响行为定性,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如果一方是直接杀人故意,另一方是间接故意,两人共同实施杀人行为,可以成立故意杀人共犯。

(4)同时犯罪是指没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系,而是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目标实施同一犯罪,应当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如果甲乙意图杀害丙,向丙射击,甲未命中,乙命中丙的关键部位致丙死亡,则甲应承担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刑事责任,乙应承担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施过限行为即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共犯。共犯人超过共同犯罪故意犯其他罪的,只能由实施此类犯罪的人单独负责,其他共犯人对此不承担刑事责任,理论上称为。

(6)片面共犯不应作为共犯处理。所谓片面共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共同造成有害结果,但双方没有犯罪联系。一方知道对方的行为和性质,但对方不知道。双方的犯罪联系不是共同的,而是片面的。理论上,片面共犯是否作为共同犯罪处理仍有争议。我国刑法中处于一般地位的是否定说,即片面共犯不应作为共同犯罪处理。

(7)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由于事谋,在犯罪实施过程中也无通谋,因此缺乏共犯的主观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6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2024共同犯罪应具备哪些条件,共同犯罪的例外情形是什么
    共同犯罪应具备哪些条件,共同犯罪的例外情形是什么一、共同犯罪应具备哪些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
    2023-12-19
    426人看过
  • 第二次起诉判离的情形具体包括什么
    第二次起诉判离的情形如下: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骗取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
    2023-08-03
    393人看过
  • 刑事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包括了什么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所谓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如,案件性质不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但在一审中没有实行公开审判。据以定案证据没有当庭质证等等。(2)违反回避制度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及有关人员依法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例如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应当自行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等。(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
    2023-03-19
    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几种具体情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几种具体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用人单
    2023-05-22
    482人看过
  • 不得缓刑具体情形包括哪些
    一、不得缓刑具体情形有哪些?1、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不适用缓刑。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三条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有一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一)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二)不具有悔罪表现的;(三)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
    2023-02-18
    83人看过
  • 入户抢劫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入户抢劫行为包括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一、盗窃金额达多少时可立案?一般盗窃一千元至三千元即可立案。地区不同,立案标准不同。同时,如果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则无需金额限制就能立案。1、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2、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3、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4、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二、入户抢劫最高判几年入户抢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023-03-08
    355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形式包含什么
    共同犯罪的形式有四种,分别是:1、必要的共犯和任意的共犯必要的共犯是指法律规定其犯罪主体必须是2人以上的犯罪。聚众性犯罪是常见的必要的共犯,如聚众哄抢罪等。还有一些集团性的犯罪属于必要的共犯,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等。任意的共犯是《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如抢劫、强奸、杀人、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绑架、诈骗、盗窃、抢夺等罪的共同犯罪均属于任意的共犯。2、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这是根据通谋的时间,即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作的划分。这里的“事先”,是指着手实行犯罪之前。在着手实行之前就预谋共同犯罪或形成共犯故意的,属于事先通谋;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后才形成共犯故意的,是事先无通谋的共犯。3、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即犯罪集团或称有组织形式的共犯)这是根据有无组织形式所作的划分。4、简单共犯和复杂共犯。这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特定的
    2023-03-12
    197人看过
  • 什么情形共同犯罪不成立
    一、什么情形共同犯罪不成立1、共同过失犯罪。2、一方为故意犯罪,一方为过失犯罪。3、同时犯,即同时实施犯罪,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意思联络。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即实行过限。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犯罪。7、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8、间接正犯:(1)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2)利用他人不属于犯罪行为的身体活动;(3)利用他人丧失自由意志的身体活动;(4)利用不知情的人的行为。二、共同犯罪应当怎样处罚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
    2024-01-13
    116人看过
  • 未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况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二个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2)二人以上实施危害行为即一个为故意犯罪,一个为过失犯罪,两个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过失地引起或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二是故意地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过失犯罪。此种情况下,也是根据各人的罪过形式和行为形态,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3)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该不同的罪过内容能够决定行为性质不同,如果该罪过内容的不同并不足以影响行为定性,则可以构成共同犯罪。(4)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5)实行过限行为即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共犯。共犯人超过共同犯罪故意又犯其他罪的,对其他罪只能由实行该种犯罪行为的人独自负责,其他共犯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理论上称之为“实行过限
    2023-07-17
    362人看过
  • 未成年人犯罪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刑法规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二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权利,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胎儿脱离母体,能够独立呼吸,就有了生命,具有生命的权利,任何人也不能非法剥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实际发生的案件中,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采用什么方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合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如正当的防卫行为、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对罪犯执行死刑的行为,则不能构成本罪。一、未成年犯罪记录怎么可以消掉犯罪记录不可能消除,但是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信息要封存,没有法定情形不得公开。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
    2023-02-27
    336人看过
  • 立功包括哪些情形,共同犯罪如何认定立功
    1.一是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二是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侦查机关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2.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过程中确实起到协助作用的,例如,经被告人现场指认、辨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提供了不为有关机关掌握或者有关机关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同案犯藏匿的线索,有关机关据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交代了与同案犯的联系方式,又按要求与对方联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犯等,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应认定为立功。一、犯罪人员立功有哪些方式?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说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
    2023-02-19
    138人看过
  • 复议前置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
    一、复议前置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1)一级复议前置。一级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经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级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规定,对不服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先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③《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
    2024-01-25
    367人看过
  • 专利无效的情形具体包括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
    2023-02-18
    368人看过
  • 彩礼返还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
    彩礼返还规定如下:1.未正式结为夫妇者;2.虽注册登记但未经同居者;3.男方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苦。而同样的情况下,离婚过程中若未能退还彩礼,则需满足:(1)已成为夫妇且已共同生活;(2)没有注册登记却已长期共同居住,通常超过两年;(3)同居期间生育孩子;(4)彩礼已实际投入共同生活;(5)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婚姻各方均亡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4-08-11
    34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具体情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9
      “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具体情形?新条例列出了六方面的具体内容: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形不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1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犯罪主体上,共同犯罪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以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 (二)客观方面上,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三)主观方面上,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犯罪。下列的几种情形
    • 单位犯罪的具体形式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9
      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此种观点认识到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也揭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但它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的一种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单位犯罪即单位所犯的罪,这又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该说区分
    •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具体包括什么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1
      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当然实际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从事公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的人员,如车辆、船舶的驾驶员、车长、船长等,以及对上述交通运输的正常、安全运行负有职责的其他有关人员。因本章已对航空人员、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作了专门的规定,所以本条不再包括上述两种人。 2、行为人主观
    • 撤仲裁申请包括什么具体的情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3
      所谓撤回仲裁申请是指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后,撤仲裁申请在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仲裁申请人撤回自己的仲裁申请,不再请求仲裁庭对该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