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4 01:57:04 411 人看过

一、隐名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

隐名股东的责任如下:

一、如果公司成立了隐名股东承担下列责任:

(一)如果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

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则此时隐名股东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

(二)隐名股东以显名股东认缴出资的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未成立的,则隐名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这种情况各股东之间,包括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的关系属于合伙关系,作为企业开办者的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出资瑕疵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有关瑕疵出资的法律后果,一般认为有三:

一是责令依法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限期补正;

二是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股权;

三是依据股东会决议除名该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的股东资格并要求赔偿损失。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出资不到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未到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股东出资未到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内部责任:向公司补足出资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直至解除股东资格;

二、外部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n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5: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承担著名股东的责任
    1、著名股东如何承担外部责任,不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的经营管理通常由实际投资者操作和操纵。大股东既不出资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故不参与实际分红。2。虚假出资或者抽逃注册资本的,可以增设执行人。在表现形式上,著名股东有很多种,但无论是哪种表现形式,都是实际投资者人为规避一些法律规定造成的。一旦公司不得不承担债务,隐名股东会以自己不是股东为由逃避债务,特别是在隐名出资不实或注销注册资本的情况下,明显的股东最终会承担债务。第三,实际登记不能对抗善意转让股权的第三人。当隐名股东与第三人转让股份时,当知名股东提出异议时,法院一般会坚持善意交易高于登记的原则。此时,隐名股东和第三方可以从各自的角度主张权利。对于隐名股东而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是内部关系,应当坚持私法上的“善意原则”。根据双方关于隐名出资的约定或与公司其他股东签订合同的约定或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事实,确认
    2023-05-07
    257人看过
  • 股东能否追究隐名股东的责任?
    可以走执行异议诉讼的途径,向法院出具自己们之间的管理协议书,请求法院变更执行人;关于显名股东的损失,自己可以基于自己们之间管理协议向隐名股东主张赔偿。自己手头掌握的证据比较充分,自己走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变更是没问题的。显名股东的风险防范隐名股东为规避法律禁止设立公司的规定,冒用他人名义,而显名股东根本不存在或根本不知情。如果公司有效成立,由于显名股东的缺位,隐名股东必定亲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必定知晓实情,而公司登记或股东名册中记载的不过是形式意义上的股东。此种冒用不会在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间产生任何法律关系,但隐名股东制造虚假身份会受到刑法或行政法的有关处罚。如果显名股东实际存在,当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对公司分配的利润应由谁享有,应由谁行使股东权利等发生纠纷时,他们的法律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应依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认定两者的法律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赠与关系,或者行纪、信
    2023-07-05
    115人看过
  • 面对隐名股东不承担责任,我们该怎么办?
    隐名股东需要对外承担责任,隐名股东是属于公司的内部法律关系,对其处理订有合同的从其合同约定;没有合同约定的,“隐名股东”具有股东地位,享有股东权益。在公司出现经营上的风险等情况时,“隐名股东”应与其他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的资产承担清算责任。隐名股东的保护如何认定“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否受现行公司法保护?隐名股东是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依据投资协议或合营协议的约定,借用他人名义共同设立公司,但被借用人实际并不出资,完全靠实际出资人的出资完成验资和登记,在工商机关没有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据协议约定,“隐名股东”有的参与公司的管理、资产受益和有权选择经营者,有的某些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目前,我国公司还存在很多隐名投资,尤其以台湾、香港等境外投资者在国内设立的公司居多。在对待境外隐名投资人的处理时,只要境外投资人能证明自己是实际投资人(如投资协议或会议纪要、投资凭证等),从诚实信用和鼓励保护外
    2023-07-03
    301人看过
  •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
    一、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需要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出现特殊情况时,有限责任即不适用。从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对股东有限责任的排除有以下几种情况:(1)投资不到位,且未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可否定法人人格,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投资不到位,但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则由股东在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3)抽逃资产的,由股东在抽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前两种情况发生于公司设立阶段,第三种情况发生于公司运行阶段。二、清算程序不合法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情况:(1)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2)公司未经清算或进行虚假清算股东在公司解散以后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2024-01-24
    205人看过
  • 冒名股东和隐名股东是一样的
    不一样的;冒名股东是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隐名股东是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隐名股东就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冒名股东,被冒名者是不知道的。隐名股东,名义股东是知道自己名义被借用,并且与实际出资人之间有股权代持协议。一、冒名股东的特征冒名股东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股东,有别于普通股东、隐名股东、挂名股东、干股股东、空股股东,但与它们又存在相似之处,易引起混淆。冒名股东的主要特征如下:1、客观冒名者实际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并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权利并承担风险。但被冒名者既无出资之意,也无经营之实,而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文件等却将其列明为股东。2、主观被冒名者没有出资设立公司、参与经营管理、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的意思表示,也无与
    2023-02-17
    104人看过
  • 隐名股东需要在公司担任职务吗
    隐名股东不需要担任职务,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
    2023-02-13
    427人看过
  • 隐名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方面需要承担吗
    在公司中一般都会有股东,这个股东有可能是显名股东,也有可能为隐名股东,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既然隐名股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其应在出资额限度内对公司债务对外承担责任,如须追究公司的股东责任时,隐名股东不能免责。一、隐名股东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
    2023-02-24
    24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股东的责任是否还需要承担
    股权转让后,股东的责任是否还需要承担要看具体情况:1、双方约定由受让人承担的,由受让人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等责任;2、双方未约定原股东的出资义务的,受让人不知情的,由原股东承担足额出资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什么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一般情况下是不存在了。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特别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需承担公司债务责任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
    2023-08-04
    112人看过
  • 滥用职权的股东怎样承担责任
    股东滥用职权,可以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给公司或者是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员工仲裁股东承担什么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劳动仲裁是股东通常是不承担责任的,劳动仲裁的责任由公司的财产承担,但公司股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或者侵害公司利益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2023-06-22
    489人看过
  • 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是否需要显名股东的同意
    隐名股东要求显名需不需要显名股东的同意在有限责任公司情形下,隐名股东显名应经其他股东确认。有限责任公司在强调资合性的同时更注重的是其人合性。隐名股东的显名,一定程度上是新股东的加入,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此时,不能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成为公司显名股东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如果其他股东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但在合理期限内不表示异议的,应视为确认;若隐名股东事实上行使股东权利而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也视为确认。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法律法规对投资领域的主体限制性规定、公务员禁止经商的规定等。笔者认为,对于这一条件应当采取适当宽容的态度:如果公司设立之初不允许该主体投资,而事后该主体投资法律、行政法规不再禁止,在具备显名的其他条件,而公司和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反对的情况下,应支持隐名股东的显名诉请。隐名股东基于享有股东权利
    2023-06-12
    189人看过
  • 隐形股东担责任吗
    公司赔钱隐形股东也可能担责任,隐形股东承担责任的方式是通过与名义股东的代持股权协议来规范的。但是如果隐形股东实际参与公司事务,违反法律法规,触犯刑律,当然由其自己承担直接责任。如果其隐形股东控制的公司与私人财产混同,名义股东必须用股东代持协议来转嫁责任,虽然公司法中,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但人格混同,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023-04-15
    164人看过
  • 单位犯罪股东承担怎样的责任
    单位犯罪股东是否承担责任要看股东是否构成犯罪,股东是否构成犯罪与股东是否参与对单位与犯罪相关的事务的管理、决策等活动。若参与,则构成犯罪;若未参与,则不构成犯罪。一、参与网络上赌博会被警察抓吗?参与网络上赌博会被警察抓要看案件具体的情节。参与赌博本身属于违法行为,是否会被抓要看是否已经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果只是偶尔的参与赌博,只是单纯的参与者,不会构成犯罪,只会被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拘留并罚款;如果是组织赌博的,涉嫌构成刑法上的赌博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二、股东没有参与公司管理负法律责任吗?股东即使没有参与公司管理,也需要负法律责任。一般来说,不论是否直接参与公司管理的,股东都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2023-06-27
    112人看过
  • 隐名股东要退股时,显名股东的法律地位是怎么样的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注意的法律问题: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3、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未约定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且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的,出资人仅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者享有债权;其起诉主张享
    2023-02-17
    392人看过
  •  股东是否需要为公司的亏损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在履行出资责任后,可以享有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权,并且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股东可以选择是否参加公司的经营活动,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股东都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出资额,并且需要承担公司损失的出资额。这意味着,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和责任是相对应的,股东有权利享受公司的利益,但也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在履行出资责任后,可以享有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权,并且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股东可以选择是否参加公司的经营活动,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股东都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出资额,并且需要承担公司损失的出资额。 股 东 选 择 不 参 与 公 司 经 营 , 需 承 担 相 应 风 险 及 责 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是公司的法律主体,享有股东权益和承担股东义务。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股东可以选择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也可以选择不参与。但需要注意的是,
    2023-09-10
    29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东的隐名债务责任承担,该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19
      隐名股东需要对债务负责。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实际出资者无法进行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有名股东和其他股东的关系就像合作关系一样,企业开发者(包括实际出资者和有名出资者)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单位犯罪隐名股东是否承担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6
      存在单位犯罪的情况,隐名股东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只需要对单位处罚金,追究单位直接负责人的刑事责任,需要按照个人犯罪进行处罚,隐名股东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但不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 隐名股东对公司发生的义务是否承担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形成确定两者的法律关系,但最常见的是委托关系。对于隐名股东的资格确认,理论上有两种学说。一为实质说,即以实际出资的隐名者为法律股东另一为形式说,即以显名股东为法律股东并否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
    • 股东名义上的存在是否意味着股东需要承担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24
      1. 公司虽然以自身的资产独立承担责任,但挂名股东无需实际出资,或者仅认缴出资,因此其在股权对应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等风险的情况应当引起重视。 2.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财产应由全部财产承担对公司债务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隐名股东对债务是否需要承担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09
      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责任。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