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行为如何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21:20:40 147 人看过

共同侵权行为一般由共同侵权人连带共同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一、共同侵权行为赔偿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二、怎么理解共同侵权人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

1、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人的各个行为人都对受害人负连带责任,意味着他们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无论各行为人在实施共同侵权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如何不同,都不影响连带责任的整体性,对外,每个行为人都对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承担全部责任。

2、受害人有权请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因为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因此,受害人有权在共同侵权行为人中选择责任主体,既可以请求共同行为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赔偿其损失,也可以请求全体共同行为人赔偿其损失。

3、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各行为人内部分有责任份额。

共同侵权人对外承担整体责任,不分份额;对内,应依其主观过错程度和行为的原因力不同,对自己的责任份额负责。各行为人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份额,是连带责任的最终归属,一方面,在确定全体共同行为人的连带责任时,须确定各自的责任份额,对外连带负责;另一方面,当部分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了超出了自己责任份额以外的责任后,有权向没有承担应承担的责任份额的其他共同侵权行为人求偿。

4、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改变。

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因共同行为人内部责任份额或内部约定而改变其连带责任性质。在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中,共同行为人内部基于共同协议免除或减轻某个或某些行为人的责任,对受害人不产生效力,不影响连带责任的适用,只对其内部发生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在国家赔偿后,如何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追究责任有两种方式:进行赔偿和进行追责。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1、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2、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伺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国家赔偿追究责任有两种方式:一是进行赔偿,二是进行追责。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1、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2、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伺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赔 偿 后 追 责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赔偿后追责是指在赔偿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后,对造成侵权行为的人进行追责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和《刑法》的相关规定,赔偿后追责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受害人有权请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
    2023-09-03
    491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按致害人的人数,侵权行为可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其中单独侵权行为是指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根据该款的规定,可以看出共同侵权行为的类型为:共同故意的侵权行为,共同过失的侵权行为,和共同行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需要有二人以上的共同意思表示;2、需要在共同意思表示下,实施共同侵权行为;3、需要二人具有民事责任能力;4、数人没有意思联络。共同危险行为是共同侵权行为吗?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能确定实际侵害人的情形。如甲乙共同向空中抛掷石块,导致丙受伤,经验明丙的伤害是被一块石块击中所致,但加害人与受害
    2023-07-29
    392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侵权损害赔偿如何
    所谓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就是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构成共同侵权的数个行为人必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行为人承担全部责任。关于赔偿,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出版社与作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共同侵权的一个原则,共同加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当上述两种共同侵权行为发生时,出版社与作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谓连带赔偿,就是债权人可以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人主张所有赔偿额,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支付了所有赔偿额之后,可以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这就意味着法律赋予被侵权人向数位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个或数个求偿的权利。因此,当被侵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其债权时,无须以全体连带侵权人为共同被告。在出版社与侵权作者共同侵权情形下,被侵权人如果以出版社或期刊社等出版者故意侵权或未尽审
    2023-07-24
    113人看过
  • 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1、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2023-04-12
    423人看过
  •  夫妻之间如何共同承担人身侵权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人身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属于侵权之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所产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我国法律中,夫妻一方的人身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属于侵权之债,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所产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 妻 共 同 债 务 与 个 人 债 务 的 划 分 依 据 是 什 么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且债务性质涉及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如果债务性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债务人配偶无法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经营活动,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夫妻
    2023-10-09
    464人看过
  • 侵权行为法死亡赔偿金应如何计算?
    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一)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二)计算标准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确定应适用的标准。1、受害人是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或学习满一年以上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例如下列情形适用城镇居民标准:(1)本人虽然没有收入来源,但随其配偶、子女在城镇生活的;(2)随父母生活的未成年人,其父或母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3)
    2023-05-03
    404人看过
  •  侵权行为产生的利息损失如何赔偿?
    在一般侵权纠纷中,责任人需要承担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的责任,其中包括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利息损失。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利息损失属于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的一部分,因此可以获得赔偿。一般侵权纠纷中,责任人需要承担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的责任。这些损失包括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利息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息损失属于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的一部分,因此可以获得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财 产 损 失 的 计 算 方 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无论是过错归责还是无过错归责原则,证明财产损害是原告必须承担的一项证明责任。若原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诉讼请求,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因此,在遭受财产损失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
    2023-10-05
    311人看过
  • 如何确定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赔偿金额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专利法》第六十六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2023-05-05
    194人看过
  • 关于如何共同侵权行为本质属性的问题
    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属性究竟是什么,是规定共同侵权责任中争论最大的问题。关于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特征,学说有意思联络说、共同过错说、共同行为说、关连共同说等多种立场。意思联络说认为,共同加害人之间必须有意思联络始能构成。意思联络即共同故意,它使主体的意志统一为共同意志,使主体的行为统一为共同的行为。反之,如无主体间的意思联络,则各人的行为无法统一起来,因而也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共同过错说认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数个行为人对损害结果具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因而共同加害人应当共同承担责任。共同行为说认为,共同行为是共同加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共同损害结果的发生,总是同共同加害行为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关连共同说认为,共同侵权行为以各个侵权行为所引起的结果,有客观的关连共同为已足,各行为人间不必有意思联络。数人为侵权行为的时间或地点,虽无须为统一,但损害则必须不可分离,始成立关连共同。一、
    2023-02-04
    292人看过
  • 商标侵权行为判决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1、赔偿数额的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一、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
    2023-03-17
    429人看过
  • 民法典侵权责任死亡怎样赔偿,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一、民法典侵权责任死亡怎样赔偿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侵权人要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
    2023-04-19
    266人看过
  • 未履行合同方侵权如何要求赔偿
    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合约的行为,不属于侵权,属于违约,按照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如果合约中约定了未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那么按照合同约定的进行赔偿,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赔偿或者向法院起诉。一、租客不提前通知退租违约吗租客不提前通知退租,属于违约行为,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客租期未满退房或者转租时,房东可以直接扣除租客的押金,那么合同约定有效,房东有权不退还押金,同时可以要求租客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二、未按期履行合同怎么处理合同签订后如果双方均未履行,可以协商解除该合同。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的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也可以按照当事
    2023-06-22
    153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及概念
    一、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如下:1.在该两种行为的构成要件上来说,其主要区别为:(1)对于损害的发生,共同危险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共同过错;共同侵权行为人则具有共同过错或过失。(2)共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无法确定;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损害后果是共同造成的,行为人即加害人,尽管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2.在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上二者区别:共同危险行为中,只有个别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都有直接因果关系。3.在举证责任上,二者亦有区别:共同危险行为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4.在归责原则上二者有所不同:共同危险行为案件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而共同侵权案件采用过错原则。二、共同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故意或过失致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2023-05-03
    122人看过
  • 民法典什么行为属于共同侵权行为
    一、民法典什么行为属于共同侵权行为民法典以下行为属于共同侵权行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侵权的行为行为属于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民事责任的责任承担,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二、共同侵权行为的特点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权行为的首要特征是其主体构成上的复数性。复数性,是指共同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而单独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一人。2.过错的共同性。共同性,是指特殊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主观上存在共同过错,即加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3.结果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换言之,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只有一个,而且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责任的连带性。连带性,是指共同侵权人对受
    2023-05-03
    23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构成的情形。... 更多>

    #共同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什么叫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如何追究侵权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5
      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四个要件: 一是主体的复数性。必须是二人以上,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是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 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是受害人具有损害。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2
      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同侵权行为人为连带共同被告: (1)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2)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其他共同
    • 如何划分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后怎么进行赔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6
      一、如何划分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所应负的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了其他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1、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人的各个行为人都对受害人负连带责任,意味着他们都有义务向受害人
    • 如何对共同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7-09
      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同侵权行为人为连带共同被告: (1)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2)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其他共同
    • 共同行为有哪些类型,如何提起共同侵权行为诉讼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共同侵权行为有哪些类型共同侵权行为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上的关连共同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 2、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对于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视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既没有共同故意又没有共同过失,实施的行为直接结合,造成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