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可以通过比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来确定。
夫妻个人财产可以通过比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来确定。一般而言,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婚前财产;2.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民 法 典 第 一 千 零 六 十 三 条 : 夫 妻 一 方 的 个 人 财 产 范 围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只属于残疾人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认定则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为基础。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通过比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来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只属于残疾人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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