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原审赔偿请求人)次X,别名才让、次X央宗,藏族,39岁,文盲,经商,西藏自治区谢通门县人,居住在拉萨市八廓西街7号。
委托代理人央X,西藏恒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赔偿义务机关拉萨市人民检察院。
法定代表人付X志,该院检察长。
复议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法定代表人张培X,该院检察长。
申诉人于2005年10月24日以错误逮捕为由,向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其被羁押211天计人民币13468.13元的申请。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1月6日作出拉检确字(2006)第01号不予确认刑事确认书。申诉人次X不服,提出复议申请。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3月30日作出藏检确复决字(2006)1号刑事确认复查决定书。申诉人次X不服,认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作出不予确认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于2006年4月12日向本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请求依法作出赔偿决定,以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本院于2006年7月13日作出(2006)藏法委赔字第2号,驳回申请,维持拉萨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所作出的不予赔偿确认决定。申诉人次X仍不服,提出申诉。经本院审查,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应属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和发现本院作出的原生效决定书适用法律不当,该案符合立案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第八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于2007年3月2日受理了本案,并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赔偿委员会审理查明,申诉人次X因涉嫌合同诈骗案于2005年3月14日被拉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0日经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5年10月10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以次X犯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作出拉检刑不诉字(2005)08号不起诉决定书,当日被释放。申诉人次X被拘留、逮捕羁押时间为211天(即3月18天、4月30天、5月31天、6月30天、7月31天、8月31天、9月30天、10月10天)。
2005年10月24日,申诉人次X向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2006年1月6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三)项之规定,作出拉检确字(2006)第01号不予确认的刑事确认书。申诉人次X不服,提出复议。同年3月2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作出藏检确复决字[2006]1号刑事确认复查决定书,维持了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刑事确认决定。次X不服,向本院提出赔偿申请。本院于同年7月13日,作出(2006)藏法委赔字第2号决定书,维持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刑事确认书和自治区检察院作出的刑事确认复查决定,驳回了次X申请国家赔偿的请求。
-
xx诉xx厂劳动合同纠纷案
159人看过
-
徐XX与戴XX建设合同纠纷案
282人看过
-
谭XX诉XX市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
398人看过
-
包XX与胡XX、陈XX假冒注册商标纠纷一案
228人看过
-
上诉人刘xx与上诉人李xx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22人看过
-
郭xx与吴xx商标权权属纠纷案
232人看过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更多>
-
人民检察院发出国家赔偿决定,通知受害人当事人即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赔偿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6请求国家赔偿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
-
人民检察院发出国家赔偿决定,通知受害人当事人即向检察院申请赔偿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请求国家赔偿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
-
检察院国家赔偿案件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30程锡华申请大观区人民法院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 (一)案情摘要 2006年4月27日,安徽省安庆机床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程锡华因涉嫌贪污罪被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5月11日被决定逮捕,同月30日被取保侯审2007年7月31日,大观区人民法院认定程锡华犯职务侵占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程锡华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2011年7月6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程锡华无罪 (二)处理结果 程锡华
-
xx院人民检察院员如何量刑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一、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以下情形: (1)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
-
人民检察院发出国家赔偿决定,通知受害人当事人即向检察院申请赔偿,领取赔偿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8请求国家赔偿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