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涉外离婚相关的知识问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1:17:37 70 人看过

问:有一方居住在国外,离婚应在哪里起诉?

答:中国公民配偶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国外的一方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被诉离婚的国内配偶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予以受理。

问:如何处理国外中国公民的离婚纠纷

答: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有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外衣放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夫妻双方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婚姻登记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以上问题有争议,则需回国向原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登记地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由人民法院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馆认证,也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认证。

4、中国公民夫妻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问:涉外婚姻,想要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离婚?

答: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会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内国法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司法鉴定相关知识问答
    环境监测司法鉴定
    您了解司法鉴定吗?其实它时时刻刻会发生在您的身边。最常见的是您自己或者您的亲戚朋友与别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产生赔偿纠纷,而司法鉴定就是帮助解决赔偿标准的很重要的一个程序。对受害人受伤部位进行伤残等级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等级依法赔偿从而化解纠纷。这就是您身边最常见的司法鉴定。如果您想更好的了解司法鉴定,或者也需要申请司法鉴定,请您阅读下面的内容。一、什么叫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包括诉前协商)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使
    2023-04-21
    272人看过
  • 驾考新规相关知识问答早知道
    一、驾考新规实施前知识问答1、新规实施前的违法,怎么记分?答:2013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都按照原有记分标准记分。新规实施后发生的违法行为,按新标准。2、新规实施前已预约次数,是否计算?答:新规实施前已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入五次预约次数中。新规实施后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3、新规实施前完成的考试,怎么算?答:新规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按新的内容和标准考。之前通过的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后继续考科目二时,可不再考桩考或倒车入库。4、新规实施前的违法,是否为审验降级依据?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13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记分及交通事故,不作为降级和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二、驾驶人考试知识问答1、问: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新规定?答: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为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前均需提
    2023-04-12
    426人看过
  • 涉外要式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二、什么是涉外要式合同有关标的额较大,又不能即时清结的涉外合同。依据中国三个涉外企业法的规定,订立涉外企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此外,中国法人、公民与国外的法人、公民订立的各种合同。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三、涉外要式合同样本涉外要式合同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其条款如下:1、合同货物:_________2、产地:_________3、数量:_________4、商标
    2023-06-01
    433人看过
  • 涉外要式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二、什么是涉外要式合同有关标的额较大,又不能即时清结的涉外合同。依据中国三个涉外企业法的规定,订立涉外企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此外,中国法人、公民与国外的法人、公民订立的各种合同。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三、涉外要式合同样本涉外要式合同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其条款如下:1、合同货物:_________2、产地:_________3、数量:_________4、商标
    2023-06-01
    97人看过
  • 涉外离婚诉讼的相关问题
    一、对方下落不明的送达及立案问题;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导致另一方离婚障碍的现象较十年前日益增多。对于一方下落不明,以前有的法院的作法,是以对方当事人地址不明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立案条件为由不予受理;有的法院是让当事人先行宣告另一方失踪或死亡,相关的法律程序走完后,再行受理判决。法院这样处理,给当事人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成本,而且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时间成本。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用几年的时间,才能达到解除人身关系束缚的目的,不利于时代的发展和效率。而现今,越来越多的法院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一般法院的具体做法为: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第四步:由
    2023-05-01
    333人看过
  • 社会保险知识相关问题解答
    1、养老保险需要缴费满多少年,退休后可以领养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2、养老保险已经交满15年,还未到退休年龄,还需要缴费吗?养老保险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成正比关系,也就是说,同等条件下,参保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待遇就会越高。如果养老保险已经交满15年的,又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对于单位来说,是有义务继续为员工申报社会保险的;但如果是选择灵活就业人员,交满15年之后既可以选择继续参保,也可以选择停止。3、多少岁才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目前我国男性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干部为55周岁,女
    2023-03-16
    293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涉外婚姻的相关法律知识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18
      涉外婚姻是什么?怎么进行涉外离婚登记?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在我国居住的外籍侨民及无国籍人等)之间的婚姻。本文结合了涉外婚姻的概念,涉外婚姻登记,涉外婚姻手续等方面内容,为您讲诉了涉外婚姻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涉外婚姻   这里所说的涉外婚姻指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在我国居住的外籍侨民及无国籍人等)之间的婚姻。   二、涉外婚姻登记  
    • 涉外婚姻之离婚的有关法律知识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1-18
      涉外婚姻并非都是十全十美。从普通公民到各类明星的涉外婚姻,很少白头偕老,更多的是中途裂变,走上另一条———离婚。对此,我们应该慎待。面对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法律对涉外离婚有哪些规定?  (一)一方当事人是中国公民,另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下同);一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一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 婚姻家庭知识涉外离婚子女的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
      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附: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
    • 离婚相关的法律知识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09
      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成,可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 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相关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3
      办理离婚程序一览婚姻中的双方,在协商一致、或者(绝大多数)协商不能一致时,在法院办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育并分割财产的办理方式。 1、夫妻双方对去法院、或是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事宜的方式选择;单方或者一方决定由法院裁判涉及的相关事宜。 2、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书写诉状时,要写明双方的自然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情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列明诉讼请求(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