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每天上学和离校,平平安安最重要妇女胜过半边天,保护妇女记心间在河南襄城县的大街小巷,人们会经常听到这样脍炙人口的顺口溜。这些顺口溜是襄城县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冀超良和该院干警共同创作的。该院为了更好地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还把这些顺口溜印制成册,在学校、工厂等妇女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发放。襄城法院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切实为妇女儿童撑起了法律保护伞。
襄城县法院针对我国近期连续发生多起侵犯校园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采取多种形式为妇女儿童维权创造良好的法律氛围。从2010年5月15日至8月15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重点对侵犯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有效治理和严历打击。
特别是对涉及妇女儿童切身权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对确实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给予诉讼费的减、缓、免,及时提供法律帮助,确保此类案件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追索赡养费、抚(扶)养费、医疗费、教育费案件,简化诉讼程序,采取诉前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大力倡导司法人文关怀,对涉及到生存权、健康权受到影响的妇女儿童的案件,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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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保护妇女权益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8妇联保护妇女以下权益:1。保护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政治权利。2、保障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文化教育权。3、保障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劳动权和社会保障权。四、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5、保护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人身权利。六、保护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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