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主要包括女职工因怀孕、分娩而发生的医疗费用。而生育津贴则是指妇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垫付,此部分费用无需报销。对于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而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就医确认以外的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参保证明、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等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具体的报销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生育险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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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经济帮助需要做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一、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它不是夫妻间的抚养义务,而是为保障婚姻关系解除后困难方的生活需要所规定的法律保障措施。另一方面,男方生活困难的,也同样享有接受经济帮助的权利。(二)经济帮助不以一方有过错或少尽义务或有过失为前提,也不以何方提起离婚为要件,具有纯粹的资助性质。(三)《婚姻法》确定的经济帮助制度,具有强制性,所实现的是法律的调控功能。(四)它与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尽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