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听证办法规定的听证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01:10:08 91 人看过

一、山东省行政听证办法规定的听证范围有哪些?

山东省行政听证办法规定的听证范围有: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较大数额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二、《行政处罚法》对于行政处罚的规定

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一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第十二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第十三条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中的听证制度是,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一、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制度行政处罚中听证制度是:1.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应当举行听证而设有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将不能成立。2.按照法律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3.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4.当事人有权在听证中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辩解。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新的证据。5.听证结束后,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集体根据听证程序的调查结果和有关情况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有: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
    2023-04-25
    336人看过
  • 信访听证相关规定:听证范围与程序总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职能部门受理的信访事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信访人提出听证请求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举行听证:(一)对主要事实的认定存有争议的;(二)对信访事项处理程序存有争议的;(三)对法律政策的适用存有争议的。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听证主持人核对参加听证会人员,宣布信访事由,宣布工作人员、记录员名单,宣布听证会纪律,告知信访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二)信访当事人或委托人分别就信访事项提出的事实、证据、适用依据进行陈述与申辩;(三)信访事项承办人陈述事实、依据及意见;(四)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就听证事项分别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提问和询问;(五)信访当事人、信访事项承办人分别作最后陈述;(六)信访当事人、信访事项承办人、记录员在听证笔录上签字,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在听证笔录中应予以说明。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主要规定及存在问题(一)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主要规定我国《
    2023-07-15
    421人看过
  • 关于行政听证适用范围探析
    论文关键词:行政听证适用范围确立标准完善论文摘要:听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程序制度,已成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听证制度在我国确立并有了较大发展,但其适用范围狭窄且没有明确统一的适用标准。故有必要确立其适用范围的标准:行为标准和利益标准,并不断完善行政听证程序。回顾行政听证制度在《行政处罚法》中第一次出现至今20年间,它以较强的生命力在不断发展壮大着。随着行政程序价值在依法行政过程的凸显,作为行政程序核心制度的行政听证仍将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回顾行政听证的适用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分析其不足,使其不断得到完善具有积极意义。一、我国行政听证适用范围的现状从理论上讲,听证可分为正式听证和非正式听证。我们关注较多的则是借鉴了司法程序的正式听证。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是指行政法上影响当事人哪些权利的行政行为必须经过听证。我国对行政听证的规定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从中可以了解我国行政听证的现
    2023-05-22
    97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范行政许可听证
    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2015年,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要通过自诉方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应具备下列两个条件: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
    2023-07-05
    193人看过
  • 2024行政处罚听证范围是固定不变的吗?
    一、行政处罚听证范围是固定不变的吗?行政处罚听证范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是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定义。如果当事人在遇到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犯,或者有关权利机关没有按照行政处罚的相关法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得话,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是什么?行政处罚与刑罚都是具有强制力的制裁方式,但两者有显著区别:1、两种行为的权力归属不同行政处罚权属于行政权的一部分;而刑罚的权力归于审判权的范畴。2、实施处罚的主体不同行政处罚是由有外部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而刑罚的实施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也就是人民法院。3、实施处罚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
    2024-01-06
    439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听证办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环境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定。第二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申请举行听证的,适用本程序规定。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意见,保证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权利。第四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公开举行的听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第二章听证的适用范围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一)拟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50000元以上或者对公民处以人民币5000元以上罚款的
    2024-01-04
    444人看过
  • 听证范围和流程
    听证适用范围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程序:(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介绍案由并说明听证会的目的和宗旨后,由调查人说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拟作出的处罚等;(5)当事人就调查方公布的事实、依据及己方的主张进行陈述和申辩;(6)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质证,然后展开辩论;’(7)其他听证参加人(第三人、证人等)进行陈述;(8)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最后陈述;(9)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2023-07-06
    313人看过
  • 了解行政处罚听证放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放弃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也可以放弃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听证笔录范文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范文案由时间:地点:主持人:书记员:主持人:今天应要求对其违法建设一案举行听证会,下面请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及调查人是否到会。书记员:当事人是否到会当事人:书记员:调查人是否到会调查人:书记员:下面宣布听证会纪律。1、在听证会过程中,所有听证会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均应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指挥;2、听证会参与人在听证会期间,要求发言提问,陈述或辩论,需经听证会主持人许可;3、听证会期间,不允许走动,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呼口号或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活动的行为;4、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像;5、旁
    2023-07-07
    87人看过
  • 什么是听证?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制度有什么意义?
    任何权力必须公正行使,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这是现代法制的一个重要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被处罚的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陈述权和申辩权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贯穿于行政处罚整个过程的始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制度,就是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方式之一,它赋予当事人的进行申辩和提出意见的机会。提出自己主张的场合,行使公平权利的时刻,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可以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法所建立的听证制度,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它推动行政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2023-04-24
    18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一般要听哪些法律内容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利的侵害。但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对这类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决定权在于受处罚的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受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后,由受处罚的当事人根据自已的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对受处罚的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一、行政处罚如何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
    2023-03-22
    315人看过
  • 请律师听证可以听到行政处罚法上有规定吗
    可以。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一、什么情况下行政处罚当事人如何听证?1、听证范围,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2、申请听证的时间,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3、听证程序,(1)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2)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3)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二、受到行政处罚可以进行听证吗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
    2023-03-01
    358人看过
  • 安徽省行政复议听证程序有什么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听证程序,保护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复议听证,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依照本规定组织并听取当事人就案件所涉及的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程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的活动。本规定所称的当事人,是指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第三条本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举行行政复议听证适用本规定。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行政复议的听证工作。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举行听证:(一)案情复杂、疑难的;(二)社会影响较大的;(三)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应当举行听证的。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复议案件,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同意,可以举行听证。第六条听证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复议案件除外。当事人在
    2023-06-13
    351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听证制度有哪些,听证参与人包括哪些
    一、行政处罚中听证制度有哪些行政处罚中听证制度中的具体内容有:1.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进一步查明事实的活动。2.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应当举行听证而设有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将不能成立。3.按照法律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4.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5.当事人有权在听证中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辩解。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新的证据。6.听证结束后,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集体根据听证程序的调查结果和有关情况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行政
    2023-04-25
    88人看过
  • 必须听证的行政许可有哪些?
    依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许可都需要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听证只适用法律应该听证的事项。行政许可听证,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关于举行《燃气管理条例(送审稿)》行政许可事项听证会的公告根据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燃气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部起草了《燃气管理条例(送审稿)》。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部决定就《燃气管理条例(送审稿)》中拟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事项(一)燃气供应经营许可从事燃气供应经营活动,应当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1、许可条件1)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2)有符合国家标准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燃气设施;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4)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5)
    2023-07-03
    8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属于听证范围的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02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行政处罚中不属于听证范围的能要求听证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5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一般限于处罚决定会对当事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因为这类行政处罚通常会给当事人的财产和利益造成重大影响。但是对“较大数额的罚款”,行政处罚法没有作出明确的量的规定。所以,在不能确定是否举行听证时,一般做法是如果当事人坚持要求听证的,只要没有较大困难,可以组织听证。对于最为
    • 行政强制性法规定听证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04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强制法的听证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行政强制包括两部分:一是行政强制措施,即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依法
    • 行政许可法听证与行政处罚法听证有何区别,有哪些相关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05
      行政许可法听证与行政处罚法听证有何区别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税务部门的听证类型也有两种,一为税务机关主动举行听证,二为税务机关依行政行为相对人申请而举行的听证。前者主要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后者主要法律依据为《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以下简称《通知》)。
    • 2022年立法的听证范围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1、立法法没有规定听证的范围。考虑到目前听证活动开展的现状,示范稿对听证的范围作出规定。听证的范围,示范稿区分两种情况作出规定:即应当举行听证会和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 2、对于法律法规案内容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项(如征收利息税,关于法律的修改,几乎是所有公民关注的问题)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较重大影响(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规,可能不是对多数个人或组织有影响,但对于某个群体有较重大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