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5:00:34 196 人看过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

现行刑法第225条对非法经营罪的行为作了详细规定: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其中:

1、国家规定怎么理解?

根据刑法第96条的规定,刑法中的国家规定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国务院规定的行政措施应当由国务院决定,通常以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制发文件的形式加以规定。

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文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亦应视为刑法中的国家规定:

(1)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同相关行政法规不相抵触;

(2)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国务院批准;

(3)在国务院公报上公开发布。

2、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理解

各级人民法院审理非法经营犯罪案件,要依法严格把握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适用范围。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有关司法解释未作明确规定的,应当作为法律适用问题,逐级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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