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的职工还可以接别的单位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0:41:40 318 人看过

破产企业的职工可以接别的单位,政府也会采取措施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

根据《破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实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各有关人民政府要在实施企业破产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安定。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处置企业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不足部分应当从处置其他财产所得中拨付。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来源不足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负担。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相关知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的破产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可与其他工友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

另外一种情况是,公司没有破产,仅仅是关闭部分工厂。如果搬迁的地方超出原来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员工将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逼着员工自动离职,一般是关闭某个工厂,不是完全破产。员工自动离职了,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2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益债务相关文章
  • 破产企业的职工集资破产时给吗
    企业破产后向职工筹集的资金是属于普通的破产债权,能不能得到清偿由实际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3-06-14
    201人看过
  • 企业行政处罚可以让别的单位缴吗
    一、企业行政处罚可以让别的单位缴吗在某些情况下,分公司有可能成为行政处罚的目标,然而其是否具备身份资格还需进一步考量。如果想要对某个分公司进行处罚,那么这个被选定为处罚目标的分公司必须已经获得了相关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授权文件,这是其作为合法经济实体的必要条件。然而,对于那些未经法律程序设立或者虽然经过合法设立却尚未获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我们应该将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视为行政处罚的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企业行政处罚多长时间消除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5年的,记录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但不再公示。不可以申请消除的。只有在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规定的年限到期后,记录的企业行政处罚记录才不会显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
    2024-04-16
    390人看过
  • 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认定
    第一,触犯本罪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是否必须是该单位的正式职工企业、事业单位与其职工之间的关系形式多种多样,有合同工,聘任工,长期工,临时工等等,但并不影响其职工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因为,本罪是职工在从事本单位生产、作业活动的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属于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在从事本单位的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了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时,就构成了本罪。第二,是否该单位的所有职工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符合本罪的主体要件,关键是看该职工的违章行为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是否在其从事本单位的生产、作业活动中违反有关保障生产、作业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的,如果是,就符合了本罪的主体要件,否则,就不能以本罪追究该职工的刑事责任。一、刑法有期徒刑包括哪些徒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据《中华人
    2023-03-30
    143人看过
  • 国有企业破产可以直接注销吗
    一般是可以申请破产的。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国有企业产权主管部门是不享有破产申请权的。一、公司破产债务怎么诉讼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那么有关破产企业的仲裁、诉讼会中止。如果提起诉讼的,那么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会向被告发送举证通知。举证完毕后,人民法院会给双方当事人发送传票。接着开庭审理,作出判决。二、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有多久破产债权申报期限的相关内容在我国破产法中有所规定。根据我国破产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破产申请期限的规定有利于保护破产债权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三、民事诉讼中可以要求破产吗公司正处于民事诉讼中,只要符合申请破产的条件,便可以申请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
    2023-03-06
    120人看过
  • 企业破产企业员工工资可以作为质押的吗?
    企业破产质押优先于职工工资,质押物不属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在清偿完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一、注销公司怎样自行清理债权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综上,企业破产后,应当就破产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不能全部偿还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清偿顺序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
    2023-06-22
    424人看过
  • 企业辞退职工可以不接受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同意,只要是合法辞退员工的,只要能证明送达过就有法律效力,可以录音录像,并找职工代表见证已送达过,或者EMS直接邮寄到员工在公司留的地址,回执可以作为已送达的证据,在上面写清要寄送的是辞退通知书。而如果是违法辞退员工的话是需要给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024-05-09
    68人看过
  • 企业法人可以代表别的单位去投标吗
    关于法人能否参与投标活动,主要取决于该法人是否持有多数股权或控制权。在多数情况下,如果法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那么他们进行的投标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此外,对于那些因与招标方存在利益冲突而可能损害到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机构或者个人来说,他们也不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另一方面,如果一个单位的负责人是相同的人或者存在着控股和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他们也是无法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工作的,甚至在没有划分标段的前提下,同一招标项目的参与者也都必须互相独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024-05-11
    493人看过
  • 每个单位的职工都可享受企业年金吗?
    法律咨询:是不是每个单位的职工都可享受企业年金?我在一个小的股份制企业工作,通过咨询我发现将来仅靠基本养老保险难以保证我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我是不是可以享受企业年金来保证我退休后的生活?律师解答:不是每个单位的职工都可享受企业年金。首先,与基本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年金不是强制性的,而是企业与职工代表或工会协商的结果。如果你所在的企业没有建立企业年金的计划,或者职工代表、工会与企业就企业年金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你所在的企业就无法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其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企业年金讨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一般是有实力的国有大型企业。你单位是否具备上述条件,如果不具备,也不可能在企业中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相关法律知识:企
    2023-06-09
    120人看过
  • 哪些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
    《工会法》第十三条规定,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公会的设置,应该遵循以下规定《工会法》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第九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第十条
    2023-04-13
    445人看过
  • 单位破产给职工补偿吗
    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也应该在破产中优先予以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
    2023-04-21
    244人看过
  • 单位扣发工资,员工可以扣还单位的产品吗?
    问:我朋友现在所在的单位不正规:理由如下:A)签合同时只让签了个名字,合同的其他条款均不知道。且自己本人没有一份。B)经理随便就可以罚员工的钱,比如:迟到一次随口就是一百。C)现在我朋友想辞职但又怕公司扣发工资,现在我朋友借了公司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的产品,我们打算如果公司不扣发工资我们就把那个产品还上,如果不发我们就不还,这样做合法么?我们应该怎么做才合适?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你朋友的在单位不将合同文本交给你朋友一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而且不让员工看合同内容也是非常错误的。你朋友可以要求单位给其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对方不给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如果对方扣发工资时,你们也可以扣还单位的产品,但要确保该产品不会对公司造成扩大的损失即可。
    2023-06-10
    317人看过
  • 本单位职工可以承包本单位业务吗
    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不允许经商的。一、铁路职工犯醉驾会被开除么铁路职工犯醉驾一般会被开除。醉酒犯罪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缓刑,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虽然该条款认定,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才给予开除处分。但实际上,绝大多数地方的行政事业单位,一旦有职工醉驾被抓,基本上都会面临被开除的命运,除非有特殊原因或者重要关系背景予以协调从轻处理。二、经济合同的管理原则是什么?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是指从合同的信息管理、执行管理、例外处理、变更管理、结算管理、纠纷管理等环节进行业务分析和功能设计,体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要求,实现与采购、项目、支出、预算等各环节的紧密关联,有效控制风险,实现对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三
    2023-02-26
    238人看过
  • 企业破产的间接成本
    Stone(1977)指出在使用税收一破产替代模型决定资本结构时要考虑破产的间接成本。各种机会损失,高信贷成本,客户信任度下降导致的销售、利润下降等都构成企业的间接破产成本。按来源可分为两类:1、市场份额损失。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或被宣布破产后,客户、具有谈判地位的供应商、破产成本人等利益相关者出于自身风险控制的考虑,都会对企业经营采取雪上加霜的行动(Titman,1984;MaksimovcTitman,1991)。随着境况的恶化,公司能够吸引和留住大部分雇员、顾客及供应商的能力就会下降。财务困境中的高负债企业更容易失去大量的市场份额(0plerTitman,1994)。而这部分损失无疑构成了竞争对手的利润。虽然,收益和损失并不一定正好相等,但至少部分是此消彼长的。并且销售业绩的下滑会导致公司经营效率的下降。相反,对手市场份额的增加至少短期内可能会达到或接近最佳生产经营能力。2、经营效率损失
    2023-06-06
    64人看过
  • 单位开的工资别单位上保险可以吗
    单位开的工资别单位上保险是不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一、单位怎么给员工交社保1、开通社保账户:单位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社保开户后会领取《社保登记证》。2、新增员工: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单位每月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3、确认社保缴费基数: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社保缴费基数,以确保社保的正常缴纳。4、确定社保缴纳方式:如果单位与银行、社保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
    2023-06-21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普通债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劳动债权。共同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顺利破产程序而发生的债务。... 更多>

    #共益债务
    相关咨询
    • 破产企业职工工资怎么清算,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将债务偿还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5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草案在第一百三十四条中还规定: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 企业破产企业职工退休工资单位的如何缴纳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1
      当地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机构负责企业破产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依法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企业破产离职的职工还有可以领到退休金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企业破产时的退休人员通常来说是不能拿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法退休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法院可以接管破产企业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1
      不可以。中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由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来接管破产企业,其组成人员由人民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专业人员一般指注册会计师、律师、经济师、审计人员等。清算组成立后还可视具体情况聘用工作人员。清算组受人民法院的领导,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清算组的活动进行干涉。
    • 单位的房子是非企业职工可以继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7
      赠与,在产权人生前办,继承在产权人去世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