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审理什么案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10:23:22 412 人看过

最高法院审理全国性的大案要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全国性的重大复杂案件,死刑复核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审理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的上诉案件。

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二审案件;

3、依法核准死刑案件、具有特殊情况的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和因特殊情况决定假释的案件;

4、受理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5、依法审判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7、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8、对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做出司法解释;

9、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10、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1、组织、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12、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13、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中央主管部门管理地方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4、领导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5、组织各级人民法院同外国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1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治,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7、管理最高人民法院直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18、承办其他应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原告起诉是提供被告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法院应当给予立案。

最高院审理交通事故如何进行

最高院审理交通事故首先是需要对于责任人员责任比例和具体的需要赔偿的金额作出确定,然后判决。《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
    2023-04-16
    450人看过
  • 最高院再审受理条件是什么
    一、最高院再审受理条件是什么1、最高院再审受理条件如下:(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第三百八十三条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原判
    2023-08-10
    456人看过
  • 最高院审理哪些知识产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下列案件:(一)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第一审民事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二)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授权确权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行政处罚等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四)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本条第一、二、三项所称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五)对本条第一、二、三项所称第一审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
    2023-03-17
    230人看过
  • 最高院审理工伤案件若干规定
    因特殊情形不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必须提供特殊情形存在的证据。有些工伤认定案件中,因没有有权机关出具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醉酒”、“自杀”等特殊情形的认定意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往往以无相关认定意见,无法判断是否属于特定情形为由,长时间中止工伤认定程序或者不认定为工伤。我们认为,因存在特殊情形而排除工伤认定,社会保险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必须以能够证明存在特殊情形的证据为依据,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而职工受伤害符合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条件,则应当认定为工伤,不能以没有有权机构的法律文书为由拖延认定或不予认定。一、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工伤认定的条件:1、工作时间: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2、工作场所: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
    2023-03-24
    197人看过
  • 美国最高法院审理专利说明案
    美国最高法院有可能使仿制药制造商更容易避开某些专利保护,换言之,将使品牌药制造商不得不面临空前的挑战。2011年12月05日,法官听取了与一种治疗糖尿病药物有关的权利纠纷案件中的辩词。美国政府支持仿制药制造商CaracoPharmaceticals抵抗丹麦制药公司诺和诺德(NovoNordisk)。该案件涉及提交给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专利说明书及其扩展说明。当一个使用方法专利包含一个或者多个扩展说明的时候,实际上允许推出特定用途的仿制药。在这起案件中,诺和诺德公司治疗糖尿病的药物Prandin已经失去了其主要的专利保护,但是Prandin与metformin联合使用时,它却受一个方法专利保护。据路透社报道,Caraco理论上可以赢得FDA对仿制药Prandin其他两个获批的使用方法的支持。但是诺和诺德公司递交给FDA的方法专利说明书更加全面且有效地涵盖了所有三种获批的用途。C
    2023-06-05
    299人看过
  • 最高院再审立案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理吗
    最高法院或省高院裁定再审的案件,可以由本院再审或交其他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再审,因此最高院再审立案是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九条: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案件疑难、复杂、重大,或者有不宜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情形的,也可以提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纠正裁判错误的,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一、法院再审的情形有哪些?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3、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4、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5、认定罪名错误的;
    2023-04-12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依法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 更多>

    • 最高法院一审审理是什么案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最高法院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性质、情节都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只能是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什么案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审判的案件,只应当是极个别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性质、情节都特别严重的,有必要做为法律类推的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过的案子有什么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9
      最高院审理的案件非常少,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只审理全国性影响比较大的案件,以及由各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一审后,当事人不服又上诉的案件。建议可以看一下最高法院的网站,或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看有关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终审的案子有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1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最高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5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