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权和追诉权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4:23:06 175 人看过

在司法实践中,造成的重复追诉原因复杂,但是,国家刑事追诉权近乎恣意化的行使,法院作为司法裁判机构所具有的追诉化倾向,以及嫌疑人、被告人地位的非当事人化,却是形成这一现状的重要制度原因。,保护被告人诉讼权利,限制重复追诉,就有必要对检察机关的追诉权进行适度的限制。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2项规定: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第3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同时,新的刑诉法废除了原刑诉法第108条的公诉机关撤诉制度,六部门亦对撤诉制度亦未涉及。实际上,立法机关明确了:一旦检察机关撤诉后,均不得重新起诉和受理,严格控制公诉权的滥用,程序逆行在法律上遭到否定,不再具有正当性。

在我国,由于没有陪审团制度及正当程序规则的支撑,一味地在国外司法理念上缘木求鱼将会使我国司法制度的演进失去自我,但保护人权最低限度的要求使得双重危险原则在我国可以适度的加以运用。所谓双重危险是指被告人不得因同一个罪行而受到重复起诉与双重审判。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陪审团一旦宣誓,预示着第一次危险的构成;在各州法院,第一个证人出庭或者第一份证据在法庭上被出示就意味着第一次危险的成立,在此阶段,检察机关撤诉后再行追诉将被禁止。正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一项判例中所要求的那样,除非在初审中已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一项有罪的裁断,否则,对被告人(同一行为)的第二次起诉是被禁止的。

要减少对被告人诉讼权利侵犯的可能性,就必须对检察机关法庭调查后撤诉及撤诉后的重复追诉行为施以严格控制。公诉机关追诉时间和次数均应纳入司法审查的范畴,对一个已经进入第一审程序的案件,公诉机关不能随意撤诉和重新起诉。法庭的审查以一审程序中公诉机关是否实现追诉权为标准。在法庭调查中追诉权尚未得到完全的实现之前,控方提请撤诉,可以得到法庭的许可,但控方在法庭调查阶段充分地出示了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已经获得的合法证据,在法庭调查完毕后申请撤诉将一概不予批准,检察机关无权再补充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就应获得的证据去证明侦查、起诉行为的合法性,否则,被告人将遭遇双重危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追诉相关文章
  • 持票人追索权与再追索权的区分
    票据追索权又称偿还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再追索权又称“代位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票款后,对其前手当事人所享有再行追索的权利。《日内瓦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规定,在汇票上签名的人,在清偿票款并取回汇票后,享有与持票人相同的权利。因而票据债务人因被追索而偿付票款后,有权向前手当事人再行追索,但出票人被追索清偿票款后,只能向承兑人再行追索;被追索清偿票款的人不能对后手当事人再行追索。再追索时,再追索人有权请求偿付的金额为:再追索人已经偿付的总金额及其利息,以及再追索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对于再追索权的行使来说,其实质要件是被追索人履行追索义务,向追索人偿还了票据债务,并依法收回原汇票,从而使自己重新具有了持票人的地位。持票人获得追索权便会在票据关系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效力。追索权的效力从人和物的关系看可分为对人之
    2023-04-21
    198人看过
  • 物权和债权有什么区别有什么联系
    一、物权和债权有什么区别有什么联系物权和债权的区别如下:1.两者所行使权利条件不同;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自己利益的;而物权是支配权,无须借助于他人的同意,即可行使权利。2.两者所设定的方式不同。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以按照依自己的意愿,任意设定债权;而物权则是除了法律有规定之外,不许当事人自行创设,也不允许变更物权的具体内容。3.两者权利性质不相同;债权是相对权,物权是绝对权。4.权利的客体内容不同;债权客体是为给付,而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5.权利的效力不同。物权有排他性,而债权则有相容性;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和追及性,而债权没有。6.两者的时效性不同;债权具有时限性,物权没有。7.转让的限制不同。债权转让有一定限制,而物权的转让是没有限制。两者的联系是存在着关系相对化、在功能上成为互补的关系。二、物权保护方法有哪些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
    2023-12-20
    332人看过
  • 申诉权和诉讼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申诉权和诉讼权的区别有哪些1、申诉权和诉讼权有三个区别,分别是:(1)上诉针对的是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在规定的上诉时间内进行的,而申诉针对的是生效的判决;(2)时间上不同。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上诉须在规定的15天之内进行,申诉的时间则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2年之内;(3)条件不同。只要对一审判决不服就可以提起上诉,而申诉就必须具备有,判决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审理的程序违法,甚至是法官有行贿、受贿、徇私舞弊行为等条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行政案件申诉与诉讼的区别有哪些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2023-08-09
    140人看过
  • 签证和索赔有何区别?
    1、签证和索赔有何区别?(1)签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而索赔是单方主张权利;(2)签证涉及的利益已确定,而索赔的利益尚待确定;(3)索赔是过程,签证是结果。2、索赔期限和索赔时效有何区别?(1)索赔期限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示范文本中有14天、28天和56天的规定;(2)如果合同约定了索赔期限,但是没有同时约定过期不能索赔,则索赔时效适用2年的规定,不作为的默示需要法定或约定,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3)如果合同约定了索赔期限,同时又约定过期就视为放弃索赔,则索赔时效就是索赔期限;(4)如果合同对索赔没有约定,属于约定不明,承包人随时有权提出索赔,没有时效限制。
    2023-04-23
    121人看过
  • 期限限制下的追索权和再追索权
    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的期限。追索权与再追索权,都是关于票据的权利。具体如下: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行使追索权的期限根据《票据法》第61条的规定,票据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票据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票据的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2023-07-02
    281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和索赔维权具体区别在哪里
    一、敲诈勒索罪和索赔维权具体区别在哪里敲诈勒索罪和索赔维权的区别是如下的:1.方式不同。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2.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3.后果不同。敲诈勒索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
    2023-11-15
    221人看过
  • 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2、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留置权的实行还得经过一定的程序。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把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标的,作为债权覆行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处分该财产,并因处分所得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3、质押权是指的以担保债权的覆行为目的,而由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交付的物或者权利,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标的物,并以处分标的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提供质押物的人叫作质押人,债权人叫做质押权人;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1)标的物不完全相同,一般来说抵押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质押权的标的物是动产或者权利;(2)本质的不一样,抵押权上抵押人不转移标的物占有,但是质押权不一样,质押权必须转移标的物占有。抵
    2023-04-14
    242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和索赔维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敲诈勒索罪和索赔维权的区别是什么?赔偿与敲诈的区别在于索要手段的行为表现不同。一般情况情况下索要赔偿都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的,比如协商、调解或者是诉讼等正确的维权手段。而敲诈勒索的行为表现为向对方实施一定暴力或者胁迫,要求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其中的胁迫,是指以恶害相通告,以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敲诈和自愿补偿的区别就在于,当事人出于自愿进行赔偿的,并不是敲诈勒索的行为,而敲诈勒索是指通过威胁、恐吓等暴力方式强行索取财物的犯罪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与赔偿两者在实际生活中会被
    2024-01-17
    360人看过
  • 股权和股票的区别股权股票和股份有什么区别
    入股一个企业后,你会得到股份和股权,但是很多人不知道这两个有什么区别,经常认为是一个意思,混淆了。那么,股份和股权有什么区别呢?1、定义1。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综合权利。也就是说,股权是股东基于股东资格享有的权利,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2、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所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未完全支付的股份。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2、股份代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3、股份可以以股价的形式表达其价值。二、股份和股权的区别主要在于概念的不同。股权是股东所拥有的与其所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对应的权益和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基于股东地位的权利是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股票表彰的权利。股东是股权的主体
    2023-08-08
    308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和索赔维权在本质上究竟有何区别
    一、敲诈勒索罪和索赔维权在本质上究竟有何区别赔偿与敲诈的区别在于索要手段的行为表现不同。一般情况情况下索要赔偿都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的,比如协商、调解或者是诉讼等正确的维权手段。而敲诈勒索的行为表现为向对方实施一定暴力或者胁迫,要求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其中的胁迫,是指以恶害相通告,以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敲诈和自愿补偿的区别就在于,当事人出于自愿进行赔偿的,并不是敲诈勒索的行为,而敲诈勒索是指通过威胁、恐吓等暴力方式强行索取财物的犯罪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能否被取保候审敲诈勒索构成犯罪的人只要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财物,
    2023-11-22
    218人看过
  • 付款请求权与追索权的区别在哪里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4条第4款的规定,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两类。那么付款请求权与追索权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呢?1、付款请求权。是指票据债权人请求票据主债务人或其他付款义务人按照票载金额支付金钱的权利。付款请求权是第一次请求权,其权利主体是持票人,其主债务人是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及支票的付款人。其他付款义务人是参加付款人、参加承兑人、担当付款人等。票据债权人在向前述债务人提示票据行使付款请求权未得到实现时,就可以行使追索权。2、追索权。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未获得付款或未获得承兑或其他法定原因发生时,在保全票据权利的基础上,向除主债务人以外的前手(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或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损失的权利。被追索人已为清偿,而对另外的相对人再行使追索权,称为再追索权。追索权虽然在有其他法定原因(如不获承兑、破产宣告)时,也可在票据到期日前行使,但在原则上是为票据不获付款时而设立的
    2023-06-06
    142人看过
  • 所有权和债权之间有什么关系和区别
    所有权与债权有什么关系和区别?1。从法律关系的构成来看,即主体、客体和内容。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享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其财产的权利,是所有权关系的法律表现。债权是当事人之间依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有权是财产权。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中,财产债权是一种普遍趋势,因此,债权也是财产权。反映是一种动态的物权流转,物权是一种静态的物权。在商品经济中,财产不能没有所有权,也不能没有交换和流通。它总是处于动态或静态的状态,从而形成整个民事财产关系。反映静态所有权关系的法律制度是与所有权相关的物权,反映动态所有权关系的法律制度是债权。所有权与债权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民事财产权。其次,从法律关系的构成分析,利益主体不同,财产所有权主体具体,债务主体不需要具体,债权主体和债务主体具体。2。与实体不同,债权的主体可以是实物或行为,而财产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是实物。债务的内容是指债权人享有的权
    2023-05-02
    374人看过
  • 抢劫和勒索有什么区别
    刑事责任能力
    抢劫、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的区别在于:抢劫,指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占用公私财物等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一、现在官员被敲诈100万该如何处理官员被敲诈一百多万,应当立即报警处理。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一百多万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二、抢劫罪怎样认定(一)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因此,只要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
    2023-03-13
    111人看过
  • 抵押权和留置权有什么特点和区别
    抵押、质押和留置权的特征如下:1。抵押是指债权人不将占有权转移给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作为债权担保的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的特点:抵押物不转移给所有人,抵押物仍归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所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权的前提是债务人违约。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转让给债权人占有,并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动产质押的特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人)必须将动产转让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提供动产的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动产质押的履行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基础。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在于:(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客体是有形动产,权利质押的客体是无形权利。(2)标的物的转移和占有是不同的。动产质押,出质人将质押物交付质权人;权利质押,以
    2023-05-08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追诉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追查和起诉的活动。 刑事追诉的目的是通过侦查、起诉、审判等程序,依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并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在刑事追诉过程中,国家专门机关拥有法定的职权和职责,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 更多>

    #刑事追诉
    相关咨询
    • 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的区别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5-09
      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的区别如下:1、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卖方将在国内采用赊销方式进行商品交易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银行或保理公司向其提供包括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2、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卖方对买方到期付款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买方如未按期向本行支付应收账款,银行或保理公司无权向卖方追索,同时在本行要求下卖方还应承担回购该应收账款的责任。
    • 追索权与追偿权的区别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5
      追偿权是指保证人替债务人还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而追索权是指在金融活动和票据流通过程中,票据持有人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向票据的背书人和出票人索回票款的权利。即追偿权和追索权的区别:权利主体不一样,前者保证人,后者票据持有人(债权人);适用范围不一样,前者债务担保,后者票据流通追偿权,从在字面看就知道是追究补偿的权利啊。还有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
    • 2022年追偿权和债权有什么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1、概念不同。追偿权,是指法律给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在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1)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2)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 追诉时效和起诉权的区别是什么, 追诉时效与起诉权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追诉时效是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在时间期限上的限制,而起诉权则是由控方提出,要求审判机关对犯罪行为追究的权利。它们的区别可以表述为: 一、追诉时效不能放弃,只能消极等待其终结,而起诉权则可以由起诉权人所放弃。 二、权利本质不同。追诉时效是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的最后期限限制,是一种公权,而自诉权是自诉人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介入的权利,是自诉人自身处分权利的基础,实质上是一种私权。 三、
    • 票据抗辩权与追索权如何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5
      1.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2.在票据关系中,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是持票人的权利。而票据抗辩,则是票据债务人的权利。 3.抗辩权以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为依据,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这一权利的行使可以造成对方请求权的消灭或者使其效力延期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