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1:52:00 99 人看过

哪些情形构成医疗责任事故

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四.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

五.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六.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七.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

八.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

九.中医人员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药西医疗法或西医人员不懂中医知识擅用中药中医疗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误诊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
    一、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的保险责任: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在其赔偿限额内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诊疗护理工作过失,而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二)病员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三)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支付的诉讼、律师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第四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和隐瞒事实真相而引起的索赔;(二)被保险人在酒后或药物麻醉情况下施行医疗行为引起的索赔;(三)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诊疗护理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节育手术等引起的索赔;(四)由于医疗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二、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为了拓宽医疗纠纷的解决途
    2023-03-21
    99人看过
  • 医疗事故哪些情形属于医疗机构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一、医疗事故医院怎么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
    2023-03-17
    253人看过
  • 北京市:哪些情形构成或者不构成医疗事故?
    哪些情形不构成医疗事故?一在对主要病症的治疗过程中,病员潜在性、迟发性疾病突然发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二住院病员神志清醒,发生自伤、自杀的;三住院精神病人在正确医疗过程中发生的难以防范的自伤、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北京市规定:哪些情形构成医疗责任事故?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四.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五.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六.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
    2023-06-08
    232人看过
  •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以及定义是什么
    一、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下列情形:1.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2.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3.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的;4.其他情形。二、医疗责任事故的定义医疗责任事故的定义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如对急诊病人、病危病人、外科急腹症、身体各部位的严重创伤、内、外大出血等病人,他们生命处于危急状态,而医务人员却借故推诿,拒绝收治;或是接诊的医务人员不检查病人,又不采取急救措施,不负责任的转院,延误抢救和治疗时机,对患者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都属于医疗责任事故。三、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有什么区别?1.医疗责任事故罪是过失犯罪。2.有以下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
    2023-06-26
    361人看过
  • 专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除外有哪些情形
    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是:(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医疗机构免责的主要情形有哪些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有: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按照原则性规定的免责事由: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
    2023-02-04
    332人看过
  • 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损害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有哪些情形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延误治疗算不算医疗过错延误治疗属不属于医疗过错,不能一概而定的,要依据实情的情况而定,如果有医治的条件而不医治造成患者受损害的,可以认定为医疗过错。延误病人最佳治疗时间给病人造成损害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规律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
    2023-06-21
    84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解读:医疗损害责任情形有哪些?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6、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7、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8、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9、中医人员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药西医疗法或西医人员不懂中
    2023-05-07
    258人看过
  • 承担医疗事故法律责任的情形
    一、承担医疗事故法律责任的情形承担医疗事故法律责任的情形如下: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错;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符合上述全部要件,医疗机构才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民事赔偿标准医疗事故民事赔偿标准的计算如下: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
    2023-06-05
    37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有哪些免责事由
    原告不负举证责任,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原则性规定的免责事由: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
    2023-06-13
    266人看过
  • 2021年交通事故构成轻伤刑事责任的有哪些情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负有刑事责任的有以下这些: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同时肇事者需要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2、交通事故导致超过三人死亡,肇事者需要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的。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象有下列六种:情节明显纤细、危害不大,不认为是违法的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清除赏罚的;依照刑法通知才处理的;违法没有通知或撤回通知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的;其他法律规定不被清查刑事责任的。我国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不认为是违法的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清除赏罚的,依照刑法通知才处理的,违法没有通知或撤回通知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的,其他法律规定不被清查刑事责任的。详则如下: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呼应,目的是为了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023-07-18
    323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构成医疗事故?(上海市规定)
    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医疗事故:(一)虽有诊疗护理过失,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二)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三)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正常,或卫生行政部门尚未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物(包括生物制品)所引起的过敏反应。(四)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的纤维内窥镜检查,肝、肾、脑、室、心包、肺等重要脏器穿刺特殊造影及心导管等检查时所发生的意外。(五)应用新技术、新疗法、新药物之前,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向病员或其家属如实说明情况,征得病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并作了必要的防范准备,仍发生意外的。(六)按药物和诊疗仪器正常剂量和方法,用于常规诊疗过程中发生副反应的。(七)手术按操作规程进行,术后发生组织粘连、破溃、渗血、继发性感染等情况的。(八)手术过程中,因手术部位严重粘连、解剖畸形、肿瘤浸润等原因而损伤周围组织或脏器的。(九)因病员及其家属不遵守医
    2023-06-08
    449人看过
  •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有难以避免的并发症;患者一方有过错。一、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哪些区别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的区别,具体如下;1、概念上的差异,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除医疗事故外,由于医院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2、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因此在鉴定和赔偿金额上存在明显差异,前者主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生如何处理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
    2023-06-24
    124人看过
  • 医疗事故如何赔偿?什么情形下医疗机构没有赔偿责任?
    陈女士称自己34岁的独生子在湖南湘雅二院做手术,重症监护室待了22天病亡,她带着孙子已维权2年多。医院延误救治被认定存在严重过错,医院负主要责任,但是医院却否认延误治疗,陈女士已将医院起诉,还请求对湘雅二院的主要责任医生进行立案查处。医疗事故怎么赔偿呢?医学会认定本案中患者的死亡是医院过错导致的,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而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仍应当对因自己的过错行为给患者造成的死亡等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第2款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理解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能按照《条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该条规定并没有免除其按
    2023-05-07
    400人看过
  • 医疗机构有哪些情形
    一、医疗机构有哪些情形(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妇幼保健院;(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四)疗养院;(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七)村卫生室(所);(八)急救中心、急救站;(九)临床检验中心;(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十一)护理院、护理站;(十二)其他诊疗机构。二、哪些情形可以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以下情形,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5)医疗过错
    2023-06-04
    14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误诊
    词条

    误诊即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诊断。如果误诊漏诊是由于医院方的责任导致,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更多>

    #误诊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有哪些情形可以推定承担过错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30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医疗事故除外情形有哪些,哪些除外情形可以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3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的;(三)在现有医学科技条件下,发生不可预测或者不可预防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的;(六)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
    • 医疗事故什么情形构成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5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的; 2、患者家属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3、当事人拒绝、阻挠尸检,导致对死因判定产生偏差的; 4、其他情形。
    • 贻误治疗时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哪些情况不会构成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7
      贻误治疗时机如果病情严重的继续治疗的,那么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 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四.因
    • 故意伤人构成刑事责任有哪些情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8
      故意伤害是以伤情鉴定为准的,轻伤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