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局关于使用安置补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1:23:14 459 人看过

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局

发布文号:京劳就发[1997]126号

各区、县劳动局,市属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及驻京部队:

为了加强对失业北京。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领取安置补助费

(一)下岗待工人员所在企业已领取了拆迁费的;

(二)安置单位当年享受了生产自救费扶持的;

(三)安置单位与被安置单位属兼(合)并的;

(四)安置单位虽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但本单位内部有下岗待工人员的。

九、安置破产企业的职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申领安置补助费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如实填报安置情况。各区(县)劳动局、市属企业主管局(总公司)要严格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克扣截留等情况,市劳动局收回其安置补助费并责成其上级主管机关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十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促进就业经费管理试行办法》(京劳就发(1996)40号)和《关于使用安置补助费、自谋职业补助费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京劳就发(1996)89号)中有关条款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北京市关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提高房屋权属登记的效率,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市国土房管局从6月18日起改革原有的房屋权属登记面积的测绘均由市、区县国土房管系统的测绘部门按属地负责承担测绘的方法,逐步开放房屋权属登记面积的测绘市场,为适应改革的需要,现将房屋权属登记中涉及面积测绘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下:一、申请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时,应提交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申请人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前,应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屋面积测量。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权利申请人持有经测绘服务大厅公示的测绘单位实测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申请权属登记的,市、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应予以受理。凡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登记申请的,市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指定有关登记部门受理申请人的登记申请。三、申请人提交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登记部门按照有关规
    2023-04-22
    156人看过
  •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阅读全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袁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为确保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全市统一标准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宜春城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城市住房拆迁按280元/m2标准,然后按不同结构、不同等级分别补偿,实行不区分地段,不给住户发放奖金,收回拆迁房屋残值等>策。二、拆迁安置用地征用价格一律按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按地类不同价格征用)。三、拆迁户的安置用地标准,按6人(含6人)以下为100m2,7人(含7人)以上为120m2的标准执行。安置用地由乡镇、街道统一掌握,实行“拆一还一”>策(包括安置用地的道路、绿化、空地等公用设施用地按1:1.7的比例提供)。四、在征用城市商品房开发用地时,对耕地全部被征用的村民小组,可适当安排部分劳力用地,但不安排在宽36米以上的城市主干道上。劳动力安置用地由安置
    2023-04-23
    324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号:京劳社资发[2003]103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3〕2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一、用人单位由于“非典”的原因导致效益下降,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确定。二、对非典型肺炎患者、疑似病例者或被依法隔离人员在治疗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至治疗终结或隔离期满。其治疗隔离时间,不计算在职工依法应享受的医疗期之内。被确诊为非典型肺炎职工在治疗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病假处理。三、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管理,不得以“
    2023-04-22
    80人看过
  •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申报北京环保车型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二)
    6、承担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在京特约维修站名单。内容包括:维修站的法人、地址、邮编、电话;汽车改装厂如果选用底盘厂家的在京特约维修站,可在申请报告中注明。附件三:车载诊断系统(OBD)认证程序推荐意见(试行)一、编制依据依据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中相关要求,进行编制。二、认证准备1.OBD系统申报资料准备根据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中4.1.3款的要求,制造厂至少需提供下述资料(具体格式可参考本认证程序附录):1.1故障指示器(MI)的书面说明和/或示意图;故障指示器的激活判定(固定的运转循环数或统计方法)1.2OBD系统监督的所有零部件的清单和目的;OBD系统所有输出故障代码和格式清单(每一个都加以说明)1.3下列监督项目的工作原理(包括辅助监测参数为何值时,
    2023-04-24
    137人看过
  •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40号《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1、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有偿使用的土地如何征税问题免税单位有偿使用纳税单位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有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属于本系统内的可由纳税单位代缴土地使用税;本系统外的仍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缴纳。2、关于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的用地应否征税问题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但对符合《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精神,需重点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在建期间没有经营收入,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减免税审批权限报市局批准给予一定的减免税照顾。3、关于对城镇内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用地应否征税问题城镇内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用地,按规定应征收
    2023-04-22
    500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北京市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人事局,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劳动处、人事处,中央在京有关单位:为促进首都经济的发展,加快培养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根据劳动部、国家计委《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有关事项的通知》(劳部发〔1997〕350号)精神,结合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发展情况,现对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作如下规定:一、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办理:(一)该生入学前为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毕业并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被高级技工学校录取,经两年学习毕业后,经考试鉴定合格,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其试用期工资待遇由企业自定,试用期满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按企业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本着同工同酬的原则,在其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其工资标准,参照大专毕业学历工资待遇执行。(二)在职职工参加高级技工学校学习毕业后,经考试鉴定合格,取得高级职
    2023-04-22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关于征用土地安置补助的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0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关于征用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9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关于动迁安置补偿的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0
      动迁异地安置补偿方法: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 关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的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3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关于关于土地征用安置补助费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8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