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伤保险中的法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8:53:25 59 人看过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人员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问:挪用工伤保险基金,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市劳动保障局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

问:经办机构有哪些行为要负法律责任?

答: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劳动保障局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工伤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问: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市劳动保障局责令其限期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鉴定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的哪些情形要负法律责任?

答: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劳动保障局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问:未按规定缴费的发生工伤如何保险?

答: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该期间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北京市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问: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答: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经办机构依照《北京市实施办法》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问:适用《北京市实施办法》范围的,还有哪些?

答:国家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另行作出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北京市实施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北京市实施办法》实施前已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支付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另行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具体办法未实施之前,本条前款规定的工伤人员有关工伤保险待遇仍由用人单位按原办法支付。

本市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按照《北京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本市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暂不参加《北京市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北京市实施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介绍
    简介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本市法律援助案件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受理、审批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市级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市级检察院、市公安局转交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案件,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负责公民来访、来电、网站的法律业务咨询。规模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编制27人,内设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综合业务科、148办公室等五个部门。办公室:负责中心宣传、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中心内部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业务一科:负责解答来访和电话咨询;受理、审核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申请;安排并指导值班律师的接待工作;实施专项法律援助服务活动。业务二科:负责对本市法律援助相关业务规范的制定工作;负责本市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市法律援助案件的程序性指导及重大疑难案件的针对性指导工作。综合业务科:负责刑、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指派工作;负责刑、民
    2023-04-22
    60人看过
  • 克拉玛依市工伤保险相关法律责任说明
    1、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2、滞纳金由用人单位负担,不得转嫁给职工。直接负责的人员无法确定的,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承担责任。3、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4、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5-29
    223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税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现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我国五十年代初确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待遇水平明显偏低,为了保障因工负伤人员及其因工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现将因工伤亡待遇标准进行调整(其他有关规定仍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请遵照执行。一、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费,由原每天补助3元提高到每天补助6元。二、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改按本人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支付其工资待遇;工伤前,连续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工伤职工最低工资水平扣除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其停止工作医疗期间连续六个月以内的,其工资应由原工资渠道列支;超过六个月的,应列入“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科目。三、职工工伤致残完全丧失
    2023-04-22
    71人看过
  • 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办法
    第一条依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市劳动和社会保第一条依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企业职工及其(包括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下同)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工作主管机关。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企业职工及其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管理日常工作。第四条工伤职工或者因工伤职工亲属按照《规定》第四章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条件、标准享受相应项目的工伤保险
    2023-06-09
    367人看过
  • 北京工伤保险赔偿的基本流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一、北京工伤保险赔偿标准1、医疗费工伤期间治疗工伤所需要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进行赔偿。2、住院伙食补助费北京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元每天。3、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用:所需要的交通费用凭借相关凭据进行报销。食宿费:住宿费上限没人每天150元;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4、康复治疗费康复治疗费按照工伤所需费用按
    2023-03-29
    258人看过
  • 保险法律责任的刑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是指在刑事法律关系中。国家依法强制犯罪人(自然人或法人)对其犯罪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者本人承担。即罪责自负。由于犯罪是社会危害性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法律责任形式。保险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行。处以何种刑罚。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的决定》和《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及《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判决。刑罚是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对罪犯运用的主要刑罚方法。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一、刑罚种类有哪些啊?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是
    2023-06-26
    182人看过
  • 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支付操作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文号:京社保发[2003]66号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配套文件的精神,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支付操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总则第一条贯彻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北京市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配套文件的精神,制定本操作暂行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工作由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负责。第三条市社保中心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及
    2023-05-03
    239人看过
  • 北京市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通知
    京人社工发〔2010〕31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新《条例》颁布时间晚,依照法定程序修订我市的政府规章以及配套文件,在年底之前已经不能完成。而且我市工伤保险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将随政策调整而进行升级,短时间内也无法及时完善。在新《条例》施行后,为保证工伤职工能够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切实做好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衔接工作,确保新《条例》的顺利实施,对2011年1月1日新《条例》施行后有关工伤保险待遇衔接的具体问题明确如下: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新《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因2010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尚未公布,从2011年1月1日起,参加工伤保险的
    2023-04-26
    137人看过
  • 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与工伤责任的控制
    某公司员工蔡某骑车上班,途中与一机动车相撞,造成重伤,经交通部门认定,机动车驾驶员陈某负全部责任。经公司申请,蔡某被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八级伤残。公司已为蔡某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以及雇主责任险。在这种情况下,蔡某有权获得哪些赔偿?公司又能减轻哪些赔偿责任?魏*民:案例中提到公司已为蔡某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以及雇主责任险,对于工伤保险,蔡某在发生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待遇,这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可以算是公司可以减轻的一个责任;对于意外伤害险,我想蔡某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其相应的保险金;而至于雇主责任险,我想顾名思义,应该是对公司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的一笔费用,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需要支付蔡某工伤保险待遇,公司也需要支付蔡某一笔费用,比如说住院伙食补助费,公司需要支付的这笔费用,如果公司缴纳了雇主责任险,应该是可以减轻部分赔偿责任。魏*慧:同意。但
    2023-05-05
    232人看过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法律责任(一)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滞纳金由用人单位负担,不得转嫁给职工。直接负责的人员无法确定的,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承担责任。第五十条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不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6-07
    238人看过
  • 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对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实施救济,防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的建筑施工(含拆除)企业依法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实施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主管机关。区县建设委员会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受市或区县建委委托,负责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以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为单位进行投保。投保人为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第五条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六条施工人员
    2023-06-07
    191人看过
  •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从北京市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鱼腥草注射剂等药品品种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文号:京医保发[2006]37号发布日期:2006-6-21执行日期:2006-6-21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鱼腥草注射液等药品品种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260号)的有关精神,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用药安全,经研究,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中删除鱼腥草注射剂(目录编号为中成药98号)、鱼金注射剂(目录编号为中成药102号)两个中药注射剂。两个中药注射剂的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2023-04-23
    115人看过
  • 北京:职工受伤可走保险赔偿
    今年7月,北京市将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企业承担经济赔偿的能力。未参加工伤保险却因生产安全事故受伤的从业人员,有权要求企业按相关保险规定的标准为其支付费用。昨天,历时两年修订完成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发布,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实施。据市安监局新闻发言人蔡淑敏介绍,近年来,本市安全生产形势发生明显变化,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领域由煤矿、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转向了城市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新兴行业。与2004年颁布的旧版条例相比,新版从6章77条增至7章98条,特别增加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明确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的要求。目前,本市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还没有建立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转移和经济保障机制。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往往无力承担对伤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经济赔偿。作为一个新险种,安全生产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相互补充。同时
    2023-04-25
    354人看过
  • 北京工伤保险如何进行赔偿
    【北京工伤保险赔偿相关咨询】一、北京地区发生工伤死亡后,亲属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是多少?答:北京职员工亡后其亲属可以获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如下:丧葬补助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职员工资的40%,其它亲属职工工资的30%,孤寡老人在以上标准上增加10%。二、北京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说明一下是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赔偿。答: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北京九级工伤标准赔偿如下:9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目前北京1-4级工伤职员生活护理费标准是多少?最低是多少?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最低标准为2611.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最低标准为2089.2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的生活护理费
    2023-05-05
    15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及申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带以下材料到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1、《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4、进行工伤职工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另行出具:(1)《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 北京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查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9
      1.工伤赔偿不分农民工还是正式工,只要可以证明劳动关系,赔偿数额同一地区同一伤残等级一视同仁! 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4.等伤情稳
    •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责任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5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
    • 北京律师代理工伤保险费用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20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北京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时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结论的次月起开始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自工伤职工死亡的次月开始支付。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实际领取金额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经劳动能力鉴定为7至10级,在劳动合同期内的,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