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特点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08:03:11 337 人看过

所谓管制,指的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进行关押或监禁,但是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特点有:

1、只限制自由而不剥夺人身自由。

2、被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要接受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管制的判决归人民法院,管制的执行归公安机关。

一、管制期限最多不超过几年拘役和管制会留案底吗

根据法律规定,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二、刑事犯罪主刑包括的种类是什么

刑事犯罪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作为一种限制受刑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对犯罪分子实行不关押,而是在公安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改造的方法;

2、拘役,是一种短期的剥夺受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死刑的执行分为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种。死刑是以剥夺受刑人的生命为结果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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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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